趙小軍並沒有穿顯得拘謹的西裝,而是一身挺括的深藍色工裝。
腳下是一雙擦得乾乾淨淨的工裝靴。
整個人顯得精幹、強悍。
“喲,這就那個傳說中的土皇帝女婿吧?”宋志鵬上下打量著趙小軍,嗤笑一聲。
“穿成這樣就來迎接外賓?真是上不得檯面。”
“蘇叔叔,您這女婿是不是連普通話都說不利索啊?”
史密斯也有些傲慢地抬起頭,等待著翻譯的介紹,根本沒正眼看趙小軍。
周圍的空氣彷彿凝固了。
蘇婉清氣得俏臉通紅,蘇濟世更是臉色鐵青。
趙小軍卻笑了。
他沒有理會那個跳樑小醜般的宋志鵬,而是徑直走到史密斯面前,伸出右手,臉上帶著自信而得體的微笑。
“歡迎來到靠山屯,史密斯先生。我是趙小軍。”
一口純正、流利且帶著標準紐約腔的美式英語,從這個看似粗獷的東北漢子嘴裡吐出來。
瞬間就像是一記無形的耳光,狠狠抽在了宋志鵬的臉上。
史密斯捂著鼻子的手帕僵在半空,那雙藍眼睛瞬間瞪圓了,滿臉的不可思議:“哦上帝!你的英語……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謝謝史密斯先生的認可!”趙小軍淡然一笑,繼續用英語說道,“我知道您對這裡的環境可能有些誤解,但請相信我,這裡的空氣雖然混合著泥土的味道,但這才是自然和生命的味道。”
史密斯眼中的輕視瞬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驚喜和尊重。
他緊緊握住趙小軍的手:“趙先生,你讓我太意外了!”
“這種發音,哪怕是在紐約也不多見!”
站在一旁的宋志鵬,那張原本得意洋洋的臉,瞬間漲成了豬肝色。
他雖然聽不懂英語,但看著洋鬼子那眉飛色舞的樣子,傻子都知道趙小軍露了一手絕活。
“這……這土包子咋會洋文?”宋志鵬結結巴巴地問旁邊的翻譯。
翻譯也是一臉懵逼:“我不知道啊!”
這鄉巴佬的口語水平,乍一聽,感覺比他都高!
真是見鬼了!
蘇濟世看著女婿,只覺得胸口那股氣順了,腰桿子挺得更直了。
他瞥了一眼宋志鵬,冷哼一聲:“志鵬啊,年輕人應該多聽少說。”
“別忘了,咱們代表的可是部委的臉面。”
簡單一句話,把宋志鵬臊的滿臉通紅。
雙方寒暄後,趙小軍帶著眾人參觀了紡織廠和養殖場。
看著那整齊劃一的生產線,看著工人們熟練的操作,看著那從未見過的生態迴圈養殖模式,史密斯的讚歎聲就沒停過。
“真是不可思議!”史密斯指著沼氣池發電裝置,“在這個偏遠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超前的環保理念!”
宋志鵬跟在後面,全程插不上話,只能乾瞪眼。
心裡憋著一股火,想著怎麼找回場子。
午宴設在趙家大院。
既然是招待外賓,趙小軍沒有弄那些花裡胡哨的西餐,而是整了一桌子地道的“全鹿宴”。
紅燒鹿肉、鹿血糕、鹿筋湯……
一道道硬菜端上桌,香氣撲鼻。
宋志鵬看著那盤生鹿肉片,又開始作妖了。
他拿筷子撥弄著那幾片薄如蟬翼的肉片,陰陽怪氣道:“我說趙老闆,這生肉能吃嗎?”
“別有甚麼寄生蟲細菌之類的,把史密斯先生這位外賓吃壞了肚子,你這小小的村辦企業可賠不起!”
“這衛生條件,真是讓人擔憂啊。”
史密斯雖然對中華美食感興趣,但聽到翻譯說的“寄生蟲”,也有些猶豫地放下了叉子。
趙小軍微微一笑,沒說話。
他轉身走進廚房,不到一分鐘,拎著一把寒光閃閃的菜刀走了出來。
“既然宋志鵬擔心衛生和口感,那我就獻醜了。”
趙小軍走到桌前,讓人端來一塊剛剛解凍、還帶著冰碴子的極品鹿裡脊。
他屏氣凝神,手腕一抖,菜刀在空中挽了個刀花。
“唰唰唰——”
刀光如雪片般飛舞,只能看見殘影。
那塊堅硬的凍肉,在眾人的注視下,如同雪花般紛紛飄落。
僅僅是十幾秒鐘,一盤切好的肉片便擺在了眾人面前。
趙小軍用筷子夾起一片,對著陽光一照。
那肉片薄得幾乎透明,紋理清晰可見,甚至能透過肉片看到後面的人影!
“這叫燈影鹿肉。”趙小軍淡淡道。
“只有最新鮮、最健康的肉,再加上最快的刀,才能切出這種效果。”
“細菌?寄生蟲?”
“在這種刀工下,任何瑕疵都無所遁形。”
“上帝啊!這是藝術!”史密斯雙眼放光,忍不住鼓掌驚歎,直接拿起叉子嚐了一片,入口即化,鮮美無比。
宋志鵬看著那神乎其技的刀工,只覺得脖子後面涼颼颼的。
這要是砍在人身上……
他瞳孔微縮,嚥了口唾沫,徹底閉嘴了。
酒過三巡,史密斯的目光落在了牆上那張巨大的東北虎皮上。
雖然被處理過,但那虎皮依舊散發著百獸之王的威壓。
“趙,這是你獵殺的?”史密斯眼中閃爍著狂熱的光芒。他是個狂熱的狩獵愛好者,在非洲獵過獅子,在北美打過灰熊。
“運氣好而已。”趙小軍謙虛道。
“No!”史密斯興奮地站了起來,“運氣可殺不死叢林之王!”
“趙,我這次來,除了考察,還有一個願望,就是想見識一下長白山的真正猛獸!”
“你能帶我進山嗎?”
宋志鵬一聽,眼睛亮了。
比做生意,比刀工,比外語……他不太行。
但說到玩槍、打獵,這可是他們這些大院子弟的保留節目!
他這次可是帶了兩個退役的神槍手保鏢,還帶了把進口的雷明頓狙擊步槍!
“史密斯先生說得對!”宋志鵬立馬來了精神,挑釁地看著趙小軍。
“早就聽說趙老闆是打虎英雄,正好,咱們進山練練?”
“也讓我們開開眼,看看這英雄是不是名副其實!”
趙小軍放下酒杯,看著宋志鵬那躍躍欲試的樣子,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長的弧度。
既然你想找死,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好啊。”趙小軍淡然道,“明天一早,咱們進山。”
第二天清晨,靠山屯的空氣冷洌無比,吸一口直鑽肺腑。
趙家大院門口,兩支隊伍正在集結。
一邊是史密斯和宋志鵬為主的專業隊伍。
這兩人今天的行頭,那是武裝到了牙齒。
史密斯穿著全套美帝最頂級的“勃朗寧”戶外獵裝,高筒防水靴鋥亮。
手裡端著一把,加裝了高倍光學瞄準鏡的雷明頓700步槍,槍身泛著幽冷的烤藍光澤。
宋志鵬也不甘示弱,一身定製的迷彩服,腰間掛著瑞士軍刀,手裡拿著一把全新的雙管獵槍。
旁邊還跟著兩個身材魁梧、戴著墨鏡的保鏢,那是他特意從京城帶來的退役神槍手,據說以前在衛戍區服役。
反觀趙小軍這邊,畫風就顯得土氣多了。
趙小軍依舊是那身深藍色的工裝,褲腳紮在舊綁腿裡。
背上揹著的,是一杆磨得發亮的老式“水連珠”—莫辛納甘步槍。
腰間別著,那把跟隨他征戰多年的開山大刀。
周通帶著四個跑山幫的兄弟,裝備倒是利索。
但跟宋志鵬那邊一比,明顯不夠顯得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