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還有一種情況需要補充一下。”君天辰緩緩開口。
他的聲音依舊平淡,卻讓所有人的目光瞬間聚焦。
“兇手與受害人在各種因素或環境影響下,經歷過種種生死大劫等重要事件,進而成為至交,好友……”
他微微停頓,似乎在斟酌最精準的表達,
“……乃至,產生了超越血仇的羈絆。最終,受害人一方,選擇真心原諒兇手。”
“此狀況發生的機率,雖微乎其微,但……並不為零。”
“嗡——”
此言一出,廳內彷彿有無形的漣漪盪開。幾位峰主的神色都出現了細微的變化。
炎烈第一個反應過來,濃眉倒豎:“這算甚麼話!血仇就是血仇,豈是私交能夠抹平的?若開了這個口子,日後豈不是誰都能憑藉‘交情’來逃脫制裁?!”
“炎兄稍安。”水柔輕聲道,“天辰師弟所言,並非沒有可能。人心之複雜,遠超律法條文所能涵蓋。”
“我曾見過,兩個有血仇的家族,其年輕一代的子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於秘境中相互扶持,共歷生死,結下深厚情誼。當真相大白時,那份痛苦與掙扎……確非外人所能想象。”
百鍊生撓了撓他的腦袋,甕聲道:“這……這他孃的也太擰巴了!可要是苦主自己都不追究了,咱們提著刀上去砍人,算怎麼回事?”
蕭遙沉吟,良久,看向君天辰:“此問,直指律法之根本。律法為誰而設?是為維護宗門秩序、彰顯絕對公正,還是……也應尊重受害者本身的意志?”
“若受害人自願放棄追索血債之權,宗門是否還應強行介入,替其‘主持公道’?這本身,是否也是一種不公?”
林翠端坐於主位,眉宇間籠罩著一層凝重的思慮。
短暫沉默過後,蕭遙再次開口:
“若受害人真願棄仇,可以。”
“但需滿足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他豎起第一根手指,目光銳利如刀:
“其一,全體共恕。非一人之意,乃所有直接受害者,或其全部在世直系血親,需共同、自願、清醒地放棄追索血債之權。此意願,需經‘映心水’與刑峰秘法雙重勘驗,確保絕非受脅迫、利誘或短暫情緒支配。一人不願,則血債不消。”
他豎起第二根手指,語氣加重:
“其二,公怨與私怨分離,棄仇僅免私怨部分。”
蕭遙指尖靈光流轉,虛空圖譜中 “公怨” 與 “私怨” 的區域各自亮起,界限分明,他沉聲道:
“受害者親屬可自願放棄‘私怨’追索 —— 即放棄要求兇手‘以命抵命、血親償債’等個人專屬權利,比如不再追究兇手對自家親屬造成的直接傷害賠償、榮譽追責等。然,兇手因罪行對宗門整體犯下之過,此謂‘公怨’,涉及宗門秩序、威嚴、資源損失及安危,絕不能因個人意願而勾銷。”
“視其罪行對宗門造成的危害等級,逐級採取懲戒,以儆效尤。”
“若致外門、內門普通弟子傷亡;損害宗門靈田、礦脈、庫藏等基礎資源。”
“兇手及其所屬勢力,需以所造成損失價值的二十倍進行賠償。賠償物可為靈石、礦產、靈草等硬通貨,或等價的法寶、丹藥。”
“若無力償還,則需兇手本人無條件接受勞役,其間開採之靈礦、煉製之基礎丹藥,皆歸宗門所有。”
“直至產出資源足以彌補造成的損失後才可恢復自由身。”
“對所屬勢力,百年內不得參與玄天宗主導的任何貿易與合作,並被列為“觀察物件”。”
“若致精銳弟子、執事一級傷亡;洩露宗門機密;嚴重損害宗門聲譽的,死罪!”
“致長老、真傳弟子一級傷亡;參與顛覆宗門之陰謀;導致一城一地因之陷落的,死罪!”
“若兇手有重大立功表現,走特赦程式,死罪暫緩。”
“其三,”蕭遙指尖靈光再變,圖譜上浮現出縱橫交錯的脈絡,“分級裁決,權責對等。”
“兇手身份不同,其行徑所代表的意義與造成的危害亦截然不同,故裁決時需區分對待。”
“若兇手為外部勢力成員,依其罪行等級,參照前述‘公怨’條款嚴懲。其所屬勢力若包庇、縱容,則視同共犯,一併清算。”
“若兇手為本宗外圍成員、附屬勢力,罪加一等。因其受宗門庇護,卻行損害宗門之事,是為背信,除承受相應刑罰外,其所屬勢力需承擔十倍於外部勢力的賠償,並永久取消其附屬資格。”
“若兇手為本宗正式弟子,”蕭遙語氣陡然轉厲,“無論內門外門還是核心,皆需經受‘問心閣’徹查,明辨其是否叛宗。若無叛宗之意,依律嚴懲後,廢去修為,逐出宗門,其名刻於‘罪徒碑’,以警後人。若存叛宗之心,或行為實質上構成叛宗,則……罪加三等,適用極刑,其直系師承、直屬上官,需連坐受審,承擔失察之責!”
“若直系師承不忍心動手,可交由同僚處理。”
說完後,蕭遙又沉思了一會兒。
“現實的情況可能會比想象中複雜的多,律法的滯後性不可避免,此總綱……”
“足夠了。”林翠清越的聲音響起,打斷了蕭遙的思緒,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此為基石,而非終點。”
“一部律法的生命力,在於其核心原則的堅固,亦在於其與時俱進的包容。”
“今日你所立之總綱,已將我玄天宗‘賞功罰過、恩怨分明’之精神,以及‘公私分明、權責對等’之準則闡述明晰。有此為基,縱使未來情境萬變,我等亦有據可循,有法可依。”
“細則的補充,判例的積累,釋法的權威,皆可在此基石之上,由爾等——我玄天宗的執劍人們,共同構築、完善。”
“蕭遙師弟,你掌‘法度’,此律由你主導擬定。後續細則編撰、釋法機制建立、乃至執劍堂人員對此律的研習與考核,便由你總領全域性。予你先決之權,若遇重大爭議,可召集諸位峰主共議。”
“……若遇根本性原則之爭議,或需增刪律條,則需由全體峰主議定,方可行事。”
“切記,此律並非一成不變之死物。它當如活水,隨我玄天宗之發展而流淌,因時制宜,因勢而新。然,其核心精神——公正、秩序、以及對犧牲的銘記——永不可移!”
“今日,《玄天賞罰律》總綱立於此!”
“望諸位,共持此律,共衛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