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蹲在和聯勝堂口的臺階上,看著警員把最後一個混混押上警車。清晨的陽光穿過薄霧,在地上投下斑駁的光影,照得他腳邊那枚掉落的龍形吊墜泛著冷光。這是剛才混戰中從虎哥身上掉下來的,龍頭的角斷了一根,像在嘲笑昨夜的狼狽。
“還在琢磨這玩意兒?”葉辰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手裡拎著兩份剛買的艇仔粥,塑膠袋上的油印洇溼了一角。
周星星接過粥,用勺子撥弄著碗裡的魚蛋:“你說,他們當初是怎麼想的?覺得混社團很風光?”他想起虎哥臉上那道猙獰的疤,據說當年為了搶地盤,被人用酒瓶劃的,現在卻成了“資歷”的象徵。
葉辰在他身邊坐下,開啟粥盒:“你去問龍叔了嗎?他十七歲進和聯勝,混了三十年,從街頭小弟做到龍頭,最後差點被自己人坑死。”
“問了。”周星星吸了口粥,熱氣糊得他眼睛發酸,“他說當年覺得‘有兄弟、有地盤’就是前途,現在才明白,所謂的‘前途’,是能看著女兒從幼兒園畢業,而不是在醫院給兄弟縫針。”
這話讓兩人都沉默了。遠處傳來早市的叫賣聲,賣魚的阿婆扯著嗓子喊“新鮮的石斑”,穿校服的學生揹著書包跑過,書包上的卡通掛件晃來晃去。
周星星突然想起虎哥的小弟,那個染著綠頭髮的少年,被抓時還梗著脖子喊“我哥是虎哥”,臉上的絨毛都沒褪乾淨,手腕細得像根蘆葦。他昨晚在堂口看到少年的錢包,裡面夾著張全家福,照片上的女人穿著圍裙,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縫。
“你說那綠毛小子,會不會後悔?”周星星戳著碗裡的豬皮,“他說自己輟學混社團,是想給媽買套大房子。”
葉辰喝著粥,目光落在遠處的廉租房小區:“龍叔說,和聯勝一半的小弟都來自那裡。他們覺得混社團來錢快,能讓家人過好日子,卻不知道這‘快錢’是拿命換的。”他掏出手機,翻出張照片,“技術科在虎哥的保險櫃裡找到的,這是他們的‘賬本’,不是記錢的,是記仇的——誰砍了誰一刀,誰搶了誰的地盤,密密麻麻寫了三大本。”
周星星湊過去看,字跡歪歪扭扭,有的地方還沾著褐色的痕跡,像乾涸的血。其中一頁畫著個簡筆畫,一個小人舉著刀,旁邊寫著“阿明,欠我三顆牙,要還”,日期是五年前。
“這哪是賬本,是催命符。”周星星咋舌,“他們就沒想過,這些‘仇’甚麼時候是個頭?”
“想過的人,要麼像龍叔一樣想退,要麼就成了堂口裡的‘骨灰’。”葉辰收起手機,“昨晚在地下室,龍叔給我看他女兒的作文,題目是《我的爸爸》,裡面寫‘爸爸總在半夜回家,身上有血腥味,我怕他被怪獸抓走’。”
周星星的粥突然就沒了味道。他想起自己小時候,爸爸是個警察,總在半夜被叫走加班,媽媽就抱著他坐在沙發上等,客廳的燈一直亮著。那時他也怕,怕爸爸被“怪獸”抓走,後來才知道,爸爸抓的就是“怪獸”。
“所以混社團根本沒前途。”周星星把粥盒蓋好,扔進旁邊的垃圾桶,“龍叔說他現在最大的願望,是去女兒學校當保安,至少能看著她進校門。”
葉辰笑了:“他託我幫他問問,保安隊要不要人。”
兩人站起身,往警車的方向走。路過堂口那扇鏽鐵門時,周星星迴頭看了一眼,門環上的龍頭缺了角,像在低頭認錯。陽光徹底驅散了薄霧,照得門後的黑暗無所遁形——那裡堆著被沒收的砍刀、鋼管,還有件沒織完的毛衣,針腳歪歪扭扭,大概是哪個小弟想給女朋友的禮物。
“你說那毛衣,還能送出去嗎?”周星星問。
“夠嗆。”葉辰拍了拍他的肩膀,“但他可以重新開始,織件新的。”
警車裡,綠毛少年隔著鐵欄看外面,眼神茫然。周星星走過去,敲了敲車窗:“你媽知道你在裡面嗎?”
少年別過頭,聲音悶悶的:“別告訴我媽……”
“她昨晚就來了,在警局門口等到天亮,說給你帶了早飯。”周星星從兜裡掏出個保溫桶,“雞蛋灌餅,她怕涼了,揣在懷裡捂的。”
少年愣住了,接過保溫桶時,手指抖得厲害。桶身上還留著個淺淺的體溫印,像顆心的形狀。
周星星看著警車開走,突然覺得,所謂的“前途”從來不在地盤和兄弟裡,而在熱乎的粥、沒織完的毛衣、揣在懷裡的雞蛋灌餅裡。那些混社團的人,大概是走了太遠的彎路,才忘了最初想守護的是甚麼。
葉辰遞給他張紙巾:“想甚麼呢?眼睛都紅了。”
“在想,”周星星擦了擦眼角,“幸好我沒走彎路。”
陽光灑在兩人身上,暖洋洋的。遠處的早市依舊熱鬧,賣魚的阿婆還在喊,學生們的笑聲飄得很遠。周星星覺得,這才是真正的“前途”——不用刀光劍影,不用血債血償,只要每天能喝上熱粥,能看著太陽昇起,就很好。
而那些曾經以為“混社團有前途”的人,或許終有一天會明白,最風光的不是身上的疤,而是能笑著給家人做頓飯。就像龍叔說的,等他當上保安,要每天給女兒做三明治,夾她最愛的番茄片。
這大概,才是最實在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