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犟,宋秀秀就跟他比著犟。
“你當打手就說當打手啊,騙大家需要違約款幹甚麼?要不是為了早點湊錢把你撈出來,娘根本不會搶張呈祥的生意!”
“你以為娘身上的傷怎麼來的?還不是張呈祥打的!你不會以為娘走在街上啥也沒幹就捱了一鞭子吧?”
宋秀秀還想再說,被姜苗拉了一把。
“這是過去的事了,不用再提。”
她扭頭看向宋二青:“我就要你一句話,能不能辭了打手的活,做點正經營生?”
宋二青不情願,只按照他那個邏輯固執地重複:“娘,家裡需要錢,只有我一次效能賺這麼多。”
“不願意是吧?那分家吧。”
眾人大驚失色,紛紛勸阻。
姜苗推開他們的手,語氣堅定。
“我想過了,我想改,你們不想改,結果只能是分道揚鑣,硬湊在一起只會互相看不慣。”
“反正我不是你們親孃,你們也都長大了,誰離了誰不能過?就這樣吧,明天我收拾收拾離開這裡。”
“娘!”
宋秀秀嚇得大哭,死死拽著她的胳膊不撒手。
“不行,我早就把你當親孃了,你不能走!”
宋三水拉著她的另一邊胳膊,塗上脂粉的臉比宋秀秀更像個女孩,姜苗看著也更糟心了。
她不是反對男子化妝,但宋三水之前從不化妝,說明沒有這個習慣。
現在為了男人改掉自己之前的習慣,把自己搞成不人不鬼的樣子,她看了就生氣。
“都撒開,我想清楚了,我看不下去你們越來越歪,但我也改變不了你們,與其天天擔心,不如各自安好…”
“啊!”
腳底下突然傳來宋二青的嚎叫。
原來在姜苗與龍鳳胎兄妹掰扯時,老大已經把老二摁在地上打。
“我讓你騙人!”
“我讓你氣娘!”
“我讓你不聽爹臨終前的話!”
“我讓你喜歡去外面捱揍!”
“……”
宋二青每犟一句,就會迎來宋大山更加有力的拳頭。
久而久之,他不敢說話了,躺在地上哞哞哭。
宋大山打累了,掐著宋二青的脖子:“跟娘道歉。”
宋二青頂著烏青的眼眶,氣若游絲:“娘…對不起…”
“跟娘保證!”
聽見宋大山的聲音,宋二青猛地一哆嗦。
“嗚嗚…我以後不當打手了…”
他哭得煩人,宋大山掏出自己幹活用的汗巾,塞他嘴裡堵住。
這下好了,宋二青不哭了,改為乾嘔了。
宋大山沒管快弓成蝦米的老弟,只顧著問姜苗。
“娘,我狠狠揍了他一頓,他肯定改了,你別走了行不行?你要還有氣,踹他幾腳,他絕不敢還手。”
“算了。”
姜苗深吸一口氣:“宋二青,打手的活你辭不辭?”
“辭辭辭!我辭還不行嗎?!”
宋秀秀高興了,虛抱住姜苗,掛在她身上:“娘,二哥不去了,你是不是不走了?”
“再說吧,我得看你們是不是真改了,萬一以後再犯,我還走。”
宋秀秀大聲保證:“我們絕對不會再犯!”
姜苗看向其他幾人,也都得到肯定的答案。
“好,既然今天話都說開了,我還有個問題,我的真實身份是甚麼?我是誰?從哪裡來?”
宋秀秀看了宋三水一眼,悄咪咪低下頭。
宋三水看向宋大山,好像是在求主意。
宋大山長嘆一口氣,還是決定不瞞了,再瞞下去,只會出問題。
“娘,你雖然不是我們的親孃,但也是我們的親人,你是小姨…”
原來,他們的親孃不是死了,而是捨棄宋勇威與四個孩子,跟著遊商跑了。
宋勇威心裡不忿,就去岳丈家裡討要說法。
恰逢那時候原主鬧著要跟窮書生進京趕考,拉扯過程中摔到頭,就這麼失了記憶。
她忘記父母,忘記自己,也忘記宋勇威是自己的姐夫。
只記得自己有一個愛人,會教自己讀書認字。
老兩口一合計,反正原主沒記憶了,直接賣給宋勇威吧,他是個獵戶,手藝好,能出得起聘禮。
宋勇威原本不願,但老兩口用孩子勸:“你還年輕,沒個婆娘怎麼行?娶外面的不放心,不如娶我家的。”
“姜苗是孩子們的小姨,都是親戚,肯定不會虐待你的孩子,不比外面的女人放心?”
宋勇威糾結過後,同意了,給了十五兩銀子做聘禮,就帶著原主回了家。
為了不惹人閒話,沒說原主的真實身份,只說是外面買的。
而原主雖然失了記憶,但不是傻子,稍微一試探就發現宋勇威不會讀書認字,對這樁婚事極不情願。
後面的事情,姜苗透過原主留下來的記憶,都知道了。
“娘,爹臨終前跟我們說,他一時鬼迷心竅,毀了你的一輩子,叫我們好好對你,把你當親孃對待。”
縱使沉穩懂事的宋大山,說到前塵往事,也忍不住紅了眼。
“我知道了。”姜苗輕輕回了句。
既然原主不是被拐的,父母也不是她想象中的愛孩子。
她就不需要再去認親了,也沒必要見面,更沒必要替原主孝敬父母。
“飯好了吧?該吃飯了。”
宋秀秀自告奮勇:“我去盛!”
吃飯過程中,幾個孩子見姜苗神色平淡,還以為她被這訊息驚傻了,時不時瞄她一眼。
姜苗全當沒看見。
吃到最後,她放下碗筷,嚴肅道:“還有秘密瞞著我嗎?一次性說了吧。”
四人紛紛搖頭。
“行,既然說開了,以後好好過日子吧,要是你們還給我整么蛾子,我不會再心軟。”
說著,姜苗剜了宋二青一眼:“尤其是你,宋二青。”
宋二青不服地嚷嚷:“為啥尤其是我?”
“老三都跟男的在一起了,連個孩子都生不出來,老宋家要絕後了,應該尤其是他才對!”
一次性說那麼多話,嘴角的傷口崩開,他疼得直抽涼氣。
不過他這句話確實吸引了姜苗的注意力。
“三水,有時間把那姓李的帶回家給我看看,我不反對你追求真愛,但是反對你找錯人。”
宋三水縮著脖子裝鵪鶉,聲音發虛:“娘,這就不用了吧?我才十三歲,這麼早定下來不好吧?”
“確實不好,但誰讓你非得跟他談?既然非得談,不如帶回來給我看看,也好幫你把把關。”
“哦…行,改天就帶李郎回來。”
宋三水推脫不得,低低地應了聲,端起碗來喝米粥。
看那愁悶的樣子,估計不是個輕鬆事。
但姜苗就是因為這事不輕鬆才叫宋三水做。
兩個男人相愛,本就困難重重。
如果兩人之間有一方不堅定,這事就長不了。
宋三水看不清,她可以幫宋三水看清,那姓李的就不是甚麼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