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工看完,點了點頭。
“這份可以。”
“物業不愛看長篇,就愛看你們態度清楚。”
林曉看著那張紙,手指慢慢收緊,又慢慢鬆開。
她第一次覺得,自己不是被人拿著欠條逼到牆角。
欠條是紙,她也是人。
對方想拿紙壓她,她就把紙變成記錄,讓對方每遞一次紙,都得留下名字。
第二天一早,新的麻煩來了。
林曉剛到店門口,樓道里就有人喊她名字。
“林曉!”
聲音是房東的。
林曉回頭,看見房東站在樓梯口,臉色不太好,手裡拿著一個信封。
“有人給你寄了東西。”
房東把信封遞過來,“寄到我這兒的,說是給你。”
信封上沒有寄件人地址,只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林曉收。
林曉手指發涼,沒敢當場拆。
她把信封塞進包裡,跟房東說了聲謝謝,轉身就往店裡走。
一路上,心跳得厲害。
那信封不重,卻像壓著一塊石頭。
程意一看她臉色,就知道不對勁。
“怎麼了?”
林曉把信封拿出來,放在收銀臺上。
“寄到房東那兒的。”
“沒寫寄件人。”
趙嬸湊過來看了一眼,罵了一句。
“又來這套。”
程意沒讓林曉自己拆,先把手機拿出來,對著信封拍了照片,拍封口,拍字跡,再戴上一次性手套,用裁紙刀輕輕劃開。
裡面掉出來的不是欠條。
是一張列印紙,上面只有幾行字:
“欠債不還的人,早晚會還。”
“你現在站在臺面上,別逼我把你以前的事告訴所有人。”
“週三拍影片那天,你最好別出鏡。”
林曉看著那幾行字,臉色一點點白下去。
這不是要錢了。
這是要她退,退到鏡頭之外,退到門口之外,退到這家店之外。
程意把紙收起來,放進檔案袋裡。
“他知道週三要拍。”
她抬眼看林曉。
“說明有人把內部訊息遞出去了。”
林曉懵懂地問道:“是不是商場的人?”
程意搖頭。
“先別猜,先把這封信交給白工,讓他們登記。信封沒有寄件人,是刻意規避身份。越是規避,越說明他怕。”
趙嬸咬牙憤恨:“他還真會噁心人。”
程意看向林曉。
“週三你照常站前廳。”
“鏡頭不拍臉也無所謂,但你別躲。你一躲,他就知道這招有用。”
林曉喉嚨發緊,點了點頭。
可心裡那股涼意沒有消。
對方已經不滿足於在門口嚇唬她了。
開始用“信”這種更陰的方式,把手伸到她生活裡,伸到她要站在鏡頭前的那一天。
這事正在變大。
第二天一早,鎮南店門口的宣傳欄多了一張新紙。
白紙黑字,蓋著紅章,內容不長,大意是:近期商場餐飲區人流大,提醒各經營戶注意衛生、秩序,如遇糾紛請走正規渠道,不得在公共場所滋擾。
趙嬸站在欄前看了兩眼,回店時把門簾掀得很重。
“他們這是給誰看的,心裡都明白。”
張勇在後廚正起油鍋,抬頭問:“白工那邊咋說?”
趙嬸擺擺手。
“白工說能壓就壓,壓不住就讓我們留記錄。”
“可我看那皮夾克不打算正面來,今天肯定換招。”
林曉站在收銀臺邊,手裡捏著號牌,指節發白。昨晚那封信和樓下那一通折騰,像一塊石頭壓在胸口,呼吸都淺。
程意沒讓她去門口迎客,先把人叫到後廚門簾後面。
“今天你先做兩件事。”
“第一,記賬本照舊寫。”
“第二,電話只接店裡的座機,陌生來找你的,一律讓他寫明來意,別跟他在門口掰扯。”
林曉點頭,嘴唇發乾。
十點半,第一桌客人進來。
點菜、出菜都很順,店裡像甚麼都沒發生過。可到了十一點十分,座機突然響了。
趙嬸離得近,先接起來。
“喂,哪位?”
電話那頭是個男聲,腔調挺硬。
“你們店裡有個叫林曉的吧?”
“讓她接電話。”
趙嬸沒把聽筒遞出去,先問:“你是誰?找她幹甚麼?”
對方頓了一下。
“街道辦,有點事要核實。”
趙嬸心裡一沉,手指攥緊聽筒,聲音沒拔高。
“她在忙,你有甚麼事跟我說,我記下來轉給她。”
電話那頭不耐煩。
“讓她下午兩點到街道辦來一趟。”
“帶上身份證明和暫住手續,另外,把她之前的工作情況也準備一下。”
趙嬸問道:“甚麼暫住手續?她又沒犯事。”
對方冷聲回:“有人舉報。我們按程式核實。你們配合就行。”
電話結束通話。
趙嬸把聽筒放回去,轉身就進後廚,臉色難看得很。
“街道辦點名要林曉過去。”
“還提甚麼暫住手續,說有人舉報。”
林曉聽見“舉報”兩個字,臉一下白了,像被人從背後推了一把。
“我……我暫住證還沒辦下來。”
聲音發顫,“我來鎮南的時候沒想那麼多。”
張勇在灶臺邊罵了一句,硬生生咽回去,鍋鏟敲得更響。
程意把火調小,轉身走到林曉面前。
“別慌,先把你現在住哪、跟誰籤的房、房東是誰,這些寫出來。”
“你手裡有甚麼材料也寫出來,缺甚麼我帶你去補。”
林曉眼圈一下紅了。
“他們要是說我沒暫住證就趕我走,我怎麼辦?”
程意沒給空話,直接把路擺出來。
“下午兩點我陪你去。”
“街道辦要核實,讓他們按章程寫清楚。”
“真要補手續,當天補,當天遞材料,別讓人抓住一句‘不配合’。”
趙嬸在旁邊急得直拍腿。
“這就是換地方下手。”
“店裡抓不到毛病,就盯人。”
程意點頭,沒接著罵。
“先把午市頂過去。”
“午市一亂,外頭的話更好傳。”
午市結束,程意帶著林曉出門。
沒走正門,從側門繞到公用電話亭旁邊。林曉一路低頭,像怕被人認出來。
程意問:“房東離這遠不遠?”
林曉回道:“不遠,走十分鐘。”
兩人先去了房東那兒,問清楚租房登記本有沒有寫林曉的名字,租金收據有沒有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