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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撕破臉

魔都,下午三點。

會議廳裡擠滿了記者,長槍短炮對準了臺上那個穿著一身套裝的蘇韻。

她的臉上沒有一絲淚痕,只有一種冷冽的決絕。蘇韻環視了一圈會場,深吸一口氣,拿起了麥克風。

“感謝各位記者朋友的到來。”她的聲音清晰而堅定,迴盪在寂靜的大廳裡,“今天,我要談的是我丈夫江澄的醫療監護權問題,以及某些人對我作為妻子基本權利的踐踏。”

臺下閃光燈噼啪作響。

“我的丈夫江澄,在水氏醫療中心治療期間。”蘇韻的目光掃過臺下每一雙眼睛。

“在這段時間裡,我被禁止探視他。禁止探視我自己的丈夫。而做出這一決定的人,竟然是我的婆婆吳霜女士,以及我的‘好閨蜜’水萍小姐。”

她停頓了一下,讓這些話在空氣中沉澱。

“我丈夫江澄處於昏迷狀態,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按順序擔任監護人分別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

蘇韻的聲音提高了一個度,“我是江澄的合法妻子,我們有兩個孩子。在丈夫昏迷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我應該是他的第一監護人,有權決定他的治療方案和醫療事務。”

蘇韻從面前的資料夾中取出一份檔案,舉起來讓記者們看到。

“這是我和江澄的結婚證影印件,這是我們的戶口本,證明我們是一家人。”

她的聲音開始帶上憤怒的顫抖,“但是吳霜女士,我的婆婆,竟然出具了所謂的授權,將對我丈夫的醫療決定權交給了水萍,一個對我丈夫抱有非分之想的女人!”

她放下檔案,雙手撐在講臺上。

“吳霜女士和水萍小姐的行為不僅是非法的,更是沒有人性的。”

“首先,從法律角度。”蘇韻調整了一下麥克風,“民法典明確規定配偶是第一順序監護人。

這不是建議,不是選項,是法律的規定。只有在沒有配偶,或者配偶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才會考慮父母。”

她直視著攝像機鏡頭,好像在直接對吳霜說話。

“吳霜女士,您有甚麼法律依據剝奪我作為妻子的監護權?

您懷疑我對丈夫不好,懷疑我不具備監護能力?

你所謂我對丈夫江澄的不好,就是哪些偷拍的照片和影片嗎?

吳霜女士,你的照片和影片能證明甚麼?

那些照片裡,不僅僅有我跟張磊,還有公司的其它同事。

張磊是我丈夫的表弟,我第一次去飛機場接張磊也是江澄讓我去,江澄還說他表弟對金陵人生地不熟,讓我以後多關照一下他。

你完全憑猜測就剝奪我探視丈夫的權利?”

“您只是憑著自己的喜好,憑著自己對水萍家世的迷戀,就做出了這個荒唐的決定。”

蘇韻從資料夾中又取出幾份檔案。

“我諮詢了三位國內頂尖的民法專家,他們的一致意見是:吳霜女士的所謂‘授權’是無效的。

父母無權越過配偶指定監護人。這一點,我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確認我的監護權,並要求水氏醫療中心立即停止非法限制我探視丈夫的行為。”

她將專家的法律意見書影印件推到臺前,供記者拍攝。

“水氏醫療中心作為專業醫療機構,明知法律規定,卻配合吳霜女士和水萍小姐的非法行為,這已經不僅僅是道德問題,而是涉嫌違法。

我已經向衛健委投訴,並要求相關部門對水氏醫療中心進行審查。”

蘇韻的聲音變得更加有力,“夫妻是真正的利益共同體。我和江澄結婚多年,我們有兩個孩子,我們共享財產,共同規劃未來。我們的利益是緊密相連的。”

她停頓了一下,眼中閃過一絲痛楚。

“父母與成年子女,在法律和事實上,都是獨立的家庭單位。

吳霜女士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丈夫。她和江澄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這一點,在醫療決策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蘇韻向前一步,更靠近臺下的記者。

“當丈夫昏迷時,妻子是最有動力讓他康復的人。

因為丈夫的健康直接關係到妻子的未來,關係到孩子的未來,關係到整個家庭的存續。

父母,尤其是已經有了自己家庭的父母,他們的考量會複雜得多,有時甚至會摻雜其他因素。”

“比如,是否更傾向於一個符合自己心意的‘新兒媳婦’?

是否更看重某個家族能夠帶來的利益?吳霜女士,您敢說您選擇水萍而不是我,沒有考慮水家的家世嗎?沒有幻想過水萍成為您兒媳婦的場景嗎?”

臺下一片譁然。蘇韻沒有停下來。

“我和江澄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他好,我就好,我們的孩子就好。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他康復,因為我們的生命是交織在一起的。

而您,吳霜女士,您真的把江澄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嗎?還是把您自己對‘理想兒媳’的幻想放在了第一位?”

“作為妻子,我對丈夫的全面瞭解是任何人都無法比擬的。”蘇韻的語氣稍微緩和,依然堅定,“我知道我的丈夫價值觀和生命觀。”

她從資料夾中取出一本日記本。

“這是江澄的日記,當然,我只公開其中不涉及隱私的部分。”她翻開其中一頁,“兩年前,當我們討論醫療預先指示時,他明確寫道:‘如果我陷入不可逆的昏迷,我希望我的妻子蘇韻做出所有決定,因為她最懂我。’”

蘇韻抬起頭,眼中閃著淚光,可她迅速眨了眨眼,沒有讓淚水流下來。

“而水萍,我的‘閨蜜’。”蘇韻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這個詞,“她更不可能瞭解江澄的醫療意願。

她所謂的‘愛’,不過是對別人丈夫的痴心妄想。她有甚麼資格決定江澄的治療方案?憑她大小姐的身份?憑她水家的權勢?”

“作為妻子和母親,我對我們的家庭負有全面的責任。”

她深吸一口氣。

“我有權利,也有義務,為我的丈夫選擇最好的治療方案。因為他的康復與否,直接影響到我們家庭的未來。

如果江澄不能康復,我將獨自撫養兩個孩子,我將獨自承擔所有壓力。這些,您考慮過嗎,吳霜女士?”

蘇韻搖了搖頭,表情中充滿失望。

“您沒有。您只考慮如何讓水萍接近江澄,如何讓這位水家大小姐成為您理想中的兒媳婦。

您甚至不顧江澄還在昏迷中,就急不可耐地為他‘安排’新伴侶。這是對江澄的不尊重,是對我的傷害,更是對您兩個孫女的殘忍。”

“江澄在水氏治療多天,仍然昏迷不醒。作為妻子,我嚴重懷疑目前的治療方案是否合適。

我要求將江澄轉院,接受其他專家的會診和治療。這是我作為監護人的合法權利,也是我作為妻子的責任。”

“最後,。”蘇韻的聲音變得低沉而有力,“在緊急醫療情況下,決策需要迅速、果斷。

作為妻子,我可以在必要時立即做出決定,不需要諮詢其他人,不需要得到誰的批准。

而如果決定權在水萍手中,她需要請示誰?請示吳霜女士?還是請示水家的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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