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有一個談了很多年的女朋友,叫張子萱。
無奈王天家裡富可敵國,他母親一直想讓他娶一個門當戶對的姑娘。
面對如此此門不當戶不對的張子萱,王媽媽也甩出了擊退兒媳的法寶—支票!
“張小姐,我們王家家大業大,娶進門的兒媳婦兒怎麼也得和我們家門當戶對,而不是像你,出身普通,樣貌能力也普通,怕是幫不上我兒子。”
王媽媽一臉的嫌棄看著她。
可張子萱不卑不亢,“伯母,我認為喜歡一個人並不是看他的身家,我和小天在一起這麼多年,我們之間的感情是無法割捨的。”
王媽媽(惡毒婆婆冷笑):“無法割捨?怕不是看上我兒子的錢,像你這種女人我見多了!”
“伯母,你誤會我了。”
王媽媽沒給他繼續的機會,“說吧,開個價,多少錢你才會離開我兒子,一百萬?一千萬?兩千萬?”
張子萱含著淚搖搖頭,她是不會離開王天的。
“哼,那五千萬夠不夠?不夠我還能加!”
王天推門而入媽,此刻,他是張子萱的神,王媽媽的債!
“媽,你在幹甚麼呢?你怎麼能這樣做!”
王媽媽看著自己的兒子進來頭一件事竟然質問自己。
“怎麼?為了一個女人,你還要對付媽媽?”
王天恨鐵不成鋼:“對付甚麼!媽,你是哪兒來那麼多錢給她?我怎麼不記得咱們家的現金流有這麼多?你不會挪用公款了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媽,你是想讓我送你進去嗎?”
王天核善地笑了。
王媽媽和張子萱都愣住了,事情怎麼突然轉到不一樣的路了,她們不是在愛情頻道嗎?怎麼突然轉到法制頻道了!
王媽媽摸摸自己的頭髮,“當...當然不是,我就是說著玩的,我覺得子萱挺好的啊,我...我有事,先走了。”
人在尷尬的時候總是很顯得忙碌!
張子萱看向王天:“你剛才說的也溜了!”
王天:“你忘了我第二學位是學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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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標配,愛慕他的女二閃亮登場。
她叫孫紫涵,是王媽媽看重的女孩兒,王媽媽還想讓她嫁進王家的大門。
孫紫涵對王天也有情根深種,小時候還嚷嚷著要嫁給他呢。
在聽說王天哥有了女朋友後,“嗖”的一下就過來了。
各種的顯擺,就想吸引王天的目光。
可惜王天不喜歡她,怎麼弄都沒用。
突然到關鍵點,這個紫涵有病了,得換腎。
呼啦啦一幫人湊到病房前邊,守著孫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