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誠的眼皮按不住的直跳。
他死死盯著那行字,像是要把報紙盯出一個洞。
然後他飛快的掃過正文……
“……原告陳劉氏自稱被告陳之安之祖母,主張繼承位於金魚衚衕23號之房產……”
“……被告當庭出示房產證及贈與公證書,證明該房產已於1965年過戶至其名下……”
“……被告當庭質疑,若原告確為其祖母,則其大伯陳誠同志在部隊檔案中‘獨生子、父亡’的記載涉嫌欺騙組織……”
每一個字都像一根刺,扎進陳誠的心臟,扎得他不生不死,扎得他雙眼赤紅。
他感到一陣天旋地轉。
報紙從他手中滑落,搪瓷缸“哐”的一聲砸在地上,茶水濺了一褲腿。
“首長?”勤務兵跑進來。
陳誠擺擺手,說不出話。
他彎腰撿起報紙,又看了一遍。再看一遍。第三遍。
他希望是自己眼花,是重名,是記者胡編亂造。
但金魚衚衕23號、陳之安、陳誠,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他陳誠的名字,就這樣印在了報紙上,和欺騙組織,四個字緊緊挨在一起。
他緩緩坐倒在椅子上。
完了。
全完了。
他熬了三十年。
從排長到連長,從連長到營長,從營長到團長。
他謹慎小心,如履薄冰,每一個腳印都踩得結結實實。
文革最亂的時候,別人忙著造反、批鬥、站隊,他埋頭抓訓練、搞演習。
他不參與任何派系鬥爭,不在任何大字報上簽名,不跟任何風雲人物走得太近。
他把自己裹成一顆石頭,冷硬、沉默、不起眼。
他就怕暴露他是資本家的後代,所以他在檔案裡寫了“獨生子”。
所以他在弟弟被批鬥時保持沉默,所以他十年來對侄子侄女不聞不問,連父親被批鬥傷重過世他都不敢報仇。
他隱忍這一切,就是為了爬得更高,他需要有更大的話語權。
他不是不內疚。他內疚了很多年。
文革結束,他以為這一切終於要過去了。
職務馬上落實,軍銜已經到手,再他退休之前怎麼也能升到將軍,以後子女再不濟也是將門之後。
結果他的親孃,他唯一的親生母親,在他七十壽辰後的第三天,把他告上了報紙。
不是告別人,是告陳之安。
但告陳之安,就是告他。
陳誠捧著報紙,手抖得像風中的枯葉。
臥室門開了,老太太走了出來。
“今天吃甚麼?”老太太慢悠悠的問,像甚麼都沒發生。
陳誠沒回答。
老太太看見地上的茶水和兒子煞白的臉,皺起眉頭:
“大清早的,擺甚麼臉色?是不是陳之安那小王八蛋又招你了?”
陳誠把報紙遞給她。
老太太接過報紙,眯起眼睛看了半天,她識字不多,有些意思不太明白。
“寫我了?”她把報紙拿近些,“多大點事,這是我和不孝子孫的事,這下小王八蛋名聲臭了。”
陳誠沒有說話。
他怕自己一開口,就會說出這輩子都沒對母親說過的話。
老太太看他不吭聲,把報紙往桌上一扔:“跟。飯好了嗎?”
陳誠閉上眼睛。
三十年。
他忍了三十年。
但這一刻,他忍不了了。
“陳龍呢?”他的聲音冷得像寒冬臘月的冰。
“還睡著呢吧……”
“叫他起來。”
老太太被兒子的語氣嚇了一跳,張了張嘴,沒敢再說話。
陳龍被勤務兵從被窩裡薅起來的時候,還迷迷糊糊的。
“爸,這麼早……”
陳誠沒說話。
把報紙扔在陳龍面前。
陳龍揉了揉眼睛,低頭看。
看了三行,他的臉色變了。
看到一半,他的腿開始軟。
看完最後一段,他的嘴張著,卻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你奶奶起訴陳之安,”陳誠一字一句,“是你出的主意?”
陳龍的嘴唇顫抖著。
“是……是我出的,但當時您也……”
話沒說完,陳誠已經動了。
他一把抓住陳龍的衣領,把他從椅子上拎起來,膝蓋狠狠地頂進他的小腹。
“唔——!”
陳龍悶哼一聲,整個人像蝦米一樣弓下去。還沒來得及反應,後背上已經捱了重重兩拳。
陳誠是行伍出身,槍林彈雨裡爬過來的。他雖然多年不打仗,但手上的力道沒有半分消退。
陳龍哪裡招架得住?只三四下,就蜷在地上起不來了。
“爸……爸別打了……”他抱著頭求饒。
陳誠沒停。
皮帶抽下來的第一下,陳龍的慘叫幾乎掀翻了房頂。
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
每一下都帶著三十年的憋屈、恐懼、悔恨和無處發洩的怒火。
老太太終於反應過來,撲上去拉兒子:“你瘋了!打死他了!”
陳誠甩開母親的手,眼眶赤紅:“我瘋了?是你逼瘋的!”
指著地上的陳龍,聲音發顫:“我跟他講了多少遍,不要隨意招惹陳之安,不要隨意招惹陳之安!
你們聽過嗎?
你們以為人家還是當年那個沒爹沒孃的孤兒嗎?
陳之安被打成黑五類,還能憑自身本事上大學,活得好好的。
你……陳龍。除了會惹事,還會做甚麼?
當年要不是我許諾跟你去找陳之安麻煩的那些人好處,你信不信,在文革的時候你就被玩死了。
你知不知道,當年全城紅衛兵都接到通報,全副武裝堵了公安局。
要不是上面怕暴動,派人下來解決,你覺得憑你爹我能保住你嗎?
說到底我們和陳之安還是一家人,我們可以私下爭財產,但就是不能鬧到明面上來,你懂不懂啊?
豬腦子……
陳誠抖著手撿起報紙,拍在陳龍臉上:“看看!好好看看!軍官瞞報身世、欺騙組織……
這是甚麼罪你們懂不懂?
弄不好,這是要上軍事法庭的!
我三十年,三十年的軍齡,就毀在你們手裡!”
老太太被他吼得愣住了。
她活到七十歲,從沒見兒子發過這麼大的火。
“我……我這不是為了咱家……”她囁嚅著,“那院子本來就該是咱們的……”
“該誰的?”陳誠慘笑。
“媽,您醒醒吧!
那院子,從來就不是咱們的!
其實我們都清楚,都被陳之安打官司贏了十幾萬迷了眼睛,覺得能分上一點,結果人家早有準備。
爹活著的時候就過戶給之安了,白紙黑字,紅印章,公證過的!您搶不來!”
您去法院告人家非法佔有,結果呢?
人家把房產證拍在法官面前,日期是1965年,爹還活著的時候!
這說明甚麼?說明爹根本就不想把房子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