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帶著幾百人,一路小心謹慎了探索四周。由於食物匱乏,外加山高路陡行動十分緩慢,好在想要修道長生的心,無比的堅定。一路翻山越嶺,克服了各種艱難險阻。
皇天不負苦心人,在我自己都要放棄的時候,居然聽到了巨大的響動聲。精神抖擻的我招呼眾人往打鬥的方向前進,希望可以撿到一些天材地寶或者基本修仙功法。
不畏艱險的趕了大半天路以後,來到了交戰地點。只見四處山脈滾石滑落,一片殘垣斷壁。剛想招呼眾人四處搜檢視,是否有可用的東西。結果天上突然出現一個黑影逐漸放大,當眾人發現不對勁的時候,才開始逃跑,可是已經晚了。
來到事發地點以後,我是跑得最快的一個,可以說,那是透支了體能,本身我的身體素質,又是這群人裡面最差的一個。仗著自己年齡有點小,應該說個子有點矮,平時還忽悠著人揹著我跑。到這生死危機時刻,我也不想拖累別人,大吼一聲,大家分散逃跑。
山是我們隊伍裡面最強壯的,平時也是他負責揹我。沒想到,在這生死時刻,他依然拖著我跑。可是人族這小短腿,哪裡快過呼嘯而來的妖獸。我只知道在昏睡以前,被人丟出去了,再次看見陽光的時候,已經過了三天。
當我奄奄一息的被人挖出來的時候,身邊就只剩下了三十六個人。原本我那氣勢恢宏的300來人,現在只剩下三十六人了。對於他們這群經常狩獵的人來說,生死早已看淡,但我還做不到。
我精神恢復以後就詢問起了事情的前後經過,從存活的族人口中瞭解到,這個妖獸是已經死了的。而且他們還在更遠的地方,也發現了一具妖獸屍體。經過他們的推測,只不過是兩個妖獸在互相搏鬥的時候,被另外一隻妖獸打飛過來,恰好撞在了我們的身上。
由於妖獸體型實在太過於龐大,我們逃跑不及,所以被壓死了。我之所以活下來,是因為山他們幾個,把唯一的小坑留給了我。而他們自己,趴在了四周充當了基石,這才讓我,沒有被妖獸壓死。這也是老一輩族人,流傳下來的經驗。生死時刻,保下最強的一個。
看著死無全屍的山,木,草,泥,馬,果,這可是跟自己從小一起玩到大的。我雖有刻意結交的成分,但我對他們何嘗又不是真心。
依稀還記得,當初山對我說:呆,我知道你為甚麼,會成為我們部落裡面最聰明的小孩了。因為你是我們所有人當中,第一個有名字的,所以你最聰明。我要是有了名字,也一樣聰明,而且我還比你強壯。你既然這麼聰明,不如給我也起個名字唄,你說甚麼最強。
我反問,你覺得甚麼最強大?
山,回答,我覺得山最強大,它又高又大。隨後他恍然大悟的說,我懂了,以後我就叫山,山是最強大的。
草反駁說,我覺得山不是最強大的。最多的,才是最強大的。呆你說這個世界上,甚麼最多?
我隨口回答,當然是草了,隨處可見,而且任何地方都可以生長,生命力極其頑強。
草,興高采烈的說好,我以後就叫草了,以後不管到哪裡,我都能生活。
木問,呆你覺得,甚麼長得最高?我覺得,我個子是部落裡面最高的,我還想長得更高,保住這個第一。
我回答,你看見沒有?那個就是果樹,也叫木頭,它長得是最高的。
木說那好,以後我就叫木了,我要長得比所有人都高。
另外一個非常彪悍的姐姐說呆,你覺得甚麼最有用,我就叫甚麼。要是聽著就管飽,那就更好了。
我直接翻了個白眼說,果子就管飽,聽著都管飽。現在咱們天天吃果子,好多人聽到果子,都覺得飽了。
彪悍姐姐拍出胸部說,以後我就叫果了。我可記得,在沒有呆以前,有好多大姐姐們,都是餓死的。我覺得果是最有用的,你們都不如我。
呆,等你長大了,我幫你生孩子,我可是部落裡面最強壯的女孩。看你這麼弱小,以後也不會有女生看上你。咱是好朋友,我才幫你。不過先說好,我得先幫《山》生完孩子,再幫你生,你實在是太小了。
有人名叫馬的,也有人名叫鳥的,也有名叫籬的,反正千奇百怪的,看到甚麼就叫甚麼。幾百個人,幾百個字。我想給他們取兩個名字,非不同意,都說一個字兒就行。要和呆一模一樣,只叫一個字兒就好。
我再回想到前些天,還大包大攬的說,要帶他們修仙長生,更是要帶著他們去,搶遍修仙界的漂亮仙子做老婆。就是那位果姐姐,我也給他打包票,要搶個好看男仙回來做壓寨相公,那時好不快樂,好不高興。現在物是人非,天人永隔,那些豪言壯語,終成了鏡月水中花。
連這茫茫大山都走不出去,何談修道長生。我終究是,為了一己之私,害死了諸位小夥伴。
凡人世界人死不能復生,但這是修仙世界,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我不死,總有一日,可以復活這些小夥伴。往後人生,不再是為了長生而修仙,起碼沒有復活這些小夥伴以前,不配做快樂神仙。
跟自己找到了人生目標,又重拾信心,認真思考,要如何才能走出這大山。現在終於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不管你有多麼的才華橫溢,沒人提點,你始終是廢人一個。雖為現代靈魂,但與世隔絕。哪怕你是金子,深埋在沙土當中,也永無發光之日。
冥思苦想,始終毫無辦法,只能先把這200多族人的屍體,先進行掩埋,再從長計議,總不能讓他們拋屍荒野吧!雖然自己身體孱弱,但想到山,木,果,草四人,用自己身體,為我爭取了活命的機會。在生死時刻,一群人都沒有拋下我。
如果他們自己逃跑的話,活下去的機會更多。我終究不是一個無情的人,拖著虛弱的身體,親自參與了挖坑。只是在挖坑的過程當中,無意間挖出了一坨黃金,這讓我哭笑不得。若論前世,那的笑開了懷,可在這洪荒,毫無卵用。難道我從土裡把金子刨出來,看著發光用?
突然我記上心頭,對呀,金子深埋地下,它不能發光,但是刨出來,不就可以了嗎?此時此刻,這一塊金子,不和我一模一樣?想要翻身,想要散發光芒,只有天翻地覆,這樣我才可以重見天日。
仔細思量了一下洪荒的情景,鴻鈞道祖既然不准我修仙,想來其他修仙者,也不敢教我。唯一不買鴻鈞賬的,那只有巫族他們。巫族,不敬天不敬地,至尊盤古,想要在這洪荒生存下去,只有找到巫族做靠山。
這次,這兩隻妖獸是在外面打架,要是到我的族地裡面打架,那整個族群,還不瞬間被抹平,那是一點反抗之力都沒有。巫族,必須要想辦法投靠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