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組長被帶回被告席上坐下。他的腿軟得像麵條,法警扶了他一把,他才坐穩。
他坐下後就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兩隻手擱在桌上,手指絞在一起,絞得指節發白。
旁邊老周看了他一眼,嘴唇動了動,想說甚麼,又把話嚥了回去。
兩個人並排坐著,像兩根被霜打過的茄子,蔫得不成樣子。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法庭裡安靜下來。
“現在,請公訴人出示證據。”
檢察官站起來,翻開面前那厚厚一摞材料,從裡面抽出幾張紙。他的動作很慢,一頁一頁地翻,像是在確認甚麼。
王建軍注意到,他翻到某一頁的時候停了一下,目光在那頁紙上停留了幾秒,然後抬起頭,看向孫組長。
“審判長、審判員,公訴方出示被告人孫建國的銀行流水記錄。”他把那幾張紙舉起來,轉身面向旁聽席,“這些記錄,是從銀行調取的原始憑證,加蓋了銀行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書記員把那幾張紙接過去,遞給法官。法官戴上老花鏡,一頁一頁地看,看得很仔細,每一筆數字都盯著看了好幾秒。
檢察官等法官看完了,才繼續說:“根據銀行流水顯示,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孫建國的個人賬戶先後收到多筆大額轉賬,總金額共計一百二十三萬元。
轉賬方是一家名為‘通達運輸’的公司。而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正是本案第一被告人陳少。”
旁聽席上一陣輕微的騷動。
檢察官從材料裡又抽出幾張紙:“這是通達運輸的工商登記資訊。法人代表是劉志強,但劉志強本人從未參與過公司的實際經營。根據劉志強的證詞,他只是掛名,每年拿一筆錢,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陳少。”
孫組長的頭低得更深了,幾乎要貼到桌面上。
檢察官繼續說:“孫建國說這些錢是‘諮詢費’。那麼,他提供了甚麼諮詢服務?公訴方調取了通達運輸某年至某年所有的業務記錄,沒有發現任何與孫建國有關的諮詢合同、諮詢報告、服務發票。甚麼都沒有。”
方律師站起來:“反對。公訴人說的‘甚麼都沒有’,不能證明諮詢不存在。有可能是口頭諮詢,沒有留下書面記錄。”
檢察官看著他,目光平靜:“口頭諮詢?一百二十三萬的口頭諮詢?辯護人,你覺得這說得通嗎?”
方律師還要說甚麼,法官抬手製止了他。
檢察官又從材料裡抽出一張紙:“這是孫建國與吳為民、陳少的通話記錄。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孫建國與吳為民通話四十七次,與陳少通話二十三次。
通話時間大多在晚上,有時甚至在深夜。一個正常的‘諮詢’關係,需要這麼頻繁的通話嗎?需要在深夜通話嗎?”
旁聽席上有人低聲議論起來。
孫組長的手開始發抖,不是那種輕微的抖,是整個人都在顫,椅子都跟著晃。他的臉白得像紙,額頭的汗珠子滾下來,滴在桌上,洇溼了一小片。
老周在旁邊看了他一眼,又低下頭去。
檢察官把那些材料放下,聲音提高了些:“孫建國說那些錢是諮詢費,可他拿不出任何諮詢合同,拿不出任何服務記錄,拿不出任何發票。
銀行流水清清楚楚,通話記錄明明白白,通達運輸的工商登記資訊確鑿無疑。一百二十三萬,不是小數目。這麼多錢,他說是諮詢費,可他連諮詢了甚麼都說不上來。”
他轉過身,看著孫組長:“孫建國,你說那些錢是諮詢費,那你告訴我,你諮詢了甚麼?甚麼時候諮詢的?給誰諮詢的?”
孫組長低著頭,不敢看他,嘴唇哆嗦著,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他的手指絞在一起,絞得指節發白,像要斷了。
方律師站起來:“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已經說過,時間太久,具體的諮詢內容他記不清了。這很正常。”
檢察官說:“一百二十三萬,記不清了?辯護人,你覺得這個解釋,法庭能接受嗎?”
方律師的臉色微微變了變,沒有再說話。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關於孫建國受賄的事實,法庭已經清楚。辯護人的意見已經記錄在案。”
孫組長坐在被告席上,整個人像被抽空了一樣,癱在椅子上。他的眼睛盯著桌面,可甚麼都看不見。他腦子裡翻來覆去都是那些數字,那些轉賬記錄,那些通話記錄。一百二十三萬,四十七次通話,二十三次通話。每一筆,每一次,都記得清清楚楚。
他想起第一次收錢的時候。那是王家莊專案啟動不久,吳為民約他吃飯,飯桌上推過來一個牛皮紙袋,說這是陳少的一點心意。他推辭了幾句,最後還是收下了。後來就收習慣了,一筆,兩筆,三筆,越收越多,越收越順手。他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以為沒人會知道。現在,那些轉賬記錄就擺在法庭上,白紙黑字,賴不掉。
旁聽席上,王老五把旱菸袋攥得死緊,臉漲得通紅。王猛坐在最後一排,伸長脖子,眼睛瞪得溜圓。
王建軍坐在證人席上,看著孫組長那張慘白的臉。
法官翻了一下面前的材料,抬起頭:“公訴人還有沒有補充?”
檢察官說:“沒有了。”
法官看向辯護席:“辯護人有沒有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