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拿出小本本。只見孫婷婷輕輕翻開其中一頁,清了清嗓子開始念道:“去年5月12日,高遠航和他母親氣勢洶洶地強行搬走了我家一張八仙桌和四條長凳,那桌子和凳子可是家裡常用的物件,就這麼被他們蠻橫地弄走了。”
“5月13日,我朋友好心給我送來十斤白麵,那可是當時難得的糧食,卻被高家借走了。之後我去討要,她竟矢口否認借糧這回事,把我氣得不行。”
“5月26日,我朋友又送了一隻母雞過來,結果又被高家拿走,之後就再也沒還回來,那母雞原本還能下蛋呢。”
“5月30日,高家又拿走了我大約五斤棒子麵,同樣也是有去無回。”
“6月17日……”孫婷婷不緊不慢地將本子上記錄的事情一一讀完。仔細一數,林林總總竟有二三十條。
這下可好,李偉他們臉上的表情瞬間變得十分難看,他們怎麼也沒想到高家做事居然如此過分。
最後,孫婷婷加重語氣說道:“前天,李平安送了我十斤麵粉,結果高家拿走了七斤左右。到現在為止,高家一共搶了我大米32斤左右,白麵59斤左右,棒子麵36斤左右,還有雞兩隻,肉大約三斤,魚一條。另外,還有衣櫃一個,那張八仙桌就是之前被他們搬走的,還有條凳四條,以及一個31梳妝檯。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家用的小東西。”
好傢伙!聽到這些話,旁邊的人都驚得目瞪口呆,就連四合院裡孫婷婷的那些鄰居也不例外。畢竟,高家這些事都是陸陸續續、分散著做的,一件兩件的時候大家沒甚麼特別的感覺,也沒覺得有多過分。可誰能想到,孫婷婷把這些事情都詳細地記錄下來,此時一股腦地全抖摟出來,那種震撼的感覺截然不同。感覺用“罄竹難書”來形容都不為過。這麼多東西被搶走,這可就不是小偷小摸的事兒了,完全夠得上判刑的標準了。
李平安略帶詫異,不禁多看了孫婷婷一眼。他著實沒想到,這女人竟如此聰慧。
從她記錄的內容裡便能瞧出端倪。每次有人送東西過來,她都會悄悄藏起一部分。面對高家前來搶奪財物,她心裡明白,反抗也無濟於事。所以,她儘可能地保護好自己和冉秋葉。東西被人拿走也就罷了,但她把這些事一樁樁、一件件都詳細地記了下來。
不得不說,她的做法有理有據,似乎在靜靜等待一個報仇雪恨的機會。對於孫婷婷這樣性格的人,李平安打心底裡欣賞。他向來不贊同所謂的“以德報怨”,那可不是他的行事風格。
孫婷婷講述完畢後,旁邊那些原本在看熱鬧的人,議論聲越來越大。倘若只是單純地說出結果,許多人肯定都會覺得難以置信。畢竟,高家也只是偶爾去孫婷婷家拿點東西,理應不會有那麼多。
然而,孫婷婷將每件事都清晰地講述出來,還提及了簡單的經過。這些事情都發生在院子裡,她一說出來,大家幾乎都有印象。此刻,眾人望向高氏母子的眼神中,滿是厭惡。
高母慌了神,趕忙說道:“公安同志,這些全是這個女人瞎編亂造的。我們根本就沒幹過這些事,她這是在誣賴我們!”
李偉身為經驗豐富的老公安,看到高母還在狡辯,並不著急,開口問道:“照你這麼說,你從來沒拿過孫婷婷家的東西?孫婷婷說的那些話都是瞎編的?她家的任何東西,都不在你家,對嗎?”
高母微微遲疑了一下,還是點頭說道:“沒錯。公安同志你們一定要明察秋毫,把這個不要臉、誣賴人的傢伙抓起來!對了,還有這個人,竟然當眾開槍。我家遠航啊,那可是廠裡的技術員,廠裡沒了他,都沒法開工,這責任你擔得起嗎?誰來搭把手,幫忙把遠航送去醫院。”
儘管鄰居們對高家有些不滿,但畢竟都是街坊鄰里,此時高遠航已經流了不少血。其他人動了惻隱之心,都想上前,打算先把人送去醫院再說。
不過,李偉輕輕擺了擺手,緩緩說道:“不著急,傷者並未傷到要害。等案子徹底查清楚了,再送他去醫院也不遲。”
說著,他立刻轉過頭,目光看向孫婷婷,問道:“孫婷婷,剛剛你也聽到了,高家母子堅稱你這是汙衊。對於你所說的事情,你可有甚麼確鑿的證據?要是沒有證據,這對你的處境可相當不利啊。”
孫婷婷微微皺起眉頭,思索片刻後說道:“那些吃的東西,都過去這麼長時間了,他們也早就吃完了,肯定是留不下甚麼證據了。不過,當初拿過去的那些東西,要是還留在屋裡,我都能認出來。”
聽到這話,高母的臉色瞬間變得極其難看。但事已至此,她也只能硬著頭皮,嘴硬地說道:“你可別誣賴人!我們家的東西都是自己的。你隨便說一個東西是你家的,難道它就是你的了?你有甚麼證據!”
李平安一直神情淡然,聽到高家母子這樣說,他心裡便有數了——高家母子這是掉進孫婷婷設的圈套裡了。既然孫婷婷都能細心地把事情都記錄下來,又怎麼可能對其他事情沒有提前做好準備呢。
如今高母全盤否認,這無異於把自己的後路都堵死了。但凡她承認家裡有從孫婷婷這邊借的東西,或許還有轉圜的餘地。
果然,聽到高母的話後,孫婷婷鎮定自若地說道:“你還別說,我還真有證據。我在自己家裡的那些傢俱裡面,都悄悄做了記號。等會兒我找給公安同志看,就真相大白了。”
高母徹底慌了神,還想繼續狡辯。但此時,李偉已經不想再聽這女人無理取鬧了,他看向孫婷婷,說道:“既然你說有證據,那就去看看。”
說著,李偉便不再理會在一旁阻攔的高母,一行人徑直前往中院,走進了高家的屋子。
那是兩間房,裡面的東西擺放得滿滿當當,準確地說,是傢俱多得有些擁擠了。其實到了這個時候,事情已經基本明朗,沒甚麼太多需要考證的了,但這就是最後的關鍵證據。
孫婷婷一眼就看到了屋子中間的那張八仙桌,她快步走過去,指著其中一個桌角,對李偉說道:“這桌子就是我家的。在這個桌角下面,有我寫的名字,位置比較隱蔽,應該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