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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你跟我講靈活性?

2026-02-19 作者:奧菲冰

光明區派出所,訊問室。

燈光慘白。

所長王建軍的額頭上全是汗。

他雙手捧著一個一次性紙杯,小心翼翼地放在侯亮平面前的桌子上。

“侯……侯局……”

他想喊一聲“侯局長”,又覺得不合適,聲音卡在喉嚨裡。

侯亮平抬起手腕。

冰涼的手銬,在燈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

王建軍看見那手銬,把後半句話又咽了回去。

他只是把那杯水,又往前推了推。

侯亮平根本沒看那杯水。

他用戴著手銬的雙手,猛地往桌子上一拍。

“砰!”

紙杯裡的水晃了出來,灑了一桌子。

“讓你們能做主的人來!”

侯亮平站了起來,身體前傾,死死地盯著王建軍。

“我告訴你,我是在執行特殊任務!”

“為了查一個大案!”

他的聲音在狹小的訊問室裡迴盪。

“辦案,就需要靈活性!常規手段不管用的時候,就要用非常規的!懂不懂!”

王建軍被吼得連連後退,後背撞在了牆上。

他不敢得罪這位曾經的反貪英雄。

更不敢違抗省長辦公室直接下達的命令。

就在這時。

訊問室的門,被人從外面推開了。

陸亦可走了進來。

她還是那身黑色的檢察制服,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她身後,跟著兩名穿著督察制服的男人。

其中一人手裡,高高舉著一臺小型的攝像機。

鏡頭正對著侯亮平。

上面那個紅色的錄製指示燈,一閃一閃。

侯亮平看到陸亦可,像是被點燃的炸藥桶。

“陸亦可!”

他指著她。

“你這是公報私仇!”

“你憑甚麼抓我?你有甚麼資格抓我!”

陸亦可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她徑直走到桌子前,將手裡的公文包放在桌上。

拉開拉鍊。

從裡面拿出一本嶄新的、深紅色的冊子。

《紀律處分條例》。

她把書放在侯亮平面前。

然後,伸出手指,翻開了冊子。

書頁發出“嘩啦”的聲響。

她停在某一頁。

用食指,點了點上面的一行字。

“第九十二條。”

陸亦可的聲音,像手術刀一樣精準。

“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違規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她抬起頭,看著侯亮平。

“你開的那輛賓利添越,市場價超過三百萬。”

“車主,蔡繼誠,他的宏發集團正在接受經濟犯罪調查。”

“這算不算,違規實際使用,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

侯亮平的呼吸一滯。

“我那是為了辦案借用的!”

陸亦可的手指,又往後翻了幾頁。

“啪。”

她再次點住一行字。

“第六十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門自行其是,搞山頭主義,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揹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

她頓了頓。

“你,一個停職反省的幹部,沒有得到任何一級組織的授權,私自對一位省委常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進行跟蹤、監視。”

“侯亮平,誰給你的權力?”

“這是不是另搞一套?”

侯亮平的臉漲成了豬肝色。

“我是為了正義!我是為了把害群之馬揪出來!”

“我論跡不論心!我的目的是好的!”

陸亦可聽完,合上了那本書。

“啪!”

一聲清脆的響聲。

“程序不正義,結果即非法。”

她看著侯平亮,一字一句。

“侯局長。”

“這句話,是你教我的第一課。”

“你忘了嗎?”

侯亮平的身體晃了一下。

他感覺自己被人狠狠地抽了一記耳光。

他所有的辯解,所有自以為是的正義,在這句他自己說過的話面前,都成了笑話。

……

同一時間。

省長辦公室。

劉星宇正在批閱檔案。

他面前的淡藍色光幕,無聲地亮起。

一行紅色的字型,急速跳動。

【系統警報:檢測到監察物件侯亮平,正試圖透過個人通訊裝置聯絡外界,尋求非法干預,破壞程序正義。】

【行為定性:對抗組織審查。】

【懲罰建議:立即切斷其全部對外聯絡,並依據相關法規,從重、從快處理。】

劉星宇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他只是拿起了桌上那部黑色的電話。

按下一個鍵。

“小金。”

“通知陸亦可。”

“切斷侯亮平的一切對外通訊。”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頂格處理。”

“是。”

電話那頭傳來乾脆的回答。

劉星宇結束通話電話,繼續低頭看起了檔案。

……

派出所,訊問室。

侯亮平的胸口劇烈起伏。

他不甘心。

他下意識地伸手,去摸自己西裝內側口袋裡的手機。

他要打電話。

他要找人!

他的手指,剛剛碰到手機的邊緣。

一隻手,更快地伸了過來,按住了他的手。

是陸亦可。

“侯亮平同志。”

她的聲音裡,不帶一絲溫度。

“你的行為,已經涉嫌對抗組織審查。”

她另一隻手,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張剛剛列印出來的A4紙。

她把那張紙,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

拍在侯亮平的面前。

紙張的最上方,是幾個加粗的黑體字。

《行政拘留決定書》。

侯亮平的目光,死死地釘在那張紙上。

被拘留人:侯亮平。

違法事實:尋釁滋事,阻礙執行職務。

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之規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二十四小時的處罰。

執行場所:京州市拘留所。

“尋釁滋事……”

“阻礙執行職務……”

侯亮平看著這幾個字,感覺一陣天旋地轉。

他,侯亮平,漢東的英雄,反貪的利劍。

竟然要因為這種街頭混混一樣的罪名,被關進拘留所?

這是對他最大的羞辱!

陸亦可的聲音,再次響起。

像是在宣讀一份與她無關的檔案。

“按照流程。”

“在送進拘留所之前,需要對被拘留人進行常規體檢。”

“包括,尿檢。”

尿檢!

侯亮平的身體,開始不受控制地劇烈顫抖。

他猛地抬起頭,雙眼通紅地看著陸亦可。

那已經不是憤怒。

是屈辱,是瘋狂。

就在這時。

訊問室外,隱隱傳來一陣尖銳的、刺耳的剎車聲。

那聲音,像是要把地面撕開一樣。

緊接著,是一陣急促的高跟鞋撞擊地面的聲音。

“砰!”

派出所的大門,像是被人一腳踹開。

一個女人的聲音,帶著滔天的怒火,響徹了整個派出所大廳。

“誰敢動我的人!”

“都給我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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