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曹爽和林墨走出公司。
曹爽換上一身耐克休閒裝,與白天西裝革履的形象判若兩人。
他是個隨性的人,對穿著並不講究,更看重舒適與質感,至於外界眼光,他並不在意。
選擇品牌,往往是因為其品控更有保障,能省去挑選的精力,而現在更多是因為商業代言。
像今天上午開學典禮需要登臺演講,他才換上了代言的七匹郎西裝——既是場合需要,也是履行代言人的義務。若是更重要的商業活動,衣櫥裡那套阿瑪尼高定才是首選。
此刻換上舒適的休閒裝,他才覺得真正做回了自己。
反倒是林墨依舊一身職業套裝,幹練優雅,走在街上引得路人頻頻回首。
兩人邊走邊討論工作,經過一所小學,正值放學,接孩子的家長,圍滿校門。
看著有車接的,有騎車接的,有老人接的,無形中將人分成三六九等。
曹爽感慨:“我們小時候可沒有家長接,現在的小孩啊...不自由。”
林墨輕笑:“曹總這話,聽著倒像是羨慕他們有人接?”
“是羨慕他們的無憂無慮,”曹爽搖頭,“也慶幸我們的無拘無束。”
這個轉變,讓林墨笑出了聲。
突然,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追逐打鬧中猛地從人群中衝出,不偏不倚撞在曹爽身上。
孩子一個踉蹌就要摔倒,曹爽眼疾手快,一把將孩子穩穩抱住。
“小心點。”曹爽笑著蹲下身,拍了拍男孩身上的灰。
男孩抬起頭,眨著大眼睛,有些不好意思。
曹爽卻突然板起臉,故作嚴肅:“不過,你這一撞可把我撞傷了。不買包辣條給我療傷,你今天可走不了。”
男孩先是一愣,隨即反應過來,被這“敲詐”逗得咯咯直笑,從兜裡掏出五毛鋼鏰:“給,辣條錢!”
曹爽接過錢,一本正經地點頭:“這還差不多。小心點,路上注意安全。”
看著男孩跑遠的背影,一旁的林墨忍不住捂嘴:“曹總,您這敲詐小學生的本事,可真讓人眼前一亮。而且您這麼大個老闆,五毛錢也不放過呀。”
曹爽把鋼鏰在指間一轉,硬幣帶著孩子的體溫。“我這是教他撞了人要賠錢,五毛也是錢。”他頓了頓,忽然問道:“你說,如果今天是巴菲特撿了這五毛錢,會被怎麼解讀?”
林墨微怔,隨即莞爾:“各大財經版肯定會說——看,股神如此珍視每一分財富。”
“那如果是比爾·蓋茨沒撿呢?”
“那一定會有人說——首富的時間太寶貴,彎腰的瞬間都能創造更大價值。”
曹爽笑了,將硬幣揣進兜裡:“看到了嗎?同樣的行為,截然相反的解讀,都能成為成功學聖經。”
林墨若有所思:“您的意思是……”
“哪來那麼多深意?”曹爽搖頭,“不過是旁人牽強附會的造神運動罷了。世人總喜歡給成功者的一舉一動鍍上金邊,卻忘了他們也是活生生的人。”
說到這裡,他突然停住,像是想到了甚麼有趣的事:“不過反過來想,這不就是頂級的生意經麼?有一天我們站得足夠高,今天這枚五毛錢硬幣,說不定也會被包裝成‘曹爽重視契約精神’的經典案例,寫進商學院教材裡。”
林墨眼睛一亮,接話道:“標題我都想好了——《從五毛錢看漢家文化的企業價值觀》。”
“處處是生意啊。”曹爽與她相視而笑。
這一刻,林墨看到了老闆的另一面——不只是殺伐決斷的掌舵人,更是能把世間永珍看通透的明白人。她對這位年輕老闆的認知,又深了一層。
笑聲未落,三個穿著時髦、神色輕浮的年輕男子攔住了去路。
他們的目光肆無忌憚地在林墨身上流轉,帶著毫不掩飾的驚豔。
為首那人看起來家境不錯,說話時刻意甩了下手腕,露出那塊顯眼的勞力士“綠鬼”,目光赤裸地在林墨身上流轉:“美女,一個人?陪哥幾個去喝一杯,保證比你上班有意思。”
曹爽笑道:“你瞎啊?看不到旁邊這麼大個活人?長著眼睛出氣用的?
他對錶沒甚麼研究,也懶得去辨認真假——在他看來,需要靠一塊表來撐場面的人,本身層次也高不到哪裡去。”
這話裡的揶揄意味太明顯了,林墨聞言,忍不住“噗嗤”笑出了聲。她這一笑,宛若冰河解凍,明豔不可方物,卻比任何言語都更具侮辱性。
那戴錶的青年臉色瞬間漲紅。美女的無視尚可忍受,但被另一個男人如此明目張膽地嘲弄,尤其是在同伴面前,簡直是把他的臉面踩在地上摩擦。
他像是被點燃的炮仗,撕下偽裝,指著曹爽罵道:“*的,你算個甚麼東西?這有你說話的份?!”
“跟他廢甚麼話!”三人中那個染著黃毛、戾氣最重的青年早已不耐煩,同伴受辱讓他覺得丟了面子,直接上前,用力推向曹爽的胸口,“給老子滾開!”
曹爽眼神驟然一冷。
不慣著!
曹爽側身避開,利用對方前衝的慣性,順勢抓住手,踢在關節麻筋,一帶一壓,動作簡潔流暢,那人驚呼一聲便失去平衡,重重砸在地上,震起一片灰塵。他“哎呦,哎呦”哼著,一時疼得站不起來。
一切發生得太快。
周圍頓時響起一片驚呼。
幾個接孩子的媽媽嚇得趕緊捂住孩子的眼睛往後躲;一個騎在電動車上的大爺連連搖頭嘆氣;更有幾個年輕人已經悄悄舉起手機開始錄影。
接下來的事快得讓人眼花繚亂。
他的兩個同伴愣了一瞬,罵罵咧咧衝上來,曹爽不退反進,矮身向前,手臂一擺,打到一人咽喉附近,那人悶聲摔倒。
身形微轉,一腳踢到另一人腳迎面骨,那人慘叫一聲,抱著腿跳躍。
乾淨利落的動作後,兩人也乾脆倒地。
“好!”旁邊一個接孫子的大爺忍不住喝彩。
幾個原本在等孩子的媽媽也小聲議論起來:“打得好!”
“這些混混就該有人治治!”
整個過程不過十幾秒。
曹爽掃視一圈周圍舉著的手機,立即抓住林墨:“快走,要被圍觀了。” 兩人迅速鑽進人群,留下身後一片議論聲。
那戴錶的男子被同伴扶起來,臉色一陣青一陣白,死死盯了曹爽的背影,那眼神複雜——有驚愕,有羞憤,嘴裡不斷說著場面話,在周圍人的指指點點下,最終只是咬了咬牙,被同伴拉著快步離開了。
等那幾人消失在街角,圍觀的眾人才漸漸散去。
“曹總,您這身手...”林墨收起手機,帶著驚訝,更多的是瞭然,“跟您出門,安全感十足。”
“會點功夫。”曹爽略帶得意,笑著說,“有些人,總喜歡仗勢欺人。”
說完,忽然加快了腳步。
林墨看著他略顯急促的背影,小跑兩步跟上,語氣裡帶著一絲輕快:“您走這麼快,是怕被人拍下來發網上嗎?”
“不是。”曹爽腳步不停,頭也不回,“只是覺得,時間真的很寶貴,不該浪費在這種無謂的事情上。”
林墨聞言,嘴角不自覺地上揚。
她也加快腳步,兩人在人行道上幾乎是小跑起來,一種奇特的、屬於戰友間的默契在暮色中流淌。
“對了,”曹爽突然想起甚麼,語速快了些,“明天開始,我要深度參與《前任攻略》的後期。我有些很具體的想法,應該能幫田導大大提升效率。”
“原計劃明天是去《我不是藥神》精簡的?”林墨並不意外。
“計劃變更了。”曹爽停下腳步,指了指前方亮著暖燈的粵菜館,“就像搶他們家最後一份燒鵝,去晚了,盤子都被人端走了。《失戀33天》已經有人在動,我們必須更快、更好。《我不是藥神》的精簡不得不延後。”
林墨看著他眼中燃起的熟悉光芒,知道那個殺伐決斷的老闆又回來了。
但這一次,她感受到的不再是純粹的壓力,而是一種並肩衝刺的興奮。
“那我們還等甚麼?”她笑著走向那家粵菜館,“趕緊吃,好回去搶時間。”
“不行啊,時間緊迫,還是先去剪輯室。”曹爽邊說邊加快腳步。
“老闆,再忙也得吃飯,這個點,田導肯定也沒吃,我們可以點餐呀。”林墨笑道。
“哦?那行。就點剛才那家粵菜館。我要吃燒鵝。”曹爽開心道,腳步都輕快了。
然而,當他無意間掠過西沉落日時,臉上的輕鬆漸漸收斂。
那個念頭在他心中越發清晰:風暴將至,他必須跑在時間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