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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校園霸凌至死

2025-12-31 作者:兩口禾苗

舉證質證結束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

“被告人張磊等五人,長期實施校園霸凌,蓄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情節惡劣,後果嚴重;

被告人張衛國、王強、張宏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行賄受賄、徇私枉法、干預司法,嚴重損害了司法公正和政府公信力;

被告人李建國,身為學校負責人,失職瀆職,蓄意破壞案發現場,包庇施暴者。”

“以上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相應罪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求法庭依法嚴懲。”

張磊的辯護律師仍做最後努力:“我的當事人張磊系未成年人,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且其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現,請求法庭酌情從輕處罰。”

公訴人反駁:“《刑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本案中,張磊等五人以特別殘忍手段傷害李磊,致其死亡,情節極其惡劣,雖系未成年人,但不應從輕處罰。且張磊歸案後,初期拒不認罪,還試圖將責任推給李磊,並非如實供述,不存在悔罪表現。”

沈玉作為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了賠償請求:

“被告人張磊等五人及張衛國、李建國,應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建國、劉梅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120萬元。”

“其中,張衛國作為張磊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李建國及清河縣第三中學,因存在嚴重失職,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張衛國的辯護律師喊道:“120萬賠償數額過高,我的當事人無力承擔!”

“無力承擔?”

李磊的母親劉梅終於忍不住,聲音哽咽。

“我兒子才十三歲,他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就被你們的兒子活活打死了!120萬就能換回我兒子的命嗎?你們當初想用20萬打發我們,現在又說無力承擔,你們的良心在哪裡?”

法庭內一片寂靜,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劉梅心中的悲痛與絕望。

主審法官敲了敲法槌,示意辯論結束:“現在由各被告人做最後陳述。”

張磊哭喊道:“我錯了,我不該打李磊,我對不起李磊的家人,求你們原諒我……”

其他四名施暴者也紛紛認罪懺悔,但他們的哭聲在李磊父母的悲痛面前,顯得格外蒼白無力。

張衛國沉默了許久,終於開口:

“我對不起組織的培養,對不起李磊的家人,也對不起我的兒子。我不該利用職權為他鋪路,不該干預司法,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王強、張宏明、李建國也先後做了最後陳述,均表示認罪伏法。

上午十一點三十分,主審法官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

旁聽席上的人們紛紛起身活動,李磊的父母靠在一起,互相支撐著,眼神緊緊盯著審判庭的大門。沈玉拍了拍李建國的肩膀:“放心,正義不會缺席。”

一個小時後,庭審繼續。

主審法官再次敲響法槌,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下來。

“經合議庭評議,並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現在當庭宣判!”

法官拿起判決書,聲音鏗鏘有力。

“被告人張磊,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王浩,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被告人趙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被告人陳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劉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聽到判決結果,張磊的母親瞬間癱倒在地,哭喊著:

“我的兒子還未成年啊!你們怎麼能判這麼重!”法警立刻上前將她架離法庭。

法官繼續宣判:

“被告人張衛國,犯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妨礙作證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被告人王強,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被告人張宏明,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被告人李建國,犯妨礙司法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判決被告人張磊等五人及張衛國、李建國,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建國、劉梅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10萬元,於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付清。”

“宣判完畢!”

法槌再次落下,清脆的聲響在法庭內迴盪,久久不散。

李磊的父母再也忍不住,相擁而泣,這一次,他們的眼淚裡,終於摻雜了一絲釋然。李建國站起身,對著法官深深鞠了一躬,又轉向沈玉團隊,再次鞠躬:

“謝謝你們,謝謝你們幫我兒子討回了公道!”

沈玉、劉彥、林溪相視一笑,連日來的疲憊,在這一刻都煙消雲散。

庭審結束後,旁聽人員紛紛圍上來,向李磊的父母表示慰問,對著沈玉團隊豎起了大拇指。

“判得好!這些敗類就該受到嚴懲!”

“心火公益中心太厲害了,感謝你們為老百姓發聲!”

“以後再也不用擔心被這些有權有勢的人欺負了!”

孫明走到沈玉面前,深深鞠了一躬:“沈律師,謝謝你們保護我,也謝謝你們還了李磊一個公道。”

沈玉摸了摸他的頭:“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以後要是再遇到欺負人的事,一定要勇敢地說出來,正義永遠會站在你這邊。”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灑在身上,溫暖而明亮。

清河縣的天空,終於徹底驅散了陰霾,變得澄澈透亮。

劉彥伸了個懶腰:“終於結束了,這個案子真是不容易。”

林溪笑著說:“是啊,不過結果是好的,施暴者和保護傘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李磊也能安息了。”

沈玉看著遠處的街道,眼神堅定:“這只是開始。校園霸凌問題、基層司法公正問題,還有很多需要我們去關注、去推動的地方。只要還有人需要幫助,我們心火公益中心就不會停下腳步。”

此時,李磊的父母追了出來,手裡捧著一面錦旗,上面寫著“為民請命,正義之師”八個大字。

“沈律師,這面錦旗送給你們,代表我們全家的心意。”

李建國雙手將錦旗遞給沈玉,“是你們給了我們希望,讓我們感受到了正義的力量。”

沈玉接過錦旗,鄭重地說:“我們會珍藏這份信任。也希望你們以後能慢慢走出悲痛,好好生活,這才是對李磊最好的告慰。”

當天下午,“清河縣校園霸凌致死案宣判”的訊息再次登上熱搜,網友們紛紛留言點贊。

“判得太對了!未成年人不是犯罪的保護傘,情節惡劣就該嚴懲!”

“保護傘被連根拔起,大快人心!為省紀委、省公安廳點贊,為心火公益中心點贊!”

“希望這個案子能給所有學校、所有家長敲響警鐘,重視校園霸凌,保護好每一個孩子。”

清河縣第三中學內,新的校長已經到任,正在組織全校師生召開校園霸凌專項整治大會。

宣傳欄裡,張貼著校園霸凌的危害及舉報方式,曾經壓抑的氛圍,漸漸被積極向上的氣息取代。

孫明重新回到了課堂,同學們都主動向他打招呼,老師也格外關注他的狀態。

他終於可以放下心來,安心地學習,臉上重新露出了少年應有的笑容。

而心火公益中心的辦公室裡,陳工已經整理好了新的案件資料。

沈玉和團隊成員們圍坐在一起,開始討論下一個案子。

“接下來這個案子,是一起以“養老服務”“保健品投資”名義,針對老年人實施詐騙案……”

白板上重新寫滿了案件的關鍵資訊,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堅定的幹勁。

正義的道路,或許漫長而艱辛,但只要有人願意堅守,願意前行,就一定能照亮每一個黑暗的角落,溫暖每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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