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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海外學子的吶喊(六)

2025-12-27 作者:兩口禾苗

沈玉站起身,走到白板前,拿起馬克筆:“我們現在有四份關鍵證據,大家都來說說,每份證據的價值是甚麼,哪份能作為破局的突破口。”

“我先來說說威脅簡訊的關聯證據。”

陳工率先開口,“我們找到的‘虛假訊號源服務商與教授空殼公司服務商一致’,這份證據的價值在於,把匿名威脅和教授關聯了起來,證明威脅不是隨機的,而是有組織的報復。

但缺點是,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教授本人或他的直系下屬發的,對方很容易狡辯是‘巧合’。”

沈玉點點頭,在白板上寫下“威脅簡訊關聯證據:間接證明報復,無直接指向”。

“接下來是我整理的空殼公司資金流水。”劉彥說道,“這份證據的價值很明確,直接證明教授透過空殼公司挪用科研經費,金額高達八十萬美元,已經構成了經濟犯罪。

而且資金流向清晰,從科研專案合作企業到空殼公司,再到教授家人賬戶,鏈條完整,很難被推翻。

缺點是,這屬於經濟犯罪範疇,警方可能會覺得‘情節不嚴重’,不願意頂著壓力立案。”

“我補充一句。”戴維斯律師說道,“在M國,挪用政府科研經費是重罪,最高可以判十年監禁,情節一點都不輕微。警方覺得‘情節不嚴重’,只是藉口,核心還是怕得罪議員。”

沈玉寫下“空殼公司資金流水:證明經濟犯罪,鏈條完整,警方藉口不成立”。

“然後是馮素晴拍到的轉移證據影片。”林溪說道,

“這份證據的價值在於,直接證明教授在銷燬、轉移關鍵證據,屬於妨礙司法行為。

而且是現場實拍,畫面清晰,能看到人物、車輛,真實性無可辯駁。

缺點是,妨礙司法行為需要和主罪(學術不端、挪用經費)結合起來,單獨拿出來,警方可能會覺得‘影響不大’。”

沈玉繼續記錄:“轉移證據影片:證明妨礙司法,真實性強,需結合主罪”。

最後,她看向戴維斯律師:“還有一份證據,就是教授誣陷馮素晴學術不端、試圖開除她的相關材料,這份證據的價值是甚麼?”

“這份證據的核心價值是,證明教授的報復行為是有預謀、有組織的。”戴維斯律師說道。

“從馮素晴實名舉報,到教授威脅,再到學校誣陷、逼遷、辭退,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報復鏈條。這份證據能讓警方明白,這不是簡單的‘學術糾紛’,而是強權對舉報人的惡意打壓,性質很惡劣。

而且,誣陷學術不端會影響學生的前途,屬於嚴重的侵權行為。”

沈玉寫下最後一條:“誣陷學術不端材料:證明報復鏈條完整,性質惡劣,侵權嚴重”。

寫完後,她轉過身,看向眾人:“現在四份證據的價值都梳理清楚了。大家覺得,哪份證據最適合作為破局的突破口?”

劉彥沉吟道:“我覺得是空殼公司資金流水。挪用政府經費是重罪,而且證據鏈條完整,只要我們把這份證據的嚴重性講清楚,再結合其他證據,警方就沒有理由再推脫。”

“我同意。”戴維斯律師點點頭。

“而且,挪用政府經費涉及公共利益,不僅是警方,加州的檢察官辦公室也會關注。我們可以同時向檢察官辦公室提交證據,給警方施加壓力。”

陳工補充道:“我覺得轉移證據影片也可以作為輔助突破口。

妨礙司法行為是警方的直接管轄範圍,現場實拍的影片衝擊力很強,能讓警方意識到,教授已經囂張到無視法律的地步,要是不立案,會影響警方的公信力。”

沈玉拍板:“好,就這麼定。突破口以‘空殼公司資金流水’為主,‘轉移證據影片’為輔,其他兩份證據作為補充,形成完整的證據包,再次提交給警方和加州檢察官辦公室。”

她看向劉彥:“劉律師,你負責把四份證據整合起來,製作一份詳細的證據清單,標註每份證據的來源、真實性、證明目的和法律依據,重點突出挪用經費的金額和妨礙司法的嚴重性。

用中英文雙語製作,確保警方和檢察官都能看明白。”

“沒問題,我現在就開始做,中午之前肯定完成。”劉彥立刻開啟文件。

“戴維斯律師,你負責聯絡洛杉磯警方的上級部門,還有加州檢察官辦公室,預約提交證據的時間。提交的時候,一定要強調,這不是簡單的學術糾紛,而是涉及挪用公共資金、妨礙司法、惡意打壓舉報人的系列違法犯罪行為。”沈玉繼續安排。

“我會的。”戴維斯律師說道,“我認識加州檢察官辦公室的一位公益訴訟檢察官,他之前處理過類似的強權打壓案件,比較公正,我先聯絡他,爭取讓他介入。”

“陳工,技術部這邊有兩個任務。”

沈玉轉向陳工。

“第一,繼續追蹤威脅簡訊的來源,以‘空殼公司的網路服務商’為突破口,看看能不能找到真實的傳送裝置或人員資訊;

第二,加強對馮素晴的技術保護,監測她周圍的網路環境和電子裝置,一旦發現異常,立刻預警並處理。”

陳工立正點頭:“收到!我們技術部分成兩組,一組繼續追蹤訊號源,一組24小時盯著馮素晴的安全監測資料,保證不出問題。”

“林溪,你的任務最關鍵。”

沈玉看向林溪。

“第一,繼續和馮素晴保持24小時溝通,隨時瞭解她的情況,一旦她遇到緊急情況,立刻通知我們和馬克律師;

第二,對接馬克律師,跟進學校實驗記錄的封存和鑑定進度,有任何進展及時反饋;

第三,聯絡洛杉磯的華人社團,讓他們加派人手保護馮素晴,尤其是在她需要配合警方或法院調查的時候,確保她的人身安全。”

“我都記下來了,沈總。”林溪拿出筆記本,快速確認了一遍任務,“我現在就給馮素晴發訊息,告訴她證據保全令批下來的好訊息,讓她安心一點。”

沈玉看了一眼手錶:“現在是七點半,大家按照分工行動,中午十二點我們在這裡集合,彙總進展。劉律師的證據清單,中午之前務必完成。”

“明白!”眾人異口同聲地回應,紛紛起身行動起來。

會議室裡瞬間忙碌起來,劉彥敲擊鍵盤的聲音、戴維斯律師打電話的聲音、林溪和馮素晴發訊息的聲音交織在一起,雖然壓力巨大,但每個人的眼神裡都充滿了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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