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322章 第74章 商稅初定

2026-01-08 作者:月歌離

隆裕二十七年,正月十六,味縣,政務院正堂。

年節的氣氛尚未散盡,政務院首次正式會議便在肅穆氣氛中召開。炭火驅散春寒,長條議事桌前,濟濟一堂。

主位之上,周景昭端坐。左側依次是謝長歌、陸望秋、玄璣先生三位副掌院,李毅、龐清規(列席),林則深、江政惟。右側則是陸文元(南中總商會掌事),周璟汐,呂彥博,以及十數名即將派往各郡縣稅司分司任職的年輕官員。

“年節已過,百事待興。” 周景昭開宗明義,“今日議首樁要務——全面、規範徵收商稅。此非僅為充盈府庫,更為釐清稅源,規範商事,繁榮市易,奠定長治久安之財政根基。謝先生,陸副掌院,可將籌劃詳案道來。”

謝長歌展開文卷:“殿下,諸位。經月餘籌議,擬定兩步推行之策。”

“第一步,商事全面登記。” 陸望秋介面,聲音清晰柔和,“即頒政令,全寧州境內,凡經營買賣、作坊、轉運、居間等業者,無論大小、行坐、漢夷,限一月內,至所在地縣衙或指定官署,辦理商事登記。需載明字號、東主、經營類別、場所、資金、僱工等項。”

她頓了頓,強調:“一月內主動登記者,免收一切工本費,並頒給‘商事憑信’牌,為合法經營憑證。逾期未登,或隱匿不報者,一經查實,罰銀、暫扣貨物、限期停業,並視情節公示懲處。 此乃摸清底數、規範主體之基。”

陸文元作為商會代表,聞言點頭:“此法妥當。先予便利,後施懲戒,能減多數商賈疑慮。‘商事憑信’一出,正經營商者便有了護身符,便於通行各市,亦利於商會管理。”

“第二步,頒行稅則,依律徵收。” 謝長歌繼續,“待登記大致完備,即公佈商稅稅則。總原則為:商稅與農稅(田賦)分離徵收。 農稅仍由郡縣依田畝冊籍徵收。商稅則專設稅司統管。新設稅司總司於王府,各郡設分司,各縣設稅所,垂直管理,直接對總司負責。地方縣尉有責提供武力,協助稅司執行公務,然無權干涉徵稅事宜。”

周璟汐此時起身,向周景昭及眾人微揖,聲音沉穩有力:“殿下,諸位大人。稅司之設,重在獨立、專業、高效。下官以為,徵稅頻率,當定為按月徵收。商戶需建立並保留真實、連續之經營賬冊,每月據賬冊所載營收,向當地稅所申報並繳納商稅。稅司根據其申報,結合行業基準、貨物流動等資訊,核定稅額。”

呂彥博扶了扶眼鏡,嚴謹道:“法司將據此擬定《寧州商稅條例》,明確商戶記賬義務、申報責任、如實申報之法律要求。賬冊需用官府監製編號賬簿,逐筆記錄,可供核查。不如實記賬、或偽造賬冊者,即為違法。”

周璟汐點頭,補充關鍵稽查手段:“為防瞞報,稅司將行‘自報核課’與‘抽籤稽查’結合之法。每月,各縣稅所將以抽籤方式,隨機抽取數家商戶,進行賬冊突擊核查。一經發現賬實不符、瞞報營收,即追繳所欠稅款,並處數倍罰金。情節嚴重、數額巨大或屢犯者,移交法司,依律追究刑事責任,可處徒刑、罰沒財產,乃至吊銷‘商事憑信’。抽查結果定期公示,以儆效尤,亦彰公正。”

李毅拍手道:“好!按月徵收,可保稅源穩定。真實賬冊為基,稽查為劍,輔以重罰,可極大震懾僥倖之徒。然,稅則本身,當如何設計,方能公平簡便,利於徵收?”

陸望秋再次展開細則草案:“初步設想,商稅主體為營業稅,按經營類別與月營收額,分類、分階梯徵收。” 她詳述了民生必需、普通貨物、奢侈享受、特許專營等分類,以及百貫、千貫、萬貫等營收階梯的差別稅率設計,與先前方案類似,但更強調以月為計徵週期。

“此外,” 陸望秋特別指出,“凡行商、工坊等貨物跨縣流動者,在首次銷售地或生產地完稅後,稅司將開具統一格式、編號、蓋印的完稅憑證。持此憑證,貨物流通寧州境內他處,不再重複徵收同類營業稅。此為防止重複徵稅,保障貨暢其流。”

林則深在末座聽得入神,低聲對江政惟道:“分類階梯,量能課稅;按月申報,賬冊為憑;抽籤稽查,重罰震懾;完稅憑證,一稅通行……此設計環環相扣,思慮周詳,若能切實執行,商稅體系可成。”

江政惟亦低聲回應:“關鍵在人與執行。稅吏若不公不明,此法反成害民之具。周總司所言‘專業’,實為要害。”

周景昭顯然也慮及此點,看向周璟汐與呂彥博:“稅司新立,稅吏為要。所有稅司吏員,上至分司主事,下至稅所書辦,必須經稅司總司統一招募、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培訓內容,需涵蓋稅法稅則、記賬核賬、稽查程式、律例章程乃至基本算術。務求人人通曉業務,恪守律法。呂主事,法司需編撰簡明《稅吏操守及禁令》,違者嚴懲不貸。”

呂彥博肅然應下:“下官領命。定當擬定嚴密規條,明晰權責界限與懲處細則。”

周璟汐亦道:“殿下放心,下官將親自主持首批稅吏培訓,從嚴考較。稅司吏員薪俸,亦將從優,並設廉潔勤政之獎,力求養廉以保公。”

玄璣先生沉吟道:“設計已臻完善。然推行之難,尤在初始。商戶不明細則,或有牴觸;稅吏新手上路,或有疏誤;地方勢力,或明或暗,試圖干擾。試點與宣傳,至關重要。”

謝長歌頷首:“玄璣先生所慮甚是。仍按前議,擇味縣、不韋縣先行試點。集中培訓之稅吏,先投入此二地。印製大量通俗易懂之《商稅問答》、《登記須知》、《稅率簡表》,由稅吏、衙役、學子廣為張貼宣講,務使商戶家喻戶曉。試點期兩月,期間遇問題,稅司總司需及時研判調整。”

龐清規補充地方視角:“各縣稅所與縣衙需協調通暢。尤其‘抽籤稽查’時,需縣尉派員隨同,既為安保,亦為見證,免生糾紛。稅司垂直管理雖好,亦需與地方政務保持必要溝通。”

“可。” 周景昭最後定調,“即依此方略,細化各項章程。政令、登記、稅則、機構、人員、培訓、宣傳、試點諸事,分頭並進。謝先生、陸副掌院總攬協調。周璟汐,你即刻籌建稅司總司,擬定詳細執行方案及吏員培訓計劃。呂彥博,加緊擬定《商稅條例》及配套律文。陸文元,商會需配合宣傳,引導商戶合規登記、誠信納稅。李毅,財司做好銜接與庫銀準備。正月廿二前,必須完成所有前期籌備,頒佈政令,啟動試點。”

他目光掃過眾人,語氣沉肅:“商稅之立,乃新政支柱,亦為試金石。事成,則財用可足,政令可通,商事可興。事若有失,則失信於民,毀損新政根基。 望諸位務必公正、嚴密、勤勉、不畏難。有功者,不吝重賞;有過者,嚴懲不貸!”

“臣等必恪盡職守,全力以赴,以成殿下所託!” 堂下眾人肅然起身,齊聲應諾,聲震屋瓦。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