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章,我們要動在這個時代最氾濫、最廉價的東西——“想法”。
很多人經常會有一種錯覺:“早在滴滴出來之前三年,我就想到了打車軟體的點子!如果當時我做了,現在首富就是我。”
商業世界沒有“想到獎”,只有“做到獎”。想法只是乘數,執行力才是被乘數。如果你是0,乘數再大也是0。
電影《社交網路》講了一個殘酷的故事:
溫克萊沃斯兄弟(Winklevoss twins)是哈佛的精英,身材健碩,家世顯赫。他們有一個絕妙的點子:做一個哈佛校園內的精英社交網站(ConnectU)。
他們找了一個不起眼的捲髮技術宅來幫忙寫程式碼,這個人叫馬克·扎克伯格。
結果呢?扎克伯格聽完了他們的點子,回去後自己沒日沒夜地敲程式碼,快速迭代,做出了Facebook。
溫克萊沃斯兄弟氣急敗壞地起訴扎克伯格“剽竊創意”。
最後他們拿到賠償了嗎?拿到了。但誰贏了?扎克伯格。
為甚麼?因為在矽谷的演算法裡,Idea is cheap(點子是廉價的)。
兄弟倆有的是點子、資金、人脈,但他們缺乏那種像狗一樣透過程式碼解決問題的瘋狂執行力。
扎克伯格沒有顯赫背景,但他擁有圖片裡提到的那個關鍵素質:在執行過程中,一邊面對失敗和反對意見,一邊付出驚人的努力和毅力。
世界不關心誰先想到了它,世界只獎勵那個把它做出來並活下來的人。
大部分具有洞察力與創意的想法都不過是靈光一現,很快就被別的更迫切需要解決的事情淹沒了。
這就是大多數人的現狀。你洗澡時想到了一個“改變,擦乾身子後,你因為找不到乾淨內褲而煩惱,那個點子就此煙消雲散。
為甚麼你不能把點子賣給大公司?
很多人想:“我有個絕妙的點子,我沒錢,但我可以告訴馬雲/馬化騰,讓他們給我投資,或者我賣給他們。”
因為一個人的創新思想和另一個人的資源、動機及世界觀完全合拍的機率很小。
你的視角:這是個金礦!
大佬的視角:這只是我每天收到的1000個商業計劃書裡的一個風險項。
別人永遠不會像你珍惜自己的孩子一樣珍惜你的點子。指望別人來實現你的夢想,本質上還是另一種“巨嬰心態”。
有一個被奉為圭臬的公式,來自著名創業者 Derek Sivers。
他認為,創意只是乘數,執行才是基數。
這點子太爛了 = -1
這點子很平庸 = 1
這點子還不錯 = 5
這點子太棒了 = 10
這點子絕世天才 = 20
根本沒去動 = $0
業餘水平 = $
還湊合 = $
幹得漂亮 = $
大師級執行 = $
你的身價 = 點子 × 執行
如果你有一個絕世天才”的點子(20),但你根本沒去動(0)。
結果:20 × 0 = 0。
如果你有一個平庸”的點子(1),比如開一家普通的奶茶店,但你有大師級執行”($)。
結果:1 × = $。
這就是為甚麼那麼多靠做“平庸生意”(如賣水、收廢品、做excel表格教學)的人發了財,而那麼多天天在咖啡館聊“元宇宙、Web3、AI顛覆人類”的人連房租都交不起。
許多人缺乏實踐、知識、資金或動機來實現這些想法。
這裡的核心阻礙是甚麼?是完美主義。
你覺得要創業,必須先租個辦公室,招齊五個人,融到第一筆資。
你覺得要做博主,必須先買個索尼A7M4,學完Pr剪輯,設計好Logo。
只有當你的雙手沾滿泥土,由於笨拙的操作而遭到嘲笑時,你才真正開始了一次創新。
突破性成果,是創新者在執行過程中,“一邊面對失敗...一邊付出驚人的努力”得來的。
你要做那個“又傻又硬”的人
聰明人往往死得最快。
因為聰明人想得多。他們能預演出一萬種失敗的路徑,於是他們還沒出發就放棄了。
而最後做成事的人,往往帶點“鈍感力”。他們看不見困難,或者裝作看不見。
這周,我要你做一次“執行力測試”。
1. 列出清單:開啟你的備忘錄,把你那個壓箱底的、覺得能值100萬的“好點子”寫下來。
2. 謀殺幻想:承認這個點子現在一文不值。
3. 暴力執行(48小時原則):
你必須在48小時內,讓這個點子與真實世界發生一次碰撞。
不是寫計劃書,不是找人聊。
而是:寫出一篇文章發出去、製作一個簡單的Demo發給潛在客戶、或者在閒魚上掛出你的服務連結。
4.記錄反饋:哪怕是0反饋,也是一種反饋(說明你的點子可能是垃圾,或者你的切入點錯了)。
請在評論區寫下:
“我想做_________。我在48小時內做了_________(具體動作)。得到的市場反饋是_________。”
不要告訴我你想做甚麼,告訴我你做了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