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跟你掰扯了半天“人格魅力”,給你講了三招:“練膽兒”、“練皮兒”、“練魂兒”。那都是“硬體”和“軟體”的準備。
今天,咱就得聊聊,你這身“神裝”穿好了,該上哪兒去“拉怪”?該怎麼實戰?
你光在家裡,對著鏡子,覺得自己牛逼壞了,有屁用?你得出去!去見人!去感受那個場子!
第一步:先給老子滾出你的“狗窩”!
你得去哪兒?我不是讓你去那些烏泱烏泱、亂七八糟的地方,甚麼酒吧、演唱會、公園……那種地方,人是多,但全是“垃圾流量”,磁場亂得跟一鍋粥似的。你去了,除了被消耗,沒啥好處。
你要去,就去那些高雅點兒、質量高點兒的地方!
比如,圖書館、藝術展、科技館…
實在不行,你就去那些不要門票、但看著又挺體面的地方。比如高檔商場的中庭、五星級酒店的大堂(你不開房,進去溜達一圈,沒人攔你)。
去這些地方幹嘛?去“採氣”!
去感受一下,那些比你現在這個層次高一點的人,他們是啥樣的?他們穿啥?聊啥?那股“勁兒”是啥樣的?
你先把自個兒捯飭利索了(咱上章講過了,頭髮、衣服,必須精神!),然後,你就去那兒晃悠!
你別他媽跟我說你“社恐”!
啥叫“社恐”?我告訴你,那都是你這種“慫包”給自己找的藉口!
你為啥“恐”?你就是怕!
你怕別人看你?
你怕丟臉?
你怕尷尬?
我告訴你,你他媽太把自己當回事兒了!
你以為你是誰啊?大明星啊?你長得帥出天際了?還是醜得驚天動地了?
我告訴你,沒有人在意你!
你往那一站,人家頂多瞟你兩眼,心裡想:“哦,這兒有個人。”然後,就沒了!人家還得忙著自個兒的破事兒呢!誰他媽有空盯著你研究?
你之所以怕,就是因為你內心戲太多!你太自戀了!你總覺得全世界的聚光燈都打在你身上!
你換位思考一下,你自個兒走大馬路上,一天看過去幾百號人,你晚上回家,還能記得住幾個?
所以,你怕個屁啊?!
你得把這股“慫勁兒”給我壓下去!你得不怕人!
第二步:練你那個“賊溜溜”的“狗眼”!
你不但不怕人,你還得敢“瞪”人!
你是不是也這樣?走路上,別人無意中看了你兩眼,你那眼神兒,是不是立馬就閃躲了?低下頭,假裝看手機?
慫!
我告訴你,“怕”,就是從你那雙眼裡先露出來的!
你眼神一躲,你那股“氣”,就先洩了!別人一看你這德行,打心眼兒裡,就瞧不起你!
你再看看那些牛逼的人,哪個是眼神閃躲、賊眉鼠眼的?人家都是底氣十足,目光如炬!
這玩意兒,也得練!
下次,再有人看你,你別躲!你他媽就“瞪”回去!
你就面無表情地,盯著他!他看你,你也看他!他不動,你也不動!
你信不信?先移開眼睛的,絕對是他!
為啥?因為他心裡也發毛!他不知道你這小子是啥路數,是不是個狠人!
你用這股“氣勢”,就把他給碾壓了!
這,就是最簡單、最直接的“氣場”對抗!你連“對視”都不敢,你還談甚麼“人格魅力”?
第三步:把你的“臉皮”,扔地上踩幾腳!
你還得不怕尷尬!“不怕丟臉”!
你是不是稍微出了點醜,就覺得天塌了?臉“刷”一下就紅了,耳朵都燙了,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你又他媽“內心戲”過多了!
我告訴你,只要你不是當街拉屎、當街裸奔,你那點破事兒,根本就不叫“出醜”!
說話說錯了?—— 改過來不就完了!
走路絆了一跤?—— 爬起來拍拍土,繼續走啊!
吃飯噎著了?—— 趕緊喝口水啊!
多大點事兒啊?
你以為別人都在笑話你?我告訴你,人家頂多看你一眼,樂呵一秒鐘,轉頭就忘了!誰他媽會把你這點破事兒記一輩子啊?
你之所以覺得“尷尬”,還是因為你太自戀!你總把自己當成世界的中心!
你得把這個“包袱”給我扔了!
第四步:你得敢“張嘴”!
好了,你不怕人了,敢瞪人了,也不怕丟臉了。接下來,幹啥?
張嘴!說話!
你別當個“悶葫蘆”!你得學會表達!
你的人格魅力,“外表”是一層皮,“談吐”才是那個“核”!
你連話都不敢說,你魅力個屁啊!
你在學校裡,參加個活動,是不是就縮在角落裡,默默吃東西?
你參加個聚會,是不是就聽別人吹牛逼,自個兒插不上一句話?
不行!
你得“搶”!搶過話頭來!把你的想法,你的觀點,給我說出來!
你別怕說錯!說錯了,能死人嗎?
你他媽打遊戲,在語音裡罵隊友,你咋那麼會說呢?你聊八卦,你咋那麼會說呢?
為啥一到正事兒上,你就“啞巴”了?
一是你“慫”(咱剛說了,得練)。
二是你“空”!(你肚子裡沒貨!這個咱後面再講)。
你現在,先不管有貨沒貨,你先得“敢說”!
你以後搞自媒體,做直播,你連鏡頭都不敢看,話都說不利索,你咋搞錢?
你開個直播,進來倆人,你一緊張:“哎呀,我該說點啥啊?”……完了!人家一看你這慫樣,沒勁,走了。
你得練!
你得練出一種老子就是中心的氣場!
你就算是個啞巴,你都得當個“自信的啞巴”,用你的眼神,用你的肢體,告訴所有人:“老子最牛逼!”
你記住:
膽怯,是“人格魅力”的頭號殺手!
你一“膽怯”,你一“怕”,你那“基因”裡的“弱”,就全暴露了!
你想想,那些姑娘,她們會喜歡一個畏畏縮縮、眼神閃躲的“慫包”嗎?不會!她們的基因,她們的本能,就會告訴她們:“這傢伙不行,基因弱,趕緊PASS掉!”
你還想追她?你只能當“舔狗”!
所以,別他媽再“社恐”了!那都是藉口!
你就是“慫”!
你得把這股“慫勁兒”,給我“盤”了!
你得“我行我素”,你得“獨斷專行”(當然,是在不犯法的前提下)!你得活出你自個兒的“樣兒”來!
這,才叫“魅力”!這,才能“吸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