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菀柳走過去,“薛春蘭?”
今天的薛春蘭還是和往常一樣,穿著一身桃粉色的衣裙,頭髮梳得一絲不苟,五官清秀的她,在這窮鄉僻壤,也算得上標緻。
見是駱菀柳,薛春蘭快速將手藏到了身後,但眼尖的駱菀柳還是看清了她手裡拿著的東西,是一枚雞蛋。
薛春蘭扯著笑和駱菀柳打招呼,“原來是菀柳妹妹啊!你是來給薛書均送吃食嗎?”她雖是在笑,眼神卻飄忽不定,明顯就是心虛。
不就是喜歡薛書均,來給他送雞蛋吃,她慌個甚麼勁兒?
知道眼前的女人就是個小綠茶,駱菀柳懶得跟她浪費時間,只是意味深長的看了她一眼,“薛春蘭,繼續加油,我看好你噢~”
薛書均那兩母子可不是省油的燈,原主以前是怎麼被薅羊毛的,這薛春蘭又不是不知道,現在指望不上她,自己還開始倒貼上了。
兩邊都不是啥好人,駱菀柳更不是聖母,就讓她們狗咬狗好了,她樂得在一旁看戲。
雖然沒聽懂駱菀柳的話,但薛春蘭還是下意識的開口解釋,“菀柳妹妹,你誤會了,我和薛書均沒甚麼的......”
駱菀柳忙伸手打斷她,“誒,打住!你們倆有沒有甚麼,都和我沒關係,我還要回家吃飯,走了。”
望著駱菀柳遠去的背影,薛春蘭氣得在原地跺腳。
都怪駱菀柳這個小賤人,現在家裡有啥好東西都不捨拿出來了,害得她沒辦法在書均哥哥和李嬸子面前表現,今天這枚雞蛋,還是她好不容易偷偷藏起來的。
而且,自從落水後,駱菀柳好像變得越來越漂亮了,並不是她的五官發生了甚麼改變,而是一種感覺。
不塗脂抹粉的駱菀柳,薛春蘭是見過的,雖然漂亮,但跟現在的駱菀柳比起來,好似不是一個人。
現在的駱菀柳,她只要站在那兒,好似就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薛春蘭越想越氣,憑甚麼?
都是村裡長大的姑娘,她駱菀柳不僅比她長得好看,一家人還無底線的都寵著。
而她薛春蘭,爹雖然是里正,是村子裡地位最高的人,但家裡人都重男輕女,父母養著她,就只是盼著有一天,能將她嫁給一戶好人家,換一筆不菲的聘禮。
薛春蘭不服,她緊了緊手裡的雞蛋,她不想成為換彩禮的工具人,她要為自己爭取一個光明的未來。
薛書均是村裡唯一有望考中秀才的人,她一定要拿下他,做秀才娘子,風風光光的過一輩子!
駱二哥吃完飯後和幾個學子聚在一起閒聊,他拿出了那隻駱菀柳給他買的狼毫筆,“各位同窗,你們看這隻筆怎麼樣?”
其中有識貨的學子,一眼就認出,“嚯!這可是上好的狼毫筆,駱同窗,你現在發達了啊!”
一聽說是狼毫筆,更多的學子圍了過來,都想要一睹這狼毫筆的風采。
薛鴻儒老先生教學有方,慕名而來的學子很多,但大多都是寒門學子,只用得起最便宜的普通毛筆,家境稍微殷實些的,也只用得起羊毫筆,家境再好些的,能買支紫毫筆也夠讓旁人羨慕了。
平日裡吃糠咽菜的駱二哥能拿出一支狼毫筆,著實驚掉了眾人的下巴。
“這隻狼毫筆筆管為湘妃竹,古雅斑駁,如煙雨朦朧,筆毫銳利如錐,根根毫毛在尖端聚成飽滿的嫩芽,實屬佳品。”薛鴻儒薛老先生蒼老有力的聲音在人群外響起。
眾人一驚,忙散開拱手行禮,“夫子好。”
薛老先生擺擺手,示意大家免禮,而後沉眸看向駱二哥,“駱扶蘇,不知你這筆從何而來?”他記得,這駱家並不富裕,如果這筆是靠旁門左道而來,他必將這學子逐出私塾。
駱二哥沒想到會驚動夫子,他有些尷尬,但還是拱手直言道:“回夫子的話,這筆是我家小妹送給我的生辰禮。”
說到駱菀柳,薛老先生就想起了那日端肉給他的那個嬌俏可人的丫頭,他點頭讚許道:“嗯,你家小妹是個知禮懂事的好姑娘。”原主以前乾的那些糊塗事,並沒有被傳入這位整日只知讀書、治學的老夫子耳中。
此話一出,周圍的學子們議論紛紛。
“看來昨兒個駱家那頭大黑熊賣了不少銀子,不然怎麼捨得給駱同窗買這麼好的筆。”
“真羨慕駱同窗有這樣一個好妹妹,不僅天天給他送肉吃,還送他這麼好的生辰禮。”
“唉!我也想要有一個這樣的好妹妹。”
“以前駱同窗的妹妹只對薛同窗好,現在終於迷途知返,知道對自己的哥哥好了。”
有人偷偷拉了一下說這話的人,朝他眨眨眼,那人會意,轉頭去尋找薛書均。
此時,薛書均正站在遠處,佯裝毫不在意的看著這一幕,卻不知他滿嘴的牙都快被他咬碎了。
這些,原本都應該是他的,不論是那些賣熊的銀子,還是這狼毫筆!
不行,駱菀柳是他的,他們家的東西也都是他的,他駱扶蘇算個甚麼東西,他必須要讓事情變回以前那樣!
駱菀柳剛跨進家門,就大大的打了一個噴嚏,背後還升起一股惡寒,這是咋了?
看見駱菀柳打噴嚏,駱老爹就忙放下手裡正編著的竹簍,上前目露心疼的引著她往屋子裡走。
“閨女,你這是咋了,莫不是走這一趟給累著了吧?”
駱菀柳揉了揉鼻子,笑道:“爹,我不累。”從駱家院子到私塾,也就五六百米的距離,怎麼可能因為走這點路就累著。
見駱菀柳看著確實沒事,駱老爹這才放心,“那行,那咱們先進屋歇著,準備吃飯了。”
而後又朝廚房裡喊,“老大、冬梅,柳丫回來了,可以開飯了。”
“知道了,爹。”
飯桌上,駱大哥和駱大嫂陸陸續續端上來五碗白米飯,炒斑鳩,就只是炒斑鳩,除了調味料,沒有任何配菜,還有炒肺片,這肺片應該是那頭熊的。
因著是吃的乾飯,駱大嫂還給安排了一個鴨蛋野菜湯。
駱老爹端坐在主位,“好了,吃飯吧!”
駱菀柳端著碗,先是嚐了一下斑鳩肉。
嗯~好香!
雖然味道還差了點,但斑鳩肉本身的香味就很絕。
她終於明白為甚麼這麼多人對野味情有獨鍾了,因為純天然的東西,怎麼做吃起來都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