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林月攆回收拾好的房子休息。
楊志回到自己的房間看著屋頂。
他雖然情商和對感情的經驗不是很佔優勢,但智商肯定是沒問題。
早已看出今天兩人的明爭暗鬥。
不出意外的話,倆人趁他回屋的工夫已經鬥完了一輪。
貌似看上去小姨子落在了下風,這倒有些出乎楊志意料。
對於林月他還是瞭解的,從小就是那種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而且極為的聰明,很難想象她竟然會落在下風,難道劉曉燕很強?
楊志趕緊搖了搖頭,想的都是啥玩意兒?不應該想著怎麼解決嗎?
對於林月他確實沒啥意見,年輕漂亮人也好,過日子肯定沒問題。
再加上又是孩子們的親小姨,在孩子們那裡也不會遇到太大阻力。
唯一就是擔心有人多嘴多舌,不過些許流言蜚語楊志也不是很在乎。
回頭他打算先定下來,找個時間把婚禮辦了,也就能夠安心發展了。
只是沒想到又蹦出個劉曉燕,弄得他一時間也是有些感到頭疼。
他是個怕麻煩的人,感情上也是如此。
劉曉燕這丫頭也不錯,可人家是城裡姑娘,又年紀比她小上十幾歲。
林月確實比劉曉燕更小,只是跟林月好歹有感情基礎不是?
楊志抬手又給自己腦袋一巴掌,整天想的都是啥玩意兒?
一個快四十的中年大叔,還想要三宮六院是咋的?這年代可不是前世,捨得花錢錢想弄一百單八將陪你玩都行。
還是回頭找機會跟劉曉燕好好談談吧。
爭取別耽誤人家姑娘的時間。
女人的年華耽誤不起。
就這麼幾年盛放的花季。
若是劉曉燕知道楊志的想法。
肯定會抱著被子再大哭一場。
人家這邊還沒開始爭鬥,你這裁判員就直接下場幫對手忙了,這還讓她怎麼跟林月鬥?乾脆直接認輸投降拉倒了!
隔壁房間的林月,給小九扇著扇子,也是特不服氣。
心裡暗罵楊志不解風情,多好的機會,就這麼浪費了。
但想想如果楊志真讓她進屋,她的臉又開始發燙起來。
難道還真依了他嗎?不能想了,再想就要羞死人了。
可又不由自主想到那些年,姐姐好像都是很喜歡的樣子。
她立馬用雙手捂住臉,“林月啊林月,你還是黃花大姑娘,要點臉成不?”
第二天,天還沒亮,楊林就帶著倆侄子拉著車離去。
車上除了裝著一些布料,還有一些收音機和兩臺縫紉機。
腳踏車、手錶確實在農村受歡迎,但最受歡迎還是縫紉機。
這玩意兒能縫補衣服,能有效的減少婦女同胞的勞動力和時間。
所以要是有錢的話,村裡人第一選擇就是買縫紉機,然後是腳踏車。
手錶和收音機都排在後面,因為這兩樣東西家裡有最好,沒有也無所謂。
不過如果沒有選擇,那肯定是能買甚麼買甚麼,買到家裡才是自己的。
縫紉機在百家村這邊都是賣80一臺,回到西山公社至少還能多要10塊錢。
這也是楊志非要留下幾臺縫紉機的原因,帶回去比起在這邊賣合適得多。
看到楊林他們離開,楊志就回到屋裡開始修手錶,修完他打算帶林月和孩子在市裡轉轉,雖說這年代沒甚麼大商場,但起碼也是來一趟市裡,不轉轉總覺得少點甚麼。
林月早早起來做飯,給楊林等人帶上飯和水,還貼心為每個人煮了兩個雞蛋。
然後就開始為楊志做飯,楊志的飯當然要更好一些,剩菜炒鹹菜配小米粥。
倒不是林月虐待楊志,而是這年頭這已經算是比較好的早餐了。
為了怕楊志吃不好,她還蒸了一鍋包子,裡面還剁了些肉沫兒。
昨天做菜的時候她偷偷留下的,就是為了給楊志蒸包子時候用。
飯做好盛出來晾著,林月把小九叫起來穿衣服、洗臉、刷牙。
看飯差不多了才喊楊志出來,一切安排的都是井井有條。
“吃完飯我帶你們到市裡轉轉,正好給其他幾個帶回去!”
“哦哦哦,太好了!太好了!我要去公園、我要去動物園!”
小九楊錦一聽楊志要帶她出去玩,立馬高興地又蹦又跳。
“好好吃飯才帶你,要不然就帶小姨一個去!”
楊志笑著嚇唬道,小九楊錦趕緊低頭猛喝飯。
林月趕緊提醒點慢點喝,還不忘說楊志一句,“你看你嚇唬他,燙著怎麼辦?”
楊志端著碗笑著沒說話,這種感覺真的挺好的,或許這才是家的感覺吧?
吃完飯,等到林月洗好碗,楊志就把腳踏車給推了出來。
這輛腳踏車是他買的那輛,林月從村裡帶著小九騎來的。
新車子肯定比他修好的舊車子好騎,楊志自然要騎新的。
百家村屬於西郊,算是郊區,距離市裡還有一段的距離。
等到過了火車道,才是真正的市區,楊志率先帶著林月與小九去公園。
七十年代,城市中已經有了公園,只是沒有後世的公園那麼完善罷了。
楊志帶小九去的是撫陽市區最大的公園,公園的名字就叫做撫陽公園。
公園裡綠樹成蔭,晚春時節奼紫嫣紅,許多人都在公園裡帶孩子玩耍。
楊志和林月一人牽著小九一隻手,就跟普通的三口之家沒多大的區別。
看到花叢,小九高興地鑽進去追蝴蝶,楊志在旁邊看著露出老父親的微笑。
林月看了他一眼,悄悄挪到他身邊,只是注意力一直看著不遠處那對情侶。
那是一對年紀跟她差不多大的情侶,男孩拉著女孩的手,走在一起特別溫馨。
雖然弄不清楚她們是新婚小夫妻還是情侶,但林月覺得相愛的人就應該如此。
她試著把手伸出去,可每次即將挨著的時候,她又不由自主把手給縮回來。
她不敢、也不好意思,更擔心楊志誤會,萬一把她當做不檢點的女人咋辦?
不得不說,這年代風氣還是相當保守的,手拉手對於大部分來說都是出格。
你要是在公園看到有抱在一起的,那說不定會引來治安隊,把人拉走審訊一番。
楊志轉頭看了眼在那猶豫的林月,伸手將她的手抓在自己手裡,“走,小九已經跑到那邊去了,咱們去那邊找她......”
“嗯!”林月紅著臉低頭嗯了一聲。
然後緊緊地握住了楊志寬大的手掌。
“爹,爹,你快看,河裡有個人游泳!”
只是還沒等林月高興一會兒,小九就跑了過來,跳著腳指著河裡大聲喊。
楊志聞言立馬轉頭往河中看去。
“那哪是游泳?那是有人掉河裡了!月兒,看著小九,我去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