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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殘響

2026-05-09 作者:淺夢星眠

沈言在靠山屯住到第十個年頭時,長白山的雪線又往下降了些。往年這個時候,林子裡總能聽到熊瞎子甦醒的低吼,今年卻只有風聲卷著雪沫子,在光禿禿的樹梢間打著旋兒。

他裹緊了棉襖,往老林子裡走。手裡的獵槍早就成了擺設,槍管上的鏽跡能刮下粉末來——這幾年,屯子裡的年輕人大多去了城裡,剩下的老人孩子,連砍柴都只敢在林子邊緣打轉,更別說打獵了。

走了約莫兩個時辰,他在那處石案前停下。石案上積著薄雪,邊緣的裂縫裡,還卡著當年那片銅鈴殘片。沈言掃開雪,從懷裡掏出個布包,裡面是幾個剛蒸好的窩頭,冒著騰騰的熱氣。

這是他多年的習慣。每年開春和入冬,都會來這兒放些吃的,像是在赴一場無人知曉的約定。

窩頭剛放下沒多久,林子裡就傳來窸窣的響動。沈言沒回頭,只是望著遠處被霧氣籠罩的山巒。很快,一隻毛色發白的黃鼠狼從樹後鑽出來,動作比十年前遲緩了不少,後腿似乎還有些跛,正是當年那隻戴銅鈴的老黃鼬。

它脖子上的銅鈴早就沒了,大概是在某次躲避獵人時弄丟了。此刻,它警惕地看了沈言一眼,見他沒動,才慢慢走到石案前,叼起一個窩頭,轉身鑽進了密林。

沈言笑了笑,轉身往回走。他知道,這大概是這片林子裡,最後一隻還願意靠近人類的精怪了。

去年冬天,縣裡組織過一次“清山行動”,說是要清除林子裡的“害獸”。來的人穿著迷彩服,拿著麻醉槍和捕獸夾,在林子裡搜了半個月。沈言當時跟著去幫忙包紮傷口,親眼看到他們把一隻開了靈智的狐狸精裝進鐵籠——那狐狸精對著他哀鳴,眼睛裡的絕望,和當年被打穿尾巴的狐仙奶奶如出一轍。

後來,那狐狸精被送去了城裡的動物園。沈言託去城裡辦事的人打聽,說是關在玻璃籠子裡,每天有遊客扔香蕉皮,它再也沒化過人形,眼神呆滯得像塊石頭。

“陸安哥,你看這是啥?”

身後傳來狗剩的聲音。如今的狗剩,已經長成了壯實的小夥子,留著寸頭,穿著軍綠色的棉襖,是屯子裡的民兵隊長。他手裡拿著個鐵夾子,上面夾著只半死的黃鼠狼,毛色灰撲撲的,顯然沒開靈智。

“剛下的套子,逮著只黃皮子。”狗剩把鐵夾子往地上一扔,踢了踢黃鼠狼,“這東西偷雞,早該收拾了。”

沈言看著那隻奄奄一息的黃鼠狼,心裡有些不是滋味:“放了吧,天快黑了,它家裡說不定還有崽子。”

“放了?”狗剩愣了一下,隨即撓撓頭,“行吧,聽你的。”他解開鐵夾子,把黃鼠狼扔到雪地裡。那小傢伙踉蹌了一下,連滾帶爬地跑了,很快就沒了蹤影。

“陸安哥,你就是心太軟。”狗剩扛起獵槍,“現在跟以前不一樣了,縣裡說了,要保護莊稼,就得除害獸。再說了,這些玩意兒,哪有咱人的命金貴?”

沈言沒說話。他知道狗剩說的是實話。現在的年輕人,從小聽的是“人定勝天”,學的是“科學種田”,哪裡還信甚麼“黃大仙”?在他們眼裡,精怪不過是些會搗亂的野獸,殺了也就殺了,沒甚麼可惜的。

回到屯子,沈言看到李書記正指揮著人往卡車上裝木頭。那些木頭都是從林子裡伐來的,要送去城裡做傢俱。李書記見了他,喊了聲:“陸安,過來搭把手!”

沈言走過去,幫著抬一根粗壯的樺木。木頭很重,上面還留著年輪的痕跡,一圈圈,像老人臉上的皺紋。他忽然想起那隻震碎樹心的白樺樹精,心裡像被甚麼東西堵住了。

“這些木頭,能賣不少錢呢。”李書記拍著木頭,笑得滿臉褶子,“等賣了錢,就給屯子里拉電線,安電燈,以後晚上也能像城裡一樣亮堂了。”

沈言點點頭,沒說話。他知道,電燈亮起來的那天,林子裡的精怪們,大概又要往更深的地方退了。

夜裡,沈言躺在炕上,聽著窗外的風聲。怒晴雞已經很老了,羽毛失去了光澤,大多時候都在睡覺,只有聽到遠處的槍響時,才會勉強抬起頭,發出幾聲沙啞的啼鳴。

沈言摸了摸它的頭,輕聲道:“以後,大概再也見不到黃大仙了。”

怒晴雞蹭了蹭他的手心,像是在回應。

過了沒多久,縣裡真的派人來給屯子拉電線了。電線杆一根接一根地立起來,穿過田地,越過山崗,一直通到林邊。通電那天,屯子裡放了鞭炮,孩子們圍著電燈蹦蹦跳跳,大人們舉著酒杯慶祝,連最沉默的老人,臉上都帶著笑。

只有沈言,站在院子裡,望著遠處的山林。那裡黑漆漆的,沒有一點光亮,像是被世界遺忘的角落。他彷彿能聽到,林子裡傳來無數細碎的腳步聲,那是精怪們在撤退,一步一步,往更深、更黑的地方退去。

有天夜裡,沈言做了個夢。夢見自己又回到了剛到關外的時候,林子裡滿是精怪,黃大仙在樹上盪鞦韆,白蛇精在溪裡吐泡泡,老虎精趴在山崗上曬太陽,樹精們在月光下跳著舞……他站在中間,笑著,鬧著,像個真正的孩子。

可就在這時,“砰”的一聲槍響,夢境碎了。

沈言猛地睜開眼,窗外的電燈亮得刺眼。他摸了摸懷裡的黃精珠,珠子還是溫潤的,卻再也感受不到那股淡淡的靈氣了。

他知道,有些東西,一旦消失,就再也回不來了。

精怪們退去的林海,很快被新的樹木覆蓋。人類在那裡種上了速生林,一年年地砍,一年年地種,再也長不出能修煉成精的老樹。偶爾有迷路的獵人,說在最深的霧裡看到過穿黃襖的老頭,或者聽到過狐狸的歌聲,但誰也沒當真——那不過是風聲,是幻覺,是老人們編的故事。

只有沈言知道,那不是幻覺。

每年開春,他還是會去老林子裡的石案前,放幾個窩頭。有時候,窩頭會被野鳥啄食;有時候,會完整地留在那裡,被雪埋住。但他還是堅持去,像是在守護一個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

這天,他又去了石案前。剛放下窩頭,就看到林子裡跑出一隻小黃鼠狼,毛茸茸的,眼睛溜圓,脖子上掛著個用紅繩繫著的小銅片——像是那隻老黃鼬的後代。

小黃鼠狼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然後叼起窩頭,轉身跑進了林子。跑了沒幾步,它回頭看了沈言一眼,然後消失在霧氣裡。

沈言站在原地,看著它消失的方向,忽然笑了。

或許,只要這片林子還在,只要還有人記得那些故事,精怪們就不會真正消失。它們只是藏了起來,藏在霧裡,藏在雪下,藏在人類永遠也找不到的地方,等著有一天,當槍聲停下,當斧頭放下,當人類學會了敬畏,再悄悄地走出來。

沈言轉身往回走,腳步輕快了不少。陽光穿過樹梢,灑在雪地上,反射出耀眼的光。遠處的屯子裡,傳來孩子們的笑聲,還有電燈的光芒,溫暖而明亮。

他知道,自己大概等不到那一天了。但沒關係,總有人會等下去。

就像這片土地上,永遠有守林人,永遠有記得精怪故事的老人,永遠有像小黃鼠狼那樣,敢悄悄靠近石案的生靈。

紅塵滾滾,林海茫茫。有些相遇,註定要別離;有些守護,卻能在時光裡,留下永不褪色的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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