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大人恩典!”賈忠心和臻範統聞言,臉上頓時露出喜色,連忙躬身道謝。
周圍的其他侍衛、捕快也個個眼神發亮,幹勁更足了。
馬璋聽到這裡,已是面如死灰,他太清楚自己家裡藏著多少金銀了,別說五百兩,五千兩都不止!
他噗通一聲癱軟在地,想要開口求饒,卻因為極度的恐懼,連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秦壽看著癱軟在地的馬璋,眼神冰冷。
監察系統的人自身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這意味著金陵府的吏治腐敗,已經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
這,才是他真正在意的事情。
馬璋被臻範統和賈忠心帶著人押去抄家了。
緊接著,推官梁文伯被帶了進來。
與馬璋的諂媚或惶恐不同,梁文伯神色平靜,甚至帶著一絲坦然。
他手中捧著一個不大不小的木箱,走到堂前,對著秦壽躬身行禮。
“下官金陵府推官梁文伯,參見秦大人。”
不等秦壽發問,他便將手中的箱子雙手奉上:“此物,請大人過目。”
秦壽示意趙元接過箱子開啟。裡面並非預想中的奇珍異寶,而是碼放整齊的金銀,以及幾本厚厚的冊子。
秦壽拿起一本冊子隨手翻看,眼神微凝。
“梁推官,你這是在……賄賂本官?”秦壽語氣聽不出喜怒。
梁文伯不卑不亢地回答:“回大人,箱中金銀,乃是下官到任以來,各方勢力試圖賄賂下官的所有贓銀,分文未動,盡數在此。”
“旁邊幾本,是詳細的記錄賬冊,以及…下官到任後,因證據存疑或審理程式不當而駁回、要求重審的案卷副本。”
“每一樁案卷上,都標註了下官的疑惑與駁回理由。”
趙元湊過去看了一眼,忍不住低呼:“我草!我又判斷錯了?難不成…這是個清官?!”
秦壽快速翻閱著案卷,上面的批註確實詳盡,邏輯清晰,直指案件疑點。
他很快翻到了最後一份,正是柳文才一案的卷宗。
卷宗上清楚記錄:經查,柳文才的妻兒確為霸刀門徐瑩瑩派人所擄,但後續引發的火災,經多方查證,並非徐瑩瑩直接下令或由其手下故意縱火。
卷宗旁批註了梁文伯的推斷:金陵各方勢力爭鬥激烈,徐瑩瑩即便再囂張,也深知直接燒死對手家眷乃江湖大忌,必落人口實,引火燒身。
且案發時段,徐瑩瑩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正因缺乏直接證據鏈,他才駁回了之前草率認定徐瑩瑩縱火殺人的結論。
董天寶聞言,臉色頓時不悅,質問道:“那你倒是說說,不是徐瑩瑩,誰才是真兇?!”
梁文伯抬起頭,目光平靜地看向董天寶,語出驚人:“下官懷疑,是神拳幫劉翠花,或其指使之人,得知徐瑩瑩擄人後,趁機潛入,縱火燒死了柳文才的妻兒,意圖嫁禍給徐瑩瑩!”
“而霸刀門徐天闊,在得知女兒擄人在先,便先入為主地認為是女兒衝動之下失手殺人,為保全女兒和門派,才不惜以柳文才家人性命相威脅,逼迫其頂罪!”
“甚麼?!”
“怎麼會?!”
“不可能吧?!”
趙元、刁三等人聽得目瞪口呆,只覺得這案情反轉再反轉,複雜得讓人頭皮發麻!
秦壽卻緩緩合上卷宗,嘴角勾起一抹了然的笑意:“很好。這麼一來,邏輯就串起來了。”
董天寶大驚失色,指著梁文伯:“你…你胡言亂語!你確定這不是為了與本官作對,才故意顛倒黑白?!”
梁文伯面對指責,神色不變,朗聲道:“下官為何要與董大人作對?我等身為朝廷命官,食君之祿,擔君之憂!”
“手中筆刀,判人生死,豈能兒戲?!”
“每一次錯判,承受後果的都是那些無辜的百姓!”
“下官所推翻的每一件案子,皆有卷宗可查,疑點標註分明!”
“大人若不信,可隨時調閱原始卷宗核對!”
董天寶被噎了一下,轉而提起另一樁舊案,語氣激動:“那好!本官再問你!之前的‘妻子殺夫案’!”
“你硬生生推翻,說成是‘母親弒子案’!”
“這又作何解釋?!”
“一個母親,怎會殘忍殺害自己的親生兒子?!”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梁文伯目光銳利地迎向董天寶,反問道:“董大人,一個母親,為甚麼就不能殺自己的兒子?!”
董天寶氣得發笑:“荒唐!虎毒尚不食子!你這說的是甚麼混賬話!”
梁文伯的聲音陡然提高,帶著一股悲憤與凜然:“那如果,那個被殺的‘兒子’,是一個喪盡天良的畜牲!”
“是一個賭博成性、欠下鉅債後,打算弒母奪產,甚至要將自己結髮妻子賣入勾欄償還賭債的禽獸……不,是魔鬼呢?!”
“嘶——!”
此話一出,整個大堂瞬間陷入一片死寂,落針可聞!一股寒意從每個人脊樑骨升起!
秦壽擺了擺手,示意梁文伯上前。
梁文伯走近幾步,躬身聽候。
秦壽看著他,語氣平淡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分析得不錯,條理清晰,敢於質疑。但是,梁推官…”
他頓了頓,眼神微冷:“下次再敢在公堂之上,下次再敢口無遮攔,本官就先割了你的舌頭。”
梁文伯渾身一顫,冷汗瞬間溼透後背,連忙躬身認錯:“下官失言!下官知錯!請大人恕罪!”
秦壽這才繼續道:“你剛才說的那樁案子,後續查清了?”
梁文伯趕緊回答:“回大人,已然查清!人確是其母所殺!”
“動機正如下官所推斷!那兒媳是為了保全婆婆性命,才自願頂罪,承認是自己殺了丈夫!”
“下官已按律將其母收監,但念其情有可原,動機悲苦,已在卷宗中註明,提請上峰酌情量刑。”
董天寶一時語塞,半晌才訥訥道:“那…那你為何不能成全那兒媳的一番孝心…”
梁文伯正色道:“董大人!案子就是案子,法律就是法律!情理可以酌情考量,但事實真相,不容扭曲,不容掩蓋!否則,要我等推官何用?!要這《大乾律》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