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祖師,果真有料!”
景元亦是秒變臉,“這樣的功法再來個百八十部,我保證讓你流芳百世!”
“此乃老祖的本命功法,上哪給你整百八十部?”
三陰老魔聞言臉色一黑,“不過你要是不怕重蹈老祖覆轍的話,我這裡倒是有一門無上功訣。”
說話之間,也不等景元同意無否。
三陰老魔便又指尖迸出玄光,交織璀璨華章。
此法名為《一命化三身》,卻是一部介於功訣與神通之間的玄奧秘法。
若是修成便可分化法身、報身和化身三身。
法身為根本,報身與化身是法身的功用顯現。
這三者就如同月亮的本體、月光與水中月影,本質無二但作用有別。
不過此法並不完善,只得一個雛形。
三陰老魔在此基礎上,融匯《三尸元神法》,又創出了青、紅、白三陽化身。
最終構成過去、現在、未來三身,老、中、青之三相。
理論上來說,以此三身可煉三道金性,證合三枚果位。
如果三大果位皆同出一源的話,甚至能一躍而至“道君”之境。
三陰老魔的“太陰”、“玄陰”、“少陰”三神,便是以此法分化而來。
‘怪不得老魔明知此法有坑,卻還是沒能忍住誘惑。’
景元見之亦是怦然心動,忽然理解了老魔為何會踩坑。
只因此法實在太過變態,誰踏馬能頂得住?
我輩旁門,走的就是捷徑嘛!
誰能經受得起一步登天的誘惑呢?
但景元卻想得更多,甚至有些細思極恐、不寒而慄。
按照陸真君的說法,瀛洲從來都是那位的道場。
那麼三陰老魔的《一命化三身》,或者說《三尸元神法》,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總不能是金庭三仙“自創”的吧?
三元宮之名來自於“福祿壽”三星,那位又號“三命老星君”,能不能去“巧合”呢?
若是再往深處想一下:
金庭三仙坐享氣運、大莊太祖承負因果的模式,有沒有億點眼熟?
三陰老魔走到今天這一步,難道果真是機緣巧合?
就沒有哈耶克之類的東西操控?
不過這些念頭剛起,就被景元運起“心易神數”,化作慧劍斬滅。
就連與之相關的所有記憶,都被“心易神數”鎮壓在心海深處。
做人嘛,難得糊塗。
知道太多,很難做人的啦。
但他不想知道太多,三陰老魔卻非要多說。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若是能重來一次,我絕不會再碰太陰果位,更不會………”
祂的話還沒說完,景元已決然收回“續命”之術。
善汝母牝!死到臨頭也不忘坑人!
“延生避死”神通一去,老魔的聲音戛然而止。
其真靈倏然湮滅,杳無形跡。
唯餘陽神虛相,竟是散而復聚,凝於軀殼之內。
一霎之間,將將其化作了一具金身玉髓之軀。
寶光內蘊,溫潤如玉,道韻天成。
“好一件天材,人皇幡晉升法寶的機會來了。”
景元這才轉嗔為喜,旋即又一步踏出,降臨至大莊國都。
但見巍峨雄城,宛如神工鬼斧,自地平線上拔地而起。
那城牆,猶若玄蒼巨龍,蜿蜒盤踞,垛堞連綿,直抵天際。
城樓高聳,勢凌雲霄,飛簷翹角,似有鯤鵬振翅,欲搏九霄。
端的是:壁立千仞,橫亙天地。
仰觀其勢,風雲為之變色,日月為之韜光。
彷彿天傾四方,唯餘此城巍峨獨尊。
其拔地參天之勢,令空中流雲亦需逡巡繞行,不敢稍觸其鋒。
城內,則是人聲鼎沸,車水馬龍。
萬民氣息蒸騰而上,匯聚成一片氤氳紅塵,氣象繁華。
端的是萬丈紅塵,人間煙火。
而在那雄城上空,雲海翻騰之間,更有一龐然巨物,隱現沉浮。
即便是偶露之鱗爪,亦如山嶽般巍峨,令人望而生畏。
其身軀大半隱於九霄雲端,時而出首,吞雲吐霧;時而現尾,攪動風雲。
下方雄城萬民所蒸騰之絲絲縷縷紅塵煙雲,皆被其緩緩吸納,交織纏繞,化作一方紅塵道場。
正是那大莊龍氣。
不過此刻,大莊龍氣卻是在“散功”。
但見那皇庭深處的紫宸殿內,正有一道人,端然盤坐御座之前。
明明只是青袍素冠,卻給人“天高九重,深不可測”那淵渟嶽峙之感。
在其口鼻之間,正有絲絲縷縷、肉眼可見的金色龍氣,浩浩蕩蕩的散逸而出,瀰漫於整個大殿。
而在他面前的廣場之上,有三千修士按照某種玄奧陣勢盤膝而坐。
道人散逸出的無數金色龍氣,如同受到指引一般,化作萬千金色遊絲,向這三千修士體內緩緩灌注而去。
每散去一分龍氣,那青袍道人的氣息便愈發變得輕靈、飄渺。
彷彿隨時將要乘風歸去,脫離這紅塵俗世的束縛。
而在這三千承載龍氣的修士當中,不乏景元的“熟人”。
比如金妙兒,青花娘娘等等。
甚至於厲道人、雲道人等三陰觀門徒,竟也是赫然在列。
由此可見,金庭三仙跟三陰老魔爭鬥的時候,大莊太祖也並未閒著。
不止是燭霄金庭下轄的各大道院,就連南疆修士也未能倖免。
包括諸多三陰觀門徒,皆是被其擄掠至此,變作了他散化龍氣的載體。
至於他這樣做的目的,不用想也能猜到。
無非就是想掙脫束縛,飛昇紫府而已。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也!”
念及於此,景元淡然輕叱,猶如移形換影一般,憑空出現在紫宸殿內。
“如此得天獨厚的優勢,你不懂得利用,反而棄如敝履、視同束縛。”
旋即,景元目視著莊乘乾道:“可見你氣數已盡,合該灰灰湮滅!”
若是得萬民龍氣護持,景元還真不好動他。
免得沾上滔天因果,需多費不少手腳。
而且龍氣加身的狀態,亦是修持“封神法”的絕世稟賦。
但現在,這一切都被莊乘乾自己給拋棄了。
最重要的是:他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動景元的“熟人”。
打狗還要看主人呢,更別說當中還有他曾經的“老師”、現在的“客戶”。
一言蔽之:已有取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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