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了這點,王長命看著群女天使的眼神就像看一塊兒寶一樣。
沒辦法,隨著體內世界強者的增多,雖然目前資源還跟得上消耗。
但是未來呢?
他動用體內世界的本源以及資源大規模的集中幾次提升他們的修為。
消耗非常巨大,傳統的資源以及仙靈之力消耗巨大,最近一次的消耗,差點動搖了根本。
這種方式是不可取的,也支撐不了這樣的消耗。
他體內世界包括西遊世界都有香火神道。
但是俗話說香火有毒,西遊世界天庭眾神以及佛門眾佛陀,就是最好的例子。
皆因香火之中帶著眾生的願力與雜念,一個不好就會受到香火反噬的危險。
雖然也可以對收集上來的香火願力進行提純,但是這種提純也有著侷限性。
目前也只有王長命一人可做到完全提純。
但是面對體內世界以及西遊世界那龐大的生靈基數,如果靠王長命一人做這件事,那他就不用幹別的了。
體內世界他還好說,畢竟自己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可以做到一念提純。
但是這也不是長久的事。
香火願力是有別於其他能量形式的萬能能量。
他可用來提升自身實力,也可用來加持領悟法則之力,同時也可以加持神道權柄等等。
可謂是萬金油的能量體系。
可謂是世界發展的必然需要。
畢竟隨著體內世界生靈的增加以及強者的增多,總有一天產出跟不上消耗,自然而然的就產生諸多矛盾。
總不能要學虛空中的大世界,發動量劫,清除一批強者獲得短暫的喘息?
因此香火神道就應運而生,但是真正的大能是很牴觸這種方式的。
畢竟香火有毒,不是誰都能夠完全提純駁雜的香火願力的。
想要不受香火願力的影響,就需要做出相應的對等的付出,因此造成了修煉香火神道的仙神,修為進境十分緩慢的結局。
而信仰體系有別於香火神道,信仰之力更加適合某個族群,以及普通人族。
信仰體系之中信徒分為泛信徒、虔信徒、狂信徒、正信徒以及聖信徒。
泛信徒:這類信徒對神靈的信仰較為淺顯,他們並不打算嚴格按照神靈的信條教義來行事和生活。
泛信徒的信仰更多是一種心理上的寄託,而非行動上的指南。
這類信徒最多,單個個體貢獻出來的信仰之力微乎其微,但勝在量大。
虔信徒:虔信徒覺得神靈的教義與自己親近,覺得神靈與教會倡導的生活方式讓自己安心舒適。
他們信仰神靈,更多是為了維護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與內心的感覺。
虔信徒的信仰建立在個人喜好和舒適感之上,缺乏對教義深刻的理解。
這類信徒,比之泛信徒稍好一些,貢獻的信仰之力比之泛信徒要高一倍,也是信仰神信仰之力的主要來源之一。
狂信徒:狂信徒對信仰的執著達到了極端的地步,他們為了信仰可以漠視一切美好事物,甚至使用殘暴和卑劣的手段。
狂信徒的信仰往往建立在對現實的不滿之上,他們希望透過神靈或教會的力量改變現實,實現自己的想法。
然而,這種極端的信仰往往導致他們走向極端的行為。
這種信徒雖然貢獻出來的信仰之力很多,但很容易走向極端,如果沒有相應的引導,大機率會成為信仰體系的破壞者。
正信徒:正信徒是信仰體系中的佼佼者。
他們不僅研讀經文、實踐教義,還深入探究神靈為何要宣說此種教義,以及神靈所指向的目標。
正信徒信仰神靈,不是為了力量或利益,而是為了神靈在心靈上的指導。
他們有夢想、有理念,但在世俗的紛爭中依然能秉持自己的信念而不放棄。
正信徒的堅定信仰建立在對自我的認識和選擇之上,是根植於自己內心的。
這種信徒貢獻出來的信仰之力跟狂信徒差不多,但是這種信徒更有理性,是一個教派健康發展的基石。
聖信徒:聖信徒則是在正信徒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已經涉及到所信仰神靈的部分權柄。
擁有對所信仰的神靈教義的解釋權,可成為神靈之下有力的臂膀,代替神靈行使權柄。
可作為相應神靈的神使存在。
這類信徒本身已經擁有一定的實力,對教義的理解更加深刻,因此貢獻出來的信仰之力是最為強大的。
但也是數量最稀少的。
據王長命觀察,之前的天使軍團對光明主神的信仰等級基本是在狂信徒這個等級。
四大天使長這個級別的也就相當於正信徒這個級別。
所謂的聖信徒,肯定有,而且絕對是光明主神絕對的底牌。
這部分信徒不會輕易出現在世間,他們更像是藏在暗處,作為規則的制定者或者監控者。
這種信仰體系好處是得到的信仰之力沒有過多的雜念,相對純淨一些,不像香火神道那樣駁雜。
但是缺點就是量太少,需要龐大的信徒基數,信徒太少根本沒甚麼作用。
而香火神道的香火之力取決於眾生的願力以及慾望,俗話說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
這裡的“人”並不是單單指人族,而是代表著人道,也就是眾生!
無窮無盡的慾望就會產生無窮無盡的香火願力。
這種由慾望集合體產生的香火雖然量大,但是真的有毒!
個體的香火願力並不大,但是無數的個體產生的香火願力,如果處理不當,會瞬間沖垮一個實力不俗的仙神的神魂!
抵擋住眾生的香火之中的駁雜念力,就可以短暫增強自身的實力。
而信仰體系就需要無盡的積累,一步步增強,雖然緩慢,但勝在安全。
王長命的想法是將香火神道與信仰之道相結合。
一層一層的根據職級獲取相應的信仰之力,而不是各不統屬,相互惡性競爭,甚至發動信仰戰爭。
而將職級細分化,分管不同領域,造福一方生靈,生靈就會貢獻出相應的信仰之力。
同樣擁有其他神權的神靈,也造福了這一方生靈,生靈同樣也會貢獻出信仰之力。
兩個神靈擁有不同的神權,他們之間不存在惡意競爭,各自做好自己份內的事,獲得信仰之力的多寡就看他們對這方生靈的神權行使的是否稱職。
而管理他們的上位神靈不但可以享受自身權柄下生靈的信仰之力,同時也可以分潤手下神靈的信仰之力。
這就形成了良性競爭。
當然這樣做的結果,也會造成大部分生靈信仰的神靈太多,基本上都是泛信徒。
但也會有部分生靈對某個神靈信仰更加虔誠,而這部分生靈就是眾神靈的重點發展物件,最終能夠成長為自己的神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