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樹欲靜而風不止,有些人是打定了主意,不讓陳川好過。
第二天,陳川躲在師父家絞盡腦汁思考這最後一首歌到底選哪首的時候,劉強陰沉著一張臉找了過來。
見面沒有任何廢話,拿出一張傳真推到陳川面前。
“強哥,難得啊!今兒這是走高冷霸總的路線了?......”
邊說,陳川一邊拿起那張傳真仔細看了起來。
這一看之下,陳川的表情也變得有些古怪起來。
“不是......戀綜?戀綜按照合同約定,咱們不是一週前就應該解約了嗎?這是怎麼回事?”
陳川拿起傳真紙抖了抖一臉疑惑,按照之前劉強和他說的,戀綜停擺超過一週,他們有權解除合同。
這都停擺一個月了,怎麼忽然又通知讓他前去進行為期一週的錄製了?
劉強深吸一口氣,沉聲說道:
“沒錯一開始我們簽訂的合同也確實是這麼約定的,之前我也一直以為這件事兒已經告一段落了。
剛才對方發過來這張傳真,我們經過調查才知道,是對接這件事兒的工作人員疏忽,再加上戀綜那邊想盡了辦法推脫。
我們這邊的工作人員沒有第一時間聯絡法務,也沒有上報,才造成了現在這個局面。
出錯的那個員工已經被開了,所以......”
說完,劉強一臉慚愧的看向陳川,這就是一個本來就不該出現的低階失誤。
對方在這個時間點丟擲來,擺明了就是要讓陳川履行合約,進而讓他錯過第二大項最後一首歌的演出。
劉強也知道這件事兒的重要性,第一時間就給對方發函,以對方違約在先為由提起解約流程。
只不過,戀綜主辦方就像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一樣,打死都不同意,就要陳川前去拍攝。
甚至已經通知了其他嘉賓,周瑾和陸知夏更是在第一時間就被催回了錄製現場,現在整個拍攝現場就差陳川一人,偏偏陳川又是剛才接到通知。
這也讓所有嘉賓心中產生了一種陳川就是在耍大牌的惡劣印象。
陳川用屁股想都知道,對方這是在挖坑等自己往裡跳呢。
不論是同意前往繼續拍攝,還是終止合作,只要節目方稍微一運作,到時候所有問題都會直指陳川本人。
再加上節目組刻意在其他嘉賓們心中給陳川營造的耍大牌形象,到時候絕對會對他的公眾形象造成不可逆的影響。
略一思索,陳川心中便有了應對之策,沒有任何猶豫直接開口說道:
“我記得咱們和對方解除合同的時候,應該發過公函的吧?”
劉強點了點頭,在此之前他們確實給節目方發出過正式公函。
“那不就結了?以公司和我的名義發出正式告知函,說明公函發出日期及對方的回覆情況。
還有通知法務進行正式起訴,把律師函發過去。”
“甚麼?!川兒,這麼做是不是太......太不近人情了些?”劉強有些猶豫的開口說道。
陳川則搖了搖頭,神情嚴肅道:
“這事兒必須這麼做,強哥難道你還沒想到對方這麼做的目的嗎?”
被陳川這一問,劉強還真被問住了,得到這個訊息後他便馬不停蹄地調查原因,隨後直接趕了過來。
路上他還得處理集團近段時間的一系列問題,陳川問的這個問題,他還真沒有仔細想過。
現在陳川開口詢問,他大腦也開始飛速旋轉起來。
劉強不愧是曾經圈裡的金牌經紀人,結合陳川和對方的關係略一想,很快就明白了其中關節。
正因如此,他的面色瞬間變得難看無比。
這擺明了就是節目組挖好坑,就等著陳川往裡跳呢。
只不過,他們千算萬算,還真就漏掉了一點,陳川可不是那種循規蹈矩的人。
顯然,直接把這事兒捅出去,然後付諸法律是最簡單且有效的辦法。
不過,這種方法在娛樂圈內幾乎沒有任何一個藝人會採用。
大家都是混圈子的,誰都不願撕破臉弄得雙方都下不來臺。
估計,戀綜那邊節目組的工作人員也是這麼想的,還是按照那老一套安到陳川頭上。
殊不知,陳川可不是娛樂圈裡的那些普通藝人,他可不會在意撕不撕破臉的。
兩敗俱傷?那就更不可能了,有這些證據在手,到時候出問題的也只可能是戀綜節目組一方而已。
“行,我現在就讓盛世律師事務所那邊跟緊,立刻發出正式律師函。
川兒,這件事兒你就不用管了,老虎不發威真當咱們華納是軟柿子啊!”
劉強這是動真火了,這段時間華納和陳川都處理了不知道多少人了,居然還有人不長記性非得湊上來和他們打擂臺。
這是真把他的那股子傲氣給逼出來了,而且對方居然還是娛樂圈內最應該知道陳川能量的一批人。
也就半小時不到,盛世律師事務所一紙律師函瞬間衝上熱搜。
隨後,劉強作為陳川經紀人與戀綜節目組的聊天記錄,以及公司之間的公函曝光,再度衝上熱搜。
這突如其來的操作,把戀綜節目組打了個措手不及。
他們之前都計劃好了,陳川是肯定不可能回歸的。
國際音樂節的舞臺,代表的不僅是個人,更是國家。
就算陳川想回歸,相關部門也不可能允許。
他們要的就是等時機一到,隨後丟擲陳川耍大牌各種鐵證,然後引導一番輿論,最後將矛頭指向華納。
一切他們都已經計劃好了,戀綜就是第一槍。
結果,現在這第一槍還沒開,就被陳川一記回馬槍打了個措手不及。
而且,節目組的人之前壓根兒沒想到,陳川這邊的工作人員和法務會這麼專業。
連這些他們之前完全不在意的來往公函全都保留了下來,在此之前他們甚至覺得華納這麼大的一個集團,做事兒怎麼這麼墨跡。
對他們來說,再簡單不過的一件事兒居然都要發公函。
現在他們算是看明白了,這就是在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啊!
只不過現在說甚麼都已經晚了,陳川這邊委託的律所已經起訴,現在就算他們想要挽回都沒辦法,壓根兒就聯絡不上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