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聲由遠及近,打破了街道午後殘存的寧靜。最先趕到的是附近派出所的巡邏民警,一輛塗裝警車“嘎吱”一聲停在“老陳記家常菜”門口。
兩名年輕民警推門下車,嘴裡還討論著指揮中心通報的“聚眾鬥毆”警情,想著無非是喝多了鬧事或者小年輕口角,按流程處理就行。
然而,當其中一人伸手推開那扇歪斜、玻璃震裂的店門時,撲面而來的景象讓兩人瞬間僵在了門口,臉上的輕鬆神色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鐵青。
店內,燈光慘白,映照著一片如同被小型颱風席捲過的狼藉。桌椅東倒西歪,碗碟碎片、食物殘渣、凝固和未乾的血跡混雜在一起,塗抹在油膩的地板和牆面上。空氣中瀰漫著濃重刺鼻的血腥味、酒精味以及一種暴力過後特有的死寂。
更讓人頭皮發麻的是人。
七八個穿著流裡流氣的男子,如同被拆散的破玩偶,以各種扭曲的姿勢倒伏在地。有的蜷縮著身體發出微弱的呻吟,有的直接一動不動,只有胸口微弱的起伏證明還活著。他們身上或多或少都帶著傷,頭上、臉上、身上,血跡斑斑,幾乎每個人臉上都寫滿了痛苦和恐懼。銀亮的棒球棍、砍刀、鋼管像垃圾一樣散落在一旁。
而圍著這群倒地者的,是形形色色、看起來與這場面格格不入的“普通人”。
有穿著襯衫西褲、像是剛下班的職員,有衣著樸素、面帶風霜的工人,有抱著孩子、臉色發白的中年婦女,甚至還有兩個繫著沾滿油汙圍裙的廚師……他們大多沉默地站著,或靠在牆邊,一些人身上也帶了點擦傷或淤青,但整體氣勢卻像是勝利的一方在看守俘虜。
這場面太過詭異和慘烈,完全超出了普通治安案件的範疇。
“我……我操……”年紀稍輕的那個民警下意識地低罵了一句,喉結滾動,感覺胃裡一陣翻騰。
領頭的老民警姓王,經驗豐富些,但此刻臉色也黑得像鍋底。他倒吸一口涼氣,只覺得牙花子一陣發酸。這哪裡是聚眾鬥毆?這分明是接近小型械鬥的惡性案件!而且這參與者的構成也太他媽奇怪了!
“都別動!警察!”王警官強自鎮定,厲聲喝道,同時右手下意識地按在了腰間的警械上。他和同事迅速進入店內,小心翼翼地避開地上的血跡和傷員,目光銳利地掃過每一個站著的人。
“警察同志,你們可算來了!”一個看起來像是店夥計的年輕人哭喪著臉迎上來,“這幫人突然衝進來就打砸啊……”
“是我們報的警!”一個戴著金絲眼鏡、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周律師)走上前,語氣沉穩,“情況是這樣的……”
“都先別說話!”王警官打斷了他,現場情況不明,傷員眾多,首要任務是控制局面和救助傷者。他一邊示意同事維持秩序,讓所有在場人員分開站立,不得交流,一邊快速走到店外,用對講機急切地向上級彙報,請求大量增援,並立刻通知120急救中心。
十分鐘不到,刺耳的警笛和救護車的鳴響便交織著籠罩了這片街區。數輛警車和三四輛救護車先後抵達,將本就狹窄的街道堵得水洩不通。藍紅閃爍的警燈將周圍建築物的牆面染上一種不安的色彩,引來了更多遠遠圍觀的人群。
醫護人員訓練有素地抬著擔架衝進店內,開始對地上的傷員進行初步檢查和搬運。那些混混被一個個抬上救護車,大多意識模糊,偶爾有清醒的,看到警察也只是發出無意義的呻吟。血跡被腳印拖拽得到處都是,更添幾分觸目驚心。
與此同時,大批增援的民警趕到,開始徹底封鎖現場,拉起了警戒線。所有當時在店內的人員,包括主角林風、周律師、呂一,以及所有參與動手的死士和少數幾位真正受到驚嚇的食客,全部被要求配合調查,分別帶上不同的警車,送往分局。
……
分局的詢問室內,燈光同樣白得刺眼。民警們開始對帶回的所有人進行分開詢問,製作筆錄。
詢問工作進行得並不算太困難。無論是周律師條理清晰的陳述,呂一帶著點瘋癲卻指向明確的描述,還是那些“熱心市民”七嘴八但核心一致的證詞,都清晰地勾勒出事情的脈絡:
詐騙團伙因之前訛詐未遂而懷恨在心,糾結多人持械上門報復,在場眾人出於自衛和見義勇為,合力將歹徒制服。店內的監控錄影(雖然角度有限)也部分印證了混混們先持械衝擊的事實。
案情似乎很清楚,正當防衛的傾向非常明顯。負責詢問的基層民警心裡也大多偏向於此,甚至對那幫欺行霸市的混混被打得這麼慘隱隱覺得有些活該。
然而,一個從醫院傳來的訊息,讓案件的性質瞬間變得複雜和棘手起來。
初步的傷情鑑定結果顯示,送醫的八名混混中,有四人的傷勢,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初步判斷已經達到了輕傷二級!
很多人聽到“輕傷”二字,會覺得不過是皮肉傷,無足輕重。但在法律意義上,尤其是刑事案件中,“輕傷二級”是一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舉個例子:
顱骨骨折。
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不需要摘除眼球)。
四肢長骨骨折。
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百分之四。
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達到這個標準,便意味著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媽的,這下麻煩了……”一個辦案經驗豐富的劉隊長揉著發脹的太陽穴,看著初步彙總上來的材料和醫院的反饋,眉頭擰成了一個疙瘩。一邊是持械行兇的惡徒,一邊是“見義勇為”的市民,結果“見義勇為”這邊下手太重,直接把對方打成了刑事案件的傷情標準。
這就陷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完全按正當防衛處理?對方有多人輕傷二級,這在司法實踐中極為敏感,很容易被對方反咬一口,甚至可能引發輿論對“防衛過當”的爭議。如果不按正當防衛,追究“熱心市民”們的責任?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更會寒了人心,而且對方是持械尋釁在先。
基層辦案民警們對此都感到無比頭疼,感覺像是捧了個燙手山芋。他們能做的,只能是嚴格按照程式,將現場所有人的口供反覆核實,確保細節無誤,將現場複製的監控錄影妥善封存,將涉及到的棍棒、酒瓶等物品一一登記、拍照、作為物證保管。所有的案卷材料都做得格外厚實,生怕留下任何瑕疵。
這起案件,因為其特殊性,很快就上報到了分局層面,驚動了主管刑偵的副局長。
副局長辦公室裡,煙霧繚繞。副局長聽著劉隊長的詳細彙報,翻看著厚厚的初步案卷和醫院的傷情通報,久久沒有說話。他手指間夾著的香菸燃燒了長長一截菸灰,最終,他輕輕將菸灰抖落在菸灰缸裡,抬起眼皮,做出了決定。
“老劉啊,”副局長聲音沉穩,帶著一種久居官場的審慎,“這個案子,情況比較複雜。涉及到多人持械,傷情鑑定也達到了刑事立案標準,而且……這‘見義勇為’的一方,下手也確實……嗯,比較有成效。”
他頓了頓,看著劉隊長,意味深長地說道:“我看,這個案子已經超出了我們分局治安部門常規處理的職權範圍了。這樣,你們把手頭所有的前期工作,口供、監控、物證、傷情報告,全部整理好,形成完整的卷宗。然後,直接移交給市局刑警支隊去處理。”
劉隊長先是一愣,隨即恍然大悟,心裡不由暗暗讚歎:“高!實在是高!要不怎麼人家能穿上白襯衫(三級警監以上警銜)呢!”
這一手“太極推手”,玩得實在是漂亮。將案件移交市局刑警隊,既避免了分局直接處理這種敏感案件可能帶來的輿論壓力和判斷風險,又完全符合程式——涉及多人輕傷二級,本就是刑警隊的管轄範圍。
至於刑警隊接手後是認定為正當防衛不予立案,還是糾結於是否防衛過當,那壓力和決策權就轉移到上面去了。分局這邊,只需要把基礎工作做得紮紮實實,任誰也挑不出毛病。
“明白了,局長!我們馬上整理材料,儘快移交!”劉隊長心領神會,立刻應承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