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巨大的國徽在燈光下閃爍著冷硬的光芒,彷彿一隻冰冷的眼睛,凝視著下方的一切。
猩紅色的地毯厚重而吸音,踏上去軟綿綿的,吞沒了所有雜亂的腳步聲,卻吞不掉那股瀰漫在空氣中、幾乎令人窒息的壓抑感。
雖然是公開審理,但旁聽席上空空蕩蕩,只稀稀拉拉坐了不到二十人,大多是神情漠然的記者和幾位看起來像是學校工作人員的面孔,空曠更襯得法庭格外肅殺陰冷。
最前排的角落裡,林建國和張芬幾乎蜷縮在寬大的座椅裡。
林建國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舊夾克,雙手緊緊抓著膝蓋,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黝黑的臉上刻滿了愁苦和焦慮,眼神死死盯著被告席入口,彷彿那裡是他全部的希望所在。
張芬則顯得更加脆弱,眼圈紅腫,臉色蠟黃,不住地用一塊已經溼透的手帕擦拭著眼角,另一隻手死死攥著丈夫的衣角,像是暴風雨中抓住最後一根浮木。每一次法庭門的開合,都讓她的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一下。
後排靠過道的位置,張倩獨自坐著,穿著一件不起眼的灰色風衣,帽簷拉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張臉。
她雙手抱在胸前,身體微微後仰,看似放鬆,但緊抿的嘴唇和偶爾掃向審判席、帶著一絲不易察覺期盼的眼神,暴露了她內心的緊張和某種期待。她像一尊凝固的雕像,與周圍格格不入。
公訴席上,檢察官陳明(約四十歲,戴著黑框眼鏡,面容儒雅卻難掩疲憊)正襟危坐。
他面前攤開的卷宗,薄得讓他有些心虛——主要證據就是一份存在重大爭議的悔過書、被害人前後不一的陳述,以及幾個並未親眼目睹事發經過的所謂“旁證”。
這案子能走到庭審階段,很大程度上源於同事張倩的堅持和近期網路上莫名掀起的輿論風波。他下意識地拿起桌上的礦泉水瓶,擰開,喝了一小口,冰涼的液體滑過喉嚨,卻沒能澆滅那股從心底升起的燥熱不安。
這已經是他開庭前第五次喝水了。他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更嚴肅、更有底氣一些。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辯護席上的周文淵。一身剪裁合體的深灰色西裝熨帖得沒有一絲褶皺,金絲眼鏡後的目光銳利而冷靜,透露著一種久經沙場的從容。
他輕輕將律師徽章別在領口最端正的位置,然後雙手交叉放在桌上,姿態沉穩如山。
對他而言,今天的庭審更像是一場早已預知結果的儀式。證據的蒼白、程式的瑕疵,以及手中那張雖不完美但足以撼動對方證詞的王牌(錄音),都讓他有絕對的信心為林風洗刷冤屈。他甚至已經在腦海裡勾勒出無罪判決後,如何應對媒體、如何啟動追責程式的步驟。
“全體起立!”
法警低沉渾厚的聲音打破了法庭的寂靜,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側門開啟,審判長何靜(女,約五十歲,短髮,面容嚴肅刻板,法令紋深重)率先步入,步伐沉穩,身後跟著一男一女兩位較為年輕的陪審員。
何審判長徑直走向審判席中央落座,目光如同探照燈般掃過全場,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審視感。兩位陪審員略顯拘謹地分坐兩側。
“請坐。”何審判長的聲音平直,沒有任何感情色彩。
眾人窸窣落座。何審判長熟練地拿起法槌,不輕不重地敲下。
“咚!”
槌音在空曠的法庭裡迴盪,宣告著庭審正式開始。
“現在核對被告人身份。被告人林風,請站立。”
話音落下,被告席旁邊的小門開啟,兩名身材高大的法警一左一右,帶著林風走了出來。
他穿著統一的藍色看守所馬甲,手上戴著明晃晃的手銬,但腳步卻異常沉穩,背脊挺得筆直。
多日的羈押生活似乎並未消磨他的意志,反而讓他那雙眼睛變得更加深邃,像是兩口幽深的古井,表面平靜無波,卻暗流湧動。
他站定在被告席後,目光平靜地掃過全場,在父母憔悴的臉上短暫停留,微微頷首,傳遞出一個“安心”的眼神,隨後便抬起頭,坦然迎向審判席的目光。
然而,就在他的視線與審判長何靜接觸的剎那,林風的心微微一動。何審判長看他的眼神,並非全然的中立和客觀,那裡面有一種預先設定的冷漠,一種公事公辦的疏離,甚至……一絲極淡卻難以忽略的、彷彿在看一個既定“麻煩”的厭煩感。
這種直覺來自於林風遠超常人的觀察力和在絕境中磨礪出的敏銳,雖然微妙,卻讓他心中的警鈴輕輕敲響。開局,似乎就不太對勁。
程式按部就班地進行。書記員核實身份資訊後,何審判長宣佈:“現在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陳明站起身,清了清有些發緊的嗓子,拿起起訴書,開始宣讀。他的聲音還算洪亮,但仔細聽能察覺到一絲不易察覺的急促:
“……被告人林風,於XX年XX月XX日,在XX市師範大學圖書館三樓自習區,對被害人孫婷婷實施摟抱、觸控臀部等強制猥褻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他儘量讓語氣顯得堅定,但那份單薄的起訴書內容,讓他自己都覺得有些底氣不足。
宣讀完畢,何審判長看向林風:“被告人林風,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有甚麼意見?”
林風向前邁了一小步,手銬發出輕微的金屬碰撞聲。他的聲音平穩、清晰,不高不低,卻足以讓法庭裡每個人都聽得清清楚楚:
“審判長,我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有意見。我承認我寫過那份悔過書,但那是在我的導員李靜老師反覆勸說、並明確暗示我只要寫了就能讓學校息事寧人、事情就會過去的情況下,我才寫的。
我當時缺乏法律常識,只想儘快擺脫不必要的麻煩,那份悔過書並非是我對公訴人所指控行為的承認。我鄭重宣告,我沒有對孫婷婷實施任何猥褻行為。”
他的陳述條理清晰,直接點出了悔過書形成的關鍵誘因。
何審判長面無表情地記錄著,未置可否。
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陳明開始對林風進行訊問,問題主要集中在悔過書上,試圖強化其證明力:
“被告人林風,剛才你承認,案發後你親筆書寫了這份‘悔過書’,並且簽名捺印,是否屬實?”
“是,書寫和簽名屬實。”林風回答。
“那麼,在這份你自己書寫的材料中,你明確提到了‘對孫婷婷同學做出了不當行為’,‘深感後悔’,這難道不是你對自身行為的確認嗎?”陳明追問。
林風耐心解釋,試圖還原真相:“審判長,公訴人,我當時之所以那麼寫,是因為李靜老師告訴我,這只是一種向孫婷婷和學校表達歉意的形式,目的是平息事件,她並未告知我這會成為刑事案件的證據。
我認為那更像是一種在特定情境下、為了儘快了結糾紛而做出的妥協,並非法律意義上的認罪。當時的具體情況是……”
他正準備詳細描述李靜如何誘導他、以及當時他所處的被動情境,以說明悔過書並非其真實意思表示。
“被告人!”何審判長突然打斷,聲音陡然提高,帶著明顯的不耐煩,她皺起眉頭,目光銳利地射向林風,“本庭提醒你!直接回答公訴人提問的核心!不要進行長篇大論的、與問題無直接關聯的陳述!你現在只需要明確回答本庭,悔過書是不是你寫的?裡面的內容,你認還是不認?是,或者不是?”
這記突如其來的打斷,像一塊冰投入水中,讓法庭的氣氛瞬間降至冰點。這明顯是在掐斷林風的辯解渠道,不讓他闡述關鍵背景。
周文淵幾乎在何審判長話音落下的瞬間就舉起了手,身體微微前傾,語氣沉穩但透著不容置疑的力度:
“審判長,我方反對!本案的核心爭議點之一就是這份悔過書的證據資格和證明力!其形成背景、是否出於當事人真實意願,直接關係到該證據能否被採信以及採信的程度!
我方當事人有權就其書寫時的具體情境、所受誘導等進行完整說明,這絕非無關陳述!這關係到案件的基本事實認定!”
何審判長猛地將目光轉向周文淵,臉色沉了下來,不等他進一步闡述,便“咚”地敲了一下法槌,語氣強硬地駁斥:
“辯護人!本庭重申法庭紀律!證據的證明力如何,本庭自會依法審查判斷!請你遵守法庭秩序,不要干擾法庭的正常訊問程式!被告人林風,回答剛才的問題!是,或者不是?”
周律師有理有據的首次抗議,被如此乾脆利落、甚至有些粗暴地駁回。
林風深深地看了一眼審判長那張寫滿不容置疑的臉,又瞥向眉頭緊鎖、面色凝重的周文淵。他不再試圖解釋,將湧到嘴邊的話嚥了回去,只是用極其平淡的語氣,吐出了兩個冰冷的字:
“不是。”
庭審,在一種顯而易見的、對被告方極為不利的詭異氛圍中,繼續向前推進。那不祥的預感,如同陰雲,籠罩在林風和周文淵的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