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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第428章 他爹可是岳飛啊

2026-03-27 作者:金毛月下絕殺猹

天幕清光流轉,映出一段簡勁文字:

岳雲,岳飛長子。年十六,即隨父出征。勇冠三軍,率先登臨久攻不克之隨州城,軍中呼為“贏官人”。後為岳家軍精銳背嵬軍重要將領,屢立戰功。然岳飛每抑其功,多不上報。朝廷欲厚加封賞,岳飛輒固辭不受。人或謂岳雲“拼爹”,然若無真才實學,縱有父帥提攜,亦難久活於鋒鏑之間。岳雲之能,實戰可證;岳飛之抑,愛之深、責之切,亦為使其成器。惜乎父子忠勇,竟死於奸臣秦檜之手。千百年後,秦檜跪像立於嶽王廟前,永受萬世唾罵,公道自在人心。

文字雖短,卻勾勒出一位少年英雄的崛起與隕落,以及千載之下善惡終有報的樸素正義。萬朝觀者,一時寂然,繼而議論紛紛。

**秦,咸陽宮。**

始皇嬴政閱覽天幕,目光在“岳飛每抑其功,多不上報”處停留,眉頭微蹙。“岳雲以十六歲少年,率先登城,勇則勇矣。然岳飛身為統帥,隱匿子功,此乃大忌。秦法,凡軍功必核實驗證,斬首一級,賜爵一級,賞罰分明,不容私情。岳飛此舉,雖雲愛子,實則亂法。若人皆效其隱功不報,何以激勵將士?何以取信於軍?”

廷尉李斯出言:“陛下聖鑑。臣觀岳飛治軍,以‘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聞名,軍紀嚴明,足稱良將。然其隱匿子功,縱出苦心,亦為私情亂法之端。秦法森嚴,不避親疏,有功必賞,有過必罰。岳雲若能戰,當按功授爵;若不能,雖岳飛之子亦不可濫賞。岳飛代子辭官,雖顯謙抑,然朝廷封賞自有制度,豈容將帥私相辭受?此乃以私廢公,殊不足法。”

將軍王翦道:“陛下,臣觀岳雲,十六歲登城先入,確為勇銳。秦軍之中,亦有少年從軍而建功者。然若無軍法約束,賞罰激勵,個人之勇終難持久。岳飛能練出岳家軍,自有其法。然其待子,過於嚴苛,反失中道。為將者,當知賞罰公平,方能服眾。岳飛抑子之功,雖曰愛之,然於岳雲而言,未必是福;於全軍而言,亦易生疑竇。此事可為後人之戒。”

嬴政微微頷首:“岳飛岳雲,忠勇可嘉,然其行事,亦有可議之處。秦以法治軍,以賞激勇,以罰懲怯,方能成百戰百勝之師。傳諭太子及諸公子:觀岳雲事,當知個人之勇,需賴軍法賞罰方能持久;將帥之愛,不可亂國家之制。另,岳雲十六歲登城先入,足見少年亦可為將,選拔人才,不拘年齡,唯才是舉。”

**漢,高祖朝,長安未央宮前殿。**

劉邦看著天幕,嘖嘖稱奇:“岳雲這小子,十六歲就敢登城先入,有種!咱當年在沛縣,十六歲還在街上晃盪呢。他爹岳飛也不賴,能帶出這樣的兒子。只可惜被奸臣害死了,晦氣!”

蕭何肅然道:“陛下,岳雲之事,可嘆可敬。十六歲隨父出征,勇登堅城,軍中呼為‘贏官人’,此非虛譽。更可貴者,其屢立戰功而不驕,岳飛屢抑其功而不怨,父子同心,共報國家。此等忠勇家風,足為萬世法。至於岳飛代子辭官,雖於法有可議,然其心可諒。朝廷賞罰,自有一定之規,將帥不宜私相辭受,此確為岳飛之失。然瑕不掩瑜,岳氏父子之忠,千古流芳。”

張良緩聲道:“子房觀之,岳雲之可貴,在於‘贏官人’三字。官人者,軍中士卒對勇者之敬稱。‘贏’者,常勝不敗之意。岳雲能以十六歲之齡,贏得全軍敬重,非僅靠父蔭,實因戰功卓著。岳飛抑其功,或恐其年少得志,易生驕矜,故刻意磨之。此乃愛之深、責之切,非尋常父子之情可比。然岳飛亦當思,朝廷賞罰,乃國家大典,非將帥可私意抑揚。此中分寸,後世人臣當深思。”

陳平笑道:“留侯剖析精微。岳雲若有真才實學,縱岳飛不報,軍中自有公論。‘贏官人’之號,便是明證。後來秦檜害死岳氏父子,真是天理難容!不過千百年後,秦檜跪像在嶽王廟前,日日受人唾罵,也算是報應不爽。這倒應了咱老話: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劉邦嘆道:“岳飛岳雲,忠臣良將,死得太冤。那秦檜,真該千刀萬剮!傳旨給太子和諸王:都好好看看這段歷史,記住忠臣的下場,也記住奸臣的報應。咱大漢,絕不能讓忠臣受屈,奸臣得志!另,把那甚麼‘贏官人’的故事,讓周勃、灌嬰他們講講,讓將士們知道,少年也可建功,不必等年紀大了再出頭。”

**漢,武帝朝,未央宮宣室。**

劉徹閱覽天幕,目光銳利:“岳雲十六歲登城先入,勇則勇矣。然其父岳飛抑其功,朕以為過矣。霍去病十八歲從軍,一戰封冠軍侯,朕何曾抑之?少年銳氣,正當鼓勵,豈可因愛之名而折其鋒?”

大將軍衛青道:“陛下,岳飛抑子之功,或恐其年少成名,易生驕縱,故刻意磨礪。然此法利弊參半。利者,使岳雲知戰陣之艱、功名之難,不敢懈怠;弊者,易使將士疑主帥偏私,賞罰不公。為將者,當知賞罰分明乃統軍之本。岳飛於此事,確有可議。然其父子忠勇,終不可沒。”

大司馬霍去病道:“舅父所言極是。臣十六歲從軍,若衛青舅父亦如岳飛般抑臣之功,臣安有今日?少年人,有銳氣便當用之,有功勞便當賞之,使其知報國有路、進取有門。岳雲能得‘贏官人’之號,足見軍中自有公論,非其父所能掩。岳飛之抑,實為多慮。然其父子同死奸臣之手,令人扼腕。”

劉徹頷首:“衛霍二卿之言,深得朕心。岳雲之勇,不遜於霍去病;岳飛之忠,可比衛青。惜其生於末世,遇奸臣當道,父子俱亡,可悲可嘆。然千載之下,秦檜跪像永受唾罵,嶽王廟香火不絕,足見公道自在人心。傳諭太常、博士:將岳雲事蹟,與霍去病故事並講,使少年知奮發;將秦檜之奸,與趙高並論,使後世知警戒。”

**三國,魏,曹操所在。**

曹操閱覽天幕,目光深沉。岳雲十六歲登城,令他想起自己少年時的種種。

程昱道:“丞相,岳雲十六歲隨父出征,勇登隨州城,軍中呼為‘贏官人’,此真少年英雄。岳飛抑其功,雖出於愛子之心,然於賞罰之道,略有虧缺。為帥者,當以公平服眾,有功必賞,有過必罰,方能使三軍效命。岳飛此事,可為鑑戒。然其父子忠勇,終被奸臣所害,令人扼腕。”

賈詡道:“岳雲之能,不在其父提攜,而在自身勇略。若無真本事,縱有父帥庇護,戰場之上,刀劍無眼,豈能屢立戰功?‘贏官人’之號,乃軍中士卒所贈,非父帥所能私授。此足證岳雲實有將才。岳飛抑其功,反使岳雲之名,因‘被抑’而更顯。後世論者,多惜其屈,亦增其名。此亦事理之微妙。”

曹操喟然嘆道:“生子當如岳雲!十六歲能登城先入,勇冠三軍,又能謙遜自持,不因父抑而生怨,此子可造之才也。岳飛能教出如此兒子,真乃人父之範。惜其遇秦檜,父子俱亡,此乃國之不幸。吾嘗言‘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然秦檜負天下人、負忠良,其罪當誅!千載之下,跪像受辱,亦是天道好還。傳令曹丕、曹植諸子:讀岳雲事,當知為將須勇,為人須忠,為子須孝。另,命有司將秦檜之奸,載入史冊,永為後世戒。”

**唐,貞觀年間,太極殿。**

李世民與群臣觀天幕,皆露感慨之色。李世民道:“岳雲十六歲登城先入,軍中呼為‘贏官人’,真少年英雄!其父岳飛抑其功,雖於賞罰之道有虧,然愛子之心可鑑。父子俱死於奸臣之手,千古同悲。諸卿且言之。”

房玄齡道:“陛下,岳雲之事,可析數端。其一,少年英雄,勇冠三軍,登城先入,足見其膽略。其二,‘贏官人’之號,乃軍中士卒所贈,足見其得人心。其三,岳飛抑其功,雖於賞罰有虧,然意在磨礪,非私心。其四,父子同死奸臣,千古奇冤,然公道自在人心,秦檜跪像永受唾罵,嶽王廟香火不絕。此四端,足為後世法戒。”

杜如晦補充:“岳雲屢立戰功,岳飛屢抑其功,此中分寸,值得玩味。為帥者,於親子之功,當如何處置?過於張揚,則易招物議;過於抑之,則易傷軍心。岳飛擇抑之,雖見其謙,然亦有過。朝廷自有賞罰之典,將帥當遵而行之,不可私意抑揚。此可為後世人臣之戒。”

魏徵肅然道:“陛下,臣觀岳雲,最重其‘贏官人’三字。官人者,軍中敬稱;贏者,常勝不敗。岳雲能以十六歲之齡,贏得全軍敬重,此非僅靠父蔭,實因戰功卓著。岳飛雖抑其功,然軍中自有公論,‘贏官人’之號,便是明證。至於秦檜之奸,千古唾罵,正是‘多行不義必自斃’之驗。我朝當以此為鑑,使忠良得其所,奸邪無所遁。”

李靖道:“陛下,臣從軍事角度觀之。岳雲十六歲能登城先入,足見其勇;能為背嵬軍重要將領,足見其能。背嵬軍乃岳家軍精銳,非尋常士卒可入。岳雲能居其間,屢立戰功,實有其才。其父抑功,或恐其年少得志,易生驕矜,故刻意磨之。此法利弊參半,然岳雲能受之而不怨,亦見其器量。為將者,當學其勇,亦學其器。”

李世民嘆道:“諸卿所論,深中肯綮。岳雲真少年英雄,岳飛真嚴父良將。惜其生於末世,遇奸臣當道,父子俱亡,此乃國之不幸、民之不幸。然千載之下,秦檜跪像永受唾罵,嶽王廟香火不絕,足見天道好還、民心如鏡。傳旨史館:修《五代史》及南北朝史時,於忠奸之辨,當秉筆直書,使後世知所鑑戒。另,命國子監將岳雲事蹟,編入武學教材,使少年將校知奮發、知謙抑、知忠義。”

**宋,太祖朝,崇政殿。**

趙匡胤觀天幕,面色沉凝,良久不語。岳雲是宋朝(北宋)以後的人物(南宋),雖非本朝,然亦趙宋子孫。看到後世忠良被奸臣害死,他心中五味雜陳。

趙普察言觀色,小心翼翼道:“陛下,岳雲乃南宋高宗時人,雖非我朝,然亦趙宋之臣。其父子忠勇,為奸臣所害,千古同悲。然公道自在人心,秦檜跪像永受唾罵,嶽王廟香火不絕,足見民心如鏡。”

石守通道:“陛下,岳雲十六歲登城先入,真少年英雄!咱禁軍中,若有這等少年,末將定當重賞重用。岳飛抑其功,雖是好意,但咱覺得過了。有功不賞,何以激勵後來?朝廷自有法度,將帥不宜私意抑揚。不過岳飛父子最後被奸臣害死,這事太冤!那秦檜,真該千刀萬剮!”

王審琦道:“岳雲能得‘贏官人’之號,足見其能。‘贏官人’三字,比朝廷封賞更有分量,那是士卒們真心敬服。岳飛雖抑其功,卻抑不住軍中口碑。後來秦檜害死岳氏父子,激起千古民憤,秦檜跪像至今受辱,正是報應。咱大宋,絕不能出秦檜這樣的奸臣!”

趙匡胤沉聲道:“你們說得都對。岳雲真英雄,岳飛真忠良。可惜我趙宋後世,出了秦檜這樣的奸賊,害死忠良,丟盡我趙家臉面!傳旨給中書門下:把岳雲、岳飛的事蹟,詳細整理,頒行天下,讓軍民都知道忠良的下場,也知道奸臣的報應。另,告訴後世子孫,若有敢學秦檜陷害忠良者,朕在天之靈,絕不饒他!”

**宋,高宗朝(南宋),臨安行在。**

趙構與秦檜、張俊等臣子觀天幕,氣氛驟然凝固。天幕直指秦檜為“一肚子壞水的奸臣”,且明言其害死岳飛岳雲父子,更言千百年後秦檜跪像永受唾罵。秦檜臉色青白,汗如雨下;張俊等人亦惶惶不安。

趙構面色鐵青,半晌不語。天幕所言,正是未來之事!他該如何面對?秦檜是他信任的宰相,若果如天幕所言,自己豈非成了縱容奸臣、害死忠良的昏君?

秦檜顫聲道:“陛下,天幕所言……必是訛傳!臣對陛下忠心耿耿,絕無害岳飛之意!岳飛父子之死,乃其自取,與臣何干?天幕誣臣,陛下明鑑!”

有正直之臣,如已故的岳飛舊部或同情者,若在朝中,必心中暗喜:天幕為證,秦檜奸邪,終有公論!然懾於秦檜權勢,不敢明言。

趙構深吸一口氣,強自鎮定:“天幕所言,乃後世之事,未必全真。然既有此示,朕當警惕。秦愛卿,你……你且退下,容朕細思。”

秦檜惶恐退下,心中驚懼莫名。天幕的顯現,無疑在他與趙構之間,埋下了一顆隨時可能引爆的炸彈。日後朝局,或將因此發生微妙而巨大的變化。

**明,洪武朝,南京奉天殿。**

朱元璋看著天幕,面色先是陰沉,繼而拍案大怒:“秦檜這狗賊!害死岳飛岳雲父子,千古罪人!咱大明,絕不許有這樣的奸臣!”

李善長忙道:“陛下息怒。秦檜之奸,千古定論。嶽王廟前跪像,便是民心所向。我朝當以此為鑑,使忠良得其所,奸邪無所遁。”

劉基(伯溫)道:“陛下,臣觀岳雲,最重其‘贏官人’之號。此號非朝廷所封,乃軍中士卒所贈。足見岳雲之能,得於實戰,非父蔭可致。岳飛抑其功,雖於法有虧,然意在磨礪,亦見其愛子之深。我朝選將,當重實戰之能,勿論出身;用將,當信賞必罰,勿私意抑揚。至於秦檜,千古罪人,我朝當以此為戒,嚴懲奸邪,保護忠良。”

朱元璋頷首道:“伯溫說得對。岳雲十六歲能登城先入,靠的是真本事。他爹岳飛能帶出這樣的兒子,也是本事。可惜被秦檜那狗賊害了!傳旨給五軍都督府:把岳雲的事蹟,講給所有將士聽,讓他們知道,少年也可建功,勇者自有公論。另,告訴各級官員,誰敢學秦檜陷害忠良,咱剝了他的皮!嶽王廟前跪像,咱也要在各地立,讓百姓都知道奸臣的下場!”

**清,康熙朝,乾清宮。**

玄燁與皇子、大臣觀天幕。玄燁道:“岳雲,少年英雄也。其十六歲登城先入,軍中呼為‘贏官人’,真乃將門虎子。其父岳飛抑其功,雖於賞罰之道有虧,然愛子之心可鑑。惜其父子俱死於奸臣之手,千古同悲。然秦檜跪像至今受辱,公道自在人心。胤礽、胤禛,爾等有何見解?”

皇子胤礽(太子)道:“皇阿瑪,兒臣以為,岳雲之可貴,在於‘贏官人’三字。此號乃軍中士卒所贈,非父帥所能私授。足證岳雲之能,得於實戰,非徒恃父蔭。岳飛抑其功,雖顯謙抑,然朝廷賞罰自有制度,將帥不宜私意抑揚。此可為後世人臣之戒。然其父子忠勇,終不可沒;秦檜奸邪,終不可逃。千載之下,忠奸分明,民心如鏡。”

皇子胤禛(雍正)沉穩道:“太子哥哥所言極是。兒臣更重岳雲‘屢立戰功’四字。若無真才實學,縱有父帥提攜,亦難屢戰屢勝。‘贏官人’之號,便是其實力之證。岳飛抑其功,反使岳雲之名,因‘被抑’而更顯。後世論者,多惜其屈,亦增其名。此亦事理之妙。至於秦檜,千古罪人,其跪像永受唾罵,正是‘多行不義必自斃’之驗。我朝當以此為鑑,使忠良得其所,奸邪無所遁。”

大學士張英道:“兩位皇子殿下所言精當。岳雲之事,雖簡而意深。‘贏官人’三字,勝似朝廷封賞;秦檜跪像,永為奸臣之戒。我朝文教昌明,當以此為例,使天下知忠奸之辨、善惡之報。”

玄燁頷首:“岳雲真少年英雄,岳飛真忠良將帥。其父子之事,足為千古法戒。傳旨翰林院:將岳雲事蹟,編入《古文淵鑑》或相關教材,使士人知忠勇之義、孝悌之道。另,命八旗都統、各省提督,於練兵講武之時,以此為例,激勵將士,使知少年亦可建功,勇者自有人心。秦檜之奸,亦當作為反面教材,使天下知奸臣之報。”

**清,乾隆朝,武英殿。**

弘曆與紀昀、劉墉、阿桂等觀天幕。弘曆道:“岳雲事,雖簡而意深。紀昀,你博通文史,對此人有何見解?”

紀昀躬身:“皇上,岳雲乃南宋抗金名將岳飛長子。其十六歲隨父出征,率先登臨隨州城,軍中呼為‘贏官人’。後為背嵬軍重要將領,屢立戰功。然岳飛每抑其功,多不上報。朝廷欲厚加封賞,岳飛輒固辭不受。此中苦心,後世多有議論。或謂岳飛過於嚴苛,或謂其愛子之深。然岳雲能受之而不怨,亦見其器量。後父子同死秦檜之手,千古同悲。然秦檜跪像至今受辱,嶽王廟香火不絕,足見公道自在人心。”

劉墉道:“臣讀岳雲事,最重其‘贏官人’之號。此號非朝廷所封,乃軍中士卒所贈。足證岳雲之能,得於實戰,非徒恃父蔭。岳飛雖抑其功,然抑不住軍中口碑。‘贏官人’三字,勝似朝廷封賞。此正可見,真正之功,不待封賞而自顯;真正之勇,不待張揚而自彰。我朝用人,當重實績,勿拘虛名。”

阿桂道:“從軍事角度,岳雲十六歲能登城先入,足見其勇;能為背嵬軍重要將領,屢立戰功,足見其能。背嵬軍乃岳家軍精銳,非尋常士卒可入。岳雲能居其間,實有其才。其父抑功,或恐其年少得志,易生驕矜,故刻意磨之。此法利弊參半,然岳雲能受之而不怨,亦見其器量。為將者,當學其勇,亦學其器。至於秦檜,千古罪人,其跪像永受唾罵,正是天道好還。”

弘曆道:“諸卿所論,深中肯綮。岳雲真少年英雄,岳飛真嚴父良將。其父子之事,足為千古法戒。秦檜跪像,永為奸臣之警。我朝當以此為例,使天下知忠奸之辨、善惡之報。傳旨:將岳雲事蹟,收入《四庫全書》史部傳記類,並加提要,闡明其忠勇之義。另,命國子監、八旗官學,於講授宋史時,以此為例,使學生知忠奸之分、是非之辨。”

天幕清光,在萬朝或感慨、或分析、或警戒、或批判的紛繁反應中,緩緩淡去。岳雲那十六歲登城先入的英姿,那“贏官人”的稱號,那與父同死的悲壯,以及秦檜跪像永受唾罵的結局,深深印入萬世觀者心中。

秦朝看到了賞罰分明的重要性;漢初感嘆忠奸之辨;漢武帝時期將岳雲與霍去病並論;三國曹操思及教子之道;唐代系統分析其軍事與政治意義;宋代各朝(太祖、高宗)反應最為複雜,既有對本朝忠良的惋惜,也有對奸臣的痛恨,更有對未來的隱憂;明代嚴厲批判秦檜,強調保護忠良;清代則將其納入學術體系,作為歷史教育的教材。

天幕的呈現,不僅是一對父子忠良的悲劇故事,更是一場跨越時空的忠奸之辨與善惡之報的公開課。史官們照例記錄“天幕現岳雲事”,而這位少年英雄,以其短暫的二十餘年生命,在萬朝歷史的天空中,留下了永不磨滅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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