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突然冒出來,嚇我一跳。”馬小玲撐著下巴打量著他,“林默,你怎麼越來越神出鬼沒了?”
“哪有那麼玄乎,我只是在努力朝人形靠攏而已。”
提到化形,馬小玲忍不住笑了:“真好奇你變成人後長甚麼樣,會不會和你以前的模樣一樣?”
“最好是吧,畢竟自己的臉看著順眼。
要是換個樣子,只要不太離譜,我也能接受。”林默笑了笑。
馬小玲抿唇輕笑,心想他聲音都這麼好聽,將來長成的人樣,應該也不會差。
只是不知那一天何時到來,心底竟悄悄浮起幾分期待。
臉頰微熱,她急忙起身掩飾:“我去準備晚飯,你想吃甚麼?”
“都行,你做的我都愛吃。”林默順口說道,語氣自然又親暱。
自從知道他是人類靈魂寄居蛇身之後,馬小玲便堅持親自下廚。
林默明白她的心意,自然不會推辭。
雖不再提供進化能量,但哪怕一條蛇正襟危坐吃飯的樣子略顯滑稽,那份熟悉的味道仍讓他心生感激。
飯桌上,馬小玲告訴他,終於查到了況天佑的蹤跡。
“他和況復生去了約翰牛?”林默眉頭微皺。
見馬小玲點頭,他心中暗忖:這不在原劇情裡啊……難道故事直接跳到了第二部?畢竟後續的主要舞臺就在約翰牛,秦始皇萊利所在的古堡也正是那裡的關鍵地點。
“我要去約翰牛。”馬小玲語氣堅定,“我們馬家世代除魔,山本一夫你讓我別碰,但況天佑不同,就算他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他抓回來。”
林默沉吟片刻,點頭道:“那我陪你去。”
他也該換個環境了,一直困守港島終究侷限。
說不定遠赴英倫,還能撞上些意想不到的機緣。
馬小玲做出決定後,便通知了王珍珍。
恰逢寒假,王珍珍正想出國散心,立刻表示要同行。
起初馬小玲擔心安全問題,但想到林默也會前往,心裡踏實了許多,最終答應帶上她。
出發前,林默特意造訪山本一夫宅邸,又吞噬了二十多名三代殭屍,這才悠然離去。
如今的山本一夫早已形銷骨立,精神恍惚。
當他發現手下再次憑空消失二十多人時,已近乎麻木。
他清楚得很——自己不過是林默豢養的工具,只為源源不斷製造殭屍供其吞食。
若對方要他性命,哪怕躲進地獄也無法逃脫。
他對生死早已無所畏懼,唯獨放不下女兒山本未來。
正因如此,他只能繼續苟延殘喘,日復一日地重複罪孽。
有時夜深人靜,他也忍不住自問:是不是從前作惡太多,如今,報應終於來了?
林默沒取山本一夫的性命,只因此人是攪動風雲的關鍵反派,貿然除去,恐怕會引動局勢動盪。
如今世界已然脆弱,他不願節外生枝。
至於殭屍的進化——哪怕已是二代,林默也早不抱期待。
那種層次的能量,對他而言不過是杯水車薪。
唯有吞噬將臣那等存在的精元,才可能帶來真正的蛻變。
“總算明白師父為啥非得拉我來了!起初我還當是來倫敦度假,結果倒好,成了隊伍裡的搬運工!”
金正中喘著粗氣,肩上扛著個鼓鼓囊囊的登山包,手裡還拎著兩件沉甸甸的行李箱,汗水順著額頭往下淌,嘴裡不住地抱怨。
前方,馬小玲和王珍珍腳步輕快,一邊走一邊欣賞街邊風景,悠哉得像在逛自家後院。
“不然你以為我傻啊,花錢請你出國旅遊?機票白買的?”馬小玲回頭瞥他一眼,語帶譏諷。
金正中縮了縮脖子,目光落在王珍珍懷裡那隻慵懶的小青蛇身上,忍不住酸溜溜道:“還是小青有福氣,天天被美女抱著,風吹不著雨淋不著。”
“少囉嗦,到了,今晚先在這兒住下。”馬小玲抬手指了指前方一棟維多利亞風格的老式旅館,“明天你陪珍珍到處轉轉,我另有事要辦,就不跟著你們瞎晃了。”
“師父,你不跟我們一起玩啊?”金正中一臉失落。
“我是來辦事的,等忙完了自然會找你們。”馬小玲語氣乾脆。
辦完入住,房間照例是兩人一間——馬小玲與王珍珍共住,金正中獨自一間。
趁王珍珍進洗手間梳洗,林默低聲對馬小玲說:“你先陪她好好放鬆幾天,況天佑那邊交給我就行。
難得來一趟約翰牛,別總繃著,玩痛快了再動手也不遲。”
馬小玲深知他手段通天,聽他這麼一說,便點頭應下:“也好,這兒景緻確實不錯,我和珍珍正好散散心,等回來再收拾那些不死玩意兒。”
她這直來直去的性子,林默向來喜歡。
聞言只是微微一笑,眉梢輕揚。
夜深人靜,眾人陸續歇下。
林默悄然離店,身形一閃,已掠出數百里。
以他如今的瞬移之能,縱是橫跨英倫三島也不過呼吸之間。
尋一個況天佑,談何困難。
尚未鎖定目標,他卻先感應到了萊利所在的小鎮與古堡。
那地方離他們投宿的旅館並不遠,荒僻冷清,幾乎不見人煙。
踏入古堡,一名中年男子映入眼簾——正是化名萊利的秦始皇。
不過區區三代殭屍,在林默眼中根本不值一提。
既然馬小玲最愛降妖除魔,不如留著這人,明日讓她親手收了,也算送她一份樂趣。
至於萊利的妻子詩雅,他也察覺到了蹤跡,正在鎮外偏僻處吸食人血。
不久後,林默終於尋到況天佑與況復生,卻發現二人竟已在機場候機大廳,準備搭乘深夜航班返回港島。
“有意思。”林默唇角微揚,冷笑低語,“我們剛踏上約翰牛土地,他們就急著離開,哪有這般巧合?”
“背後推手是誰?妙善?將臣?還是……女媧,甚至佛祖本人?”
他忽然覺得這事越來越耐人尋味了。
以他如今的實力,早已超出常理範疇,某些存在坐不住,也是情理之中。
他是僵約世界的變數,是打破平衡的異數。
有些“神”,大概也開始忌憚了吧?
林默輕笑一聲,並未出手阻攔,反而轉身離去,任他們飛回港島。
隨意施展瞬移,他漫無目的遊蕩片刻,忽而停下腳步——空氣中瀰漫著濃重的血腥氣息。
此處地處偏遠,荒涼寂靜,連飛鳥絕跡。
百里之內唯一有人氣的地方,是一家破舊酒館,燈火昏黃,人聲鼎沸。
推門而入,滿屋都是閒漢醉鬼,吆五喝六,吵鬧不堪。
林默心頭一動,彷彿一腳踏進了某個故事線裡,卻一時想不起出自哪部影視。
酒館中有幾個姿色出眾的女人,其中一個穿桃紅色長裙的金髮女子尤為搶眼,高挑嫵媚,風情萬種。
他總覺得在哪見過,卻又記不真切,或許只是異國面孔看多了,難免眼熟。
正思忖間,樓上地板突然震動,灰塵簌簌落下,伴隨著床板吱呀作響的聲音。
神識一掃,便見一個滿臉絡腮鬍的男人正與一名女子糾纏不清。
樓下眾人卻習以為常,喝酒的喝酒,打牌的打牌,沒人抬頭多看一眼。
嘖,莫非這是哪家拍倫理片的現場?
林默正欲抽身離開,忽然門口寒光一閃——一名渾身浴血、身材魁梧的男子猛地撞進門來,反手將木門死死閂上,手中握著一把冒著硝煙的左輪手槍。
林默一眼就看見,那人手裡拎著一顆形狀怪異的腦袋,像是從噩夢裡爬出來的生物。
原來這是一部驚悚片!
“想活命的話,就照我說的做!”男人一踏進酒館,語氣沉穩地對所有人喊道。
按這類電影的套路,這傢伙八成是主角吧?林默心裡嘀咕。
酒館裡的人以為他是瘋子,幾個人立刻舉槍對準他。
男人高高舉起那顆畸形頭顱,聲音冷靜卻帶著緊迫:“一場災難就要來了。
我不知道它們是甚麼、打哪兒來,只知道它們行動快、下手狠、餓得發狂——而且一共四個!利爪、尖牙,正朝這兒殺過來!”
這話配上那噁心的腦袋,眾人頓時心頭一緊,可又半信半疑,愣在原地不敢動彈。
“我們必須馬上封死這裡,所有門窗都堵上,動作要快!”他迅速指揮一個胖男人,“你去打電話報警,叫民兵隊、鄰居,能來的全叫來!”
胖子轉身就跑去找電話。
其他人仍盯著他,滿臉戒備。
他掃視一圈,問:“還有誰有疑問?”
“有。”一位老頭冷冷開口,“你他媽到底是誰?”
“你們的救命恩人。”男人環視眾人,神情鎮定。
話音未落,窗外猛地伸出一隻怪手,將他整個人狠狠拽了出去。
他的身體卡在窗框上掙扎了幾秒,緊接著,外面傳來低吼和咀嚼聲——頭顱已經被撕下。
林默傻眼了。
要是他正喝水,非噴出來不可!
這位出場氣場十足、臺詞滿分的男主,居然第一個領了盒飯?
編劇!出來聊聊人生!
原本怎麼看怎麼像主角的男人,轉眼間就以極其慘烈的方式退場,林默愣了好幾秒,心想若不是死得太慘,他差點以為這是部黑色喜劇。
鮮血濺了那位穿紅衣的金髮女郎一身,酒館瞬間尖叫四起!
外頭怪物嘶吼不斷,這時又一名女子衝了進來,“砰”地關上門,焦急地尋找丈夫。
怪物猛撞大門,眾人合力抵住,但那力量驚人,木板瞬間被刺穿,一隻利爪直插一名黑人男子胸口,心臟被挖出,屍體癱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