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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試試仙境的筆

房玄齡左看右看,還是沒想明白這支筆要怎麼用。

按照他的習慣,自然是先磨好墨,再將筆浸入墨汁,蘸上點墨水,才能寫字。

可這個硬邦邦的筆尖,能蘸墨?

但他也不敢多問,再問就要穿幫了。

你想想看,一個飽學詩書,滿腹經綸的老丈,連一支筆都不會用,這說得過去嗎?

房玄齡不敢再問了,趕緊把筆記本收起來。

說來這筆記本還怪好用的,這支小小的筆正好可以夾在筆記本里,十分方便。

房玄齡掏出銅錢付了賬,便向蘇寅告辭離去了。

出了小巷子,霧氣漸漸淡去。

房玄齡往前走了兩個路口,就看到了在此等候的扈從。

至此他終於放心了,沒有過去幾百年,甚好甚好。

而楊師道一行人早已離開小巷很遠了,他們一路行著,見到了候在路邊的馬車。

楊師道打算將吳平帶回府去,明天再讓他帶路,再試一次。

這時,後面傳來清脆的鈴聲。

程處默騎著腳踏車,一路打著鈴,歡快地飛奔而來。

遠遠看到楊師道一行人,他認出了這是朝中的大員,停下車來打個招呼。

“楊太常卿,小子有禮了。”

“程家大郎啊,有禮了。”

“楊太常卿這是去哪啊?這麼晚了還沒回去?咦,這不是吳平嗎?你怎麼跟楊太常卿在一起。”

程處默看到了旁邊的吳平,好奇地打了個招呼。

楊師道暗道不好,這窮小子居然跟程處預設識。

要是被程處默知道他脅迫一個百姓,對外宣揚出去,他的臉往哪擱呀。

吳平也看出來了,這個大官對程大哥有所忌憚,他哪裡會放過這個機會,馬上上前一步說道。

“程大哥,你也知道,我經常在西市混,對這一帶很熟。”

“這位老爺不認得路,向我問路,我便帶他走上一程。”

“老爺,你現在已經找到自己的馬車了,那我就先回了?”

楊師道也不好說些甚麼,這種情況下,他沒辦法把吳平帶回去了,只能客氣地道了聲謝。

吳平的腳踏車也帶過來了,就在馬車旁邊。

他上前騎上自己的腳踏車,跟程處默說了一聲:“程大哥,要不要比比誰的車更快。”

程處默眼睛一亮:“好啊,比就比,誰怕誰。來!”

兩個人踩著腳踏車,你追我趕,一下子就沒影了。

楊師道嘆了口氣,又別無他法,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吳平離開。

探子看出了楊師道的心思,討好地說道:

“楊太常卿勿慮,我們知道那個窮小子的家在哪,回頭再把他抓回來就是了。”

啪……

探子捱了楊師道一個巴掌。

“你懂個屁。那個窮小子和程家大郎的關係這麼好,他只要出了點事,肯定瞞不住人,那我的麻煩就大了。”

“啊,那,就這麼算了。”

“不,不能就這麼算了。你們繼續給我盯著,我相信,那個小巷子裡肯定有暗門,想辦法給我找出來。”

“是,楊太常卿。”

房玄齡回到家,連晚飯都沒顧得吃,就一頭鑽進書房,研究那隻從小郎君那裡買到的筆。

夫人跑過來埋怨:“甚麼事這麼急,連飯都顧不上吃了?”

“嘿嘿,夫人,我剛買到一隻奇特的筆,還有一本筆記本,要好好琢磨一下這玩意兒怎麼用,完事了我再吃。”

夫人聽不懂他說的甚麼筆記本,但知道不是甚麼朝廷大事,就不客氣地罵道:

“不是甚麼大事,有必要這麼急嗎?趕緊給我吃飯去。”

房玄齡見夫人一定要趕他去吃飯,馬上拿出來他從小郎君那裡買的胭脂水粉。

“夫人,這是給你的。”

“想拿東西賄賂我?賄賂我也不成,你不好好吃飯就……咦,這是?”

夫人驚訝地拿起了一套胭脂水粉。

“口紅、指甲油。”

自從長樂公主從小郎君那裡買了一批胭脂水粉,這東西多了起來,慢慢就在長安的貴婦圈裡傳開了。

大家都知道長孫皇后手上有一種獨特的胭脂水粉,遠勝於平常所用的。

用了之後讓女人更加光彩奪目,吸引無數人的目光。

房夫人在長孫無忌的夫人那裡見過這種胭脂水粉,那是皇后賞賜的,故而認得。

看到她夢寐以求的東西就這樣出現在眼前,房夫人歡喜地尖叫一聲,一把抓起這胭脂水粉就不放手了。

“你從哪弄來這東西的?”

“嘿嘿,這是我從小郎君那裡買來的。你的女兒一人一套,拿去用吧。”

房夫人歡喜地應了一聲,再也顧不上房玄齡吃不吃飯的事了,拿著胭脂水粉離開了。

總算是清靜了,房玄齡終於可以把注意力放在這隻奇特的筆上面了。

“這筆尖這麼硬,能把墨吸上來嗎?”

房玄齡吩咐老僕磨墨,準備嘗試一下。

墨磨好了,他拿著筆在硯臺上上蘸了蘸墨。

看著筆尖上那一丁點墨,他更加疑惑了。

就沾了這麼點墨,能寫幾筆?

不管怎麼說,總得試試。

房玄齡沒捨得在筆記本上寫寫畫畫,就拿了一張紙鋪開,在上面寫字。

這一寫才發現,還真能寫出字來。

雖然寫出來的筆畫很細,細得連最小的毛筆都比不上,確實能寫出字來。

只是這支筆太短了,他很難握得穩,寫出來的字歪歪扭扭的,簡直沒眼看。

這也難怪,他用毛筆的握筆方式來握這支硬筆,肯定是不好使的。

就算他是大唐第一文臣,書法堪稱一流的人物,寫出來的字也不堪入目,連蒙童都不如。

房玄齡看著剛剛寫出來的直皺眉頭。

他不服氣地又寫了幾個,仍是一樣醜陋。

“唉,這筆不大好用啊。”

但轉念一想,仙境裡既然用這樣的筆,這筆自然是好用的,一定是自己還不熟練。

他耐心地一筆一畫慢慢寫,一口氣寫了幾十個字,感覺稍微好了一點,不過比起自己平時的書法水平能有很大差距。

房玄齡放下筆,正打算歇一歇,忽然發現一個問題。

他一口氣寫了這麼多字,還沒有再次蘸過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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