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雉為了讓劉光福聽話,竟然像哄小孩一樣哄他。
還比劃了比劃拳頭,給他加油打氣。
可是劉光福並不是小孩,光是哄,光是加油打氣,是沒有用的。
他一把把利雉摟住,狠狠的親了一頓,然後才色眯眯的說話:
“小姑娘,你這就不懂男人了。
靠哄是沒用的,來點實際的才行。
不說我了,說說你吧。
你這麼累幹甚麼?
每件事都要親力親為。
工作是做不完的,錢也是掙不完的,人還得多享受才行。
你的錢不夠花嗎?”
利雉其實一直特別喜歡劉光福這麼對她。
別看劉光福整天有些不著調,甚至還有些色色的,總是喜歡佔她的便宜。
這恰好說明劉光福還是喜歡她的,說明她對他還有吸引力。
他還關心她累不累,想讓她多休息。
這說明他看到了她的努力,沒讓她的辛苦工作白費。
“龍哥,我的錢當然夠花了。
現在每個月你給我1萬港幣的薪水,另外還有1萬港幣的生活費。
那麼多錢我都花不完。
但是我覺得,人要有追求。
我想讓你的事業更好,同時我也能鍛鍊提升自己。
我可不想當一個你養起來的金絲雀。
甚麼也不會,只會搖尾乞憐,討你喜歡。
萬一哪天你對我膩了,我還有別的作用。
我不是鹹魚,也有理想的。”
香港是一個快節奏的社會。
這裡燈紅酒綠物慾橫飛,但是這裡生活的人們卻一個個非常努力拼命。
這一點劉光福確實是比較佩服的。
他攤了攤手,一副無奈的樣子。
“本來我以為香港這種腐朽的資本主義世界。
人們都會貪圖享受醉生夢死。
但是沒想到大多數人都這麼拼命,工作起來一個個像瘋子一樣。
吳語森,周潤發,迪龍他們拍電影就很拼命。
吃住在片場,一天除了睡覺就是拍片兒,真是瘋狂。
連王京那個胖子也非常的忙碌。
明明他已經掙到錢了,但是依然那麼努力。
我問他為甚麼?
他說,掙錢的事兒誰不拼命?
還說,正是因為掙到錢了,才會更努力。
還有張國容、梅顏芳他們,一個個都像打了雞血一樣。
我真是服了。
在這個燈紅酒綠的城市,掙了錢不好好享受,依然那麼累死累活的,真是想不開。”
利雉和劉光福想的不一樣,對這種情況非常的理解和贊同。
“龍哥,你是不知道。
其實香港人比起內地人來說活的更累。
內地只要端上鐵飯碗,一天也不用想別的,就去工廠上班就行了。
等到了發薪水的日子,自然有工資。
再說周圍的人生活水平都差不多,貧富差距又不大。
當然不會那麼拼命了。
香港這裡就不行了,你不工作就沒飯吃,不努力就不會提升。
能有事業可努力,能掙到錢,就已經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你沒看到,大多數市民還沒有這樣的機會呢。
有機會不抓住,那不是傻子嗎?
我之所以這麼努力,就是因為我想提升自己,不想過普通人的生活。
香港人不怕累,就怕窮!”
其實無論是哪裡,想要過上好生活都需要努力奮鬥。
這些道理劉光福不是不知道。
但是他和別人可不一樣,對於他來說財富來的很容易,所以他當然和利雉想的不一樣了。
不過他對這些人還是很敬佩的,他舉起雙手投降。
“服了服了,
其實哪裡人都一樣,為了生活都挺拼命的。
現在內地和以前也不一樣了。
就算是有鐵飯碗,日子也沒有以前舒服了。
大多數人也都為了一家人的生活在忙碌。
算了,不說這些了。
我對那些東西不感興趣,現在我只對你感興趣。
趕緊去洗澡吧,本少爺的大刀已經飢渴難耐了。
你就拿命來吧!”
利雉突然也非常的配合,裝作一個被惡少看上的良家少女。
她使勁的捂住自己的胸口,一臉驚恐的看著劉光福。
“劉公子,你不要這樣。
強扭的瓜不甜,能不能放過我?
我是個良家女子,不是那麼隨便的人。
你欺男霸女,無惡不作,遲早會遭報應的。
官府有律法,衙門裡有縣太爺。
你真的以為沒人管得了你了嗎?
到時候小心狗頭鍘伺候!”
劉光福喜歡這種扮演惡少的感覺。
“哈哈哈!
你跟我講律法?
本少爺就是律法!
你拿縣太爺嚇唬我?
縣太爺是我家親戚!
還說狗頭鍘,你以為人人都是包拯?
再說即使有包拯,我也要龍頭鍘,因為我是劉德龍!
小娘子你就認命吧。
現在你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再說本公子這麼玉樹臨風,家財萬貫,跟著我就是享福的。
還這麼不情願的,磨磨唧唧幹甚麼?
趕緊洗乾淨,本公子享受完了,自然有你的好處。”
……
時間匆匆,很快就來到了1985年。
此時的劉光福已經算是頂級歌手了,“劉德龍”這個名字響徹香港和東南亞,臺灣,日本。
他已經發行了三個專輯,《無地自容》,《1983年的第1場雪》。還有《怒放的生命》。
第3張專輯除了主打歌《怒放的生命》,還有《衝動的懲罰》,《餓狼傳說》,《心太軟》,《紙短情長》等眾多高質量歌曲。
第一張專輯最終銷量到達了五白金,第二專輯六白金,第三張專輯達到了七白金恐怖的銷量。
在香港歌壇,劉德龍這個名字大紅大紫。
公司趁熱打鐵,開啟了他個人的亞洲巡迴演唱會。
在香港紅磡體育館,他連開10場演唱會,場場爆滿。
然後又轉戰新加坡,吉隆坡,雅加達,曼谷等東南亞城市,一個城市兩場演唱會。
接著又來到臺灣,臺北、高雄各開三場演唱會。
差不多一場演唱會劉光福就會得到20萬港幣左右的分紅。
在臺北演唱會結束之後,在一次普通的娛樂圈宴會上,劉光福突然看到了一個他非常面熟的人。
這個人個子非常高,模樣清秀頗有仙氣,關鍵是她那兩條大長腿最是引人注目。
她就是王祖閒。
現在她的年齡還不大,剛剛18歲,出道時間不長,名聲還不太顯。
一個人在角落裡,看著有些孤單。
劉光福覺得幸福在向他招手,他立刻就拿了一杯紅酒走到王祖閒跟前。
“是王祖閒王小姐嗎?”
打擾你了,我是劉德龍。”
王祖閒看到有人過來找她說話,她神情還頗有些緊張。
劉德龍,她當然知道。
最近這兩年他的歌在臺灣非常火爆。
滿大街都是他的歌聲和海報。
就連她自己也非常喜歡聽他的歌,買了他的好些磁帶。
甚至他的海報她也有收藏。
雖然劉德龍並不是多麼帥氣,也不是偶像歌手,但是王祖閒真的很喜歡他。
“對,我是王祖閒。
我認識你,我知道你是劉德龍!
我是你的歌迷,特別喜歡聽你的歌。
你最近的演唱會我去看了,現場非常好,當時我在下面特別的激動。
你能不能幫我籤個名?
可惜我現在沒有帶你的專輯和海報。
要不,你寫在我的衣服上吧。
我決定了,這件衣服以後我就收藏起來不穿了。
我要把它掛起來,每天都要看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