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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第63章 幸福在招手

2026-03-15 作者:寶戈

利雉為了讓劉光福聽話,竟然像哄小孩一樣哄他。

還比劃了比劃拳頭,給他加油打氣。

可是劉光福並不是小孩,光是哄,光是加油打氣,是沒有用的。

他一把把利雉摟住,狠狠的親了一頓,然後才色眯眯的說話:

“小姑娘,你這就不懂男人了。

靠哄是沒用的,來點實際的才行。

不說我了,說說你吧。

你這麼累幹甚麼?

每件事都要親力親為。

工作是做不完的,錢也是掙不完的,人還得多享受才行。

你的錢不夠花嗎?”

利雉其實一直特別喜歡劉光福這麼對她。

別看劉光福整天有些不著調,甚至還有些色色的,總是喜歡佔她的便宜。

這恰好說明劉光福還是喜歡她的,說明她對他還有吸引力。

他還關心她累不累,想讓她多休息。

這說明他看到了她的努力,沒讓她的辛苦工作白費。

“龍哥,我的錢當然夠花了。

現在每個月你給我1萬港幣的薪水,另外還有1萬港幣的生活費。

那麼多錢我都花不完。

但是我覺得,人要有追求。

我想讓你的事業更好,同時我也能鍛鍊提升自己。

我可不想當一個你養起來的金絲雀。

甚麼也不會,只會搖尾乞憐,討你喜歡。

萬一哪天你對我膩了,我還有別的作用。

我不是鹹魚,也有理想的。”

香港是一個快節奏的社會。

這裡燈紅酒綠物慾橫飛,但是這裡生活的人們卻一個個非常努力拼命。

這一點劉光福確實是比較佩服的。

他攤了攤手,一副無奈的樣子。

“本來我以為香港這種腐朽的資本主義世界。

人們都會貪圖享受醉生夢死。

但是沒想到大多數人都這麼拼命,工作起來一個個像瘋子一樣。

吳語森,周潤發,迪龍他們拍電影就很拼命。

吃住在片場,一天除了睡覺就是拍片兒,真是瘋狂。

連王京那個胖子也非常的忙碌。

明明他已經掙到錢了,但是依然那麼努力。

我問他為甚麼?

他說,掙錢的事兒誰不拼命?

還說,正是因為掙到錢了,才會更努力。

還有張國容、梅顏芳他們,一個個都像打了雞血一樣。

我真是服了。

在這個燈紅酒綠的城市,掙了錢不好好享受,依然那麼累死累活的,真是想不開。”

利雉和劉光福想的不一樣,對這種情況非常的理解和贊同。

“龍哥,你是不知道。

其實香港人比起內地人來說活的更累。

內地只要端上鐵飯碗,一天也不用想別的,就去工廠上班就行了。

等到了發薪水的日子,自然有工資。

再說周圍的人生活水平都差不多,貧富差距又不大。

當然不會那麼拼命了。

香港這裡就不行了,你不工作就沒飯吃,不努力就不會提升。

能有事業可努力,能掙到錢,就已經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你沒看到,大多數市民還沒有這樣的機會呢。

有機會不抓住,那不是傻子嗎?

我之所以這麼努力,就是因為我想提升自己,不想過普通人的生活。

香港人不怕累,就怕窮!”

其實無論是哪裡,想要過上好生活都需要努力奮鬥。

這些道理劉光福不是不知道。

但是他和別人可不一樣,對於他來說財富來的很容易,所以他當然和利雉想的不一樣了。

不過他對這些人還是很敬佩的,他舉起雙手投降。

“服了服了,

其實哪裡人都一樣,為了生活都挺拼命的。

現在內地和以前也不一樣了。

就算是有鐵飯碗,日子也沒有以前舒服了。

大多數人也都為了一家人的生活在忙碌。

算了,不說這些了。

我對那些東西不感興趣,現在我只對你感興趣。

趕緊去洗澡吧,本少爺的大刀已經飢渴難耐了。

你就拿命來吧!”

利雉突然也非常的配合,裝作一個被惡少看上的良家少女。

她使勁的捂住自己的胸口,一臉驚恐的看著劉光福。

“劉公子,你不要這樣。

強扭的瓜不甜,能不能放過我?

我是個良家女子,不是那麼隨便的人。

你欺男霸女,無惡不作,遲早會遭報應的。

官府有律法,衙門裡有縣太爺。

你真的以為沒人管得了你了嗎?

到時候小心狗頭鍘伺候!”

劉光福喜歡這種扮演惡少的感覺。

“哈哈哈!

你跟我講律法?

本少爺就是律法!

你拿縣太爺嚇唬我?

縣太爺是我家親戚!

還說狗頭鍘,你以為人人都是包拯?

再說即使有包拯,我也要龍頭鍘,因為我是劉德龍!

小娘子你就認命吧。

現在你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再說本公子這麼玉樹臨風,家財萬貫,跟著我就是享福的。

還這麼不情願的,磨磨唧唧幹甚麼?

趕緊洗乾淨,本公子享受完了,自然有你的好處。”

……

時間匆匆,很快就來到了1985年。

此時的劉光福已經算是頂級歌手了,“劉德龍”這個名字響徹香港和東南亞,臺灣,日本。

他已經發行了三個專輯,《無地自容》,《1983年的第1場雪》。還有《怒放的生命》。

第3張專輯除了主打歌《怒放的生命》,還有《衝動的懲罰》,《餓狼傳說》,《心太軟》,《紙短情長》等眾多高質量歌曲。

第一張專輯最終銷量到達了五白金,第二專輯六白金,第三張專輯達到了七白金恐怖的銷量。

在香港歌壇,劉德龍這個名字大紅大紫。

公司趁熱打鐵,開啟了他個人的亞洲巡迴演唱會。

在香港紅磡體育館,他連開10場演唱會,場場爆滿。

然後又轉戰新加坡,吉隆坡,雅加達,曼谷等東南亞城市,一個城市兩場演唱會。

接著又來到臺灣,臺北、高雄各開三場演唱會。

差不多一場演唱會劉光福就會得到20萬港幣左右的分紅。

在臺北演唱會結束之後,在一次普通的娛樂圈宴會上,劉光福突然看到了一個他非常面熟的人。

這個人個子非常高,模樣清秀頗有仙氣,關鍵是她那兩條大長腿最是引人注目。

她就是王祖閒。

現在她的年齡還不大,剛剛18歲,出道時間不長,名聲還不太顯。

一個人在角落裡,看著有些孤單。

劉光福覺得幸福在向他招手,他立刻就拿了一杯紅酒走到王祖閒跟前。

“是王祖閒王小姐嗎?”

打擾你了,我是劉德龍。”

王祖閒看到有人過來找她說話,她神情還頗有些緊張。

劉德龍,她當然知道。

最近這兩年他的歌在臺灣非常火爆。

滿大街都是他的歌聲和海報。

就連她自己也非常喜歡聽他的歌,買了他的好些磁帶。

甚至他的海報她也有收藏。

雖然劉德龍並不是多麼帥氣,也不是偶像歌手,但是王祖閒真的很喜歡他。

“對,我是王祖閒。

我認識你,我知道你是劉德龍!

我是你的歌迷,特別喜歡聽你的歌。

你最近的演唱會我去看了,現場非常好,當時我在下面特別的激動。

你能不能幫我籤個名?

可惜我現在沒有帶你的專輯和海報。

要不,你寫在我的衣服上吧。

我決定了,這件衣服以後我就收藏起來不穿了。

我要把它掛起來,每天都要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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