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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對簿公堂

2025-11-25 作者:琨玉秋霜

就在這時,管家走了進來,恭敬地說道:“老爺,夫人,月塵的律師剛剛送來了一些檔案。”

陸子鋒接過檔案,快速瀏覽,臉色愈發難看。

“子鋒,怎麼了?”厲媛焦急地問道。

“月無雙……她留了後手。”陸子鋒聲音低沉,“十五年前,她把一處房產留給了月塵,作為他在陸家的生活保障。那是一棟六十層的寫字樓,每年的租金是三百多萬。”

“甚麼?”厲媛臉色一變,“那棟寫字樓不是一直由我們打理嗎?”

“沒錯。”陸子鋒點了點頭,“但是,月無雙在離婚協議裡明確規定,這筆收益只能用於月塵的生活和教育費用。”

厲媛頓時感到一陣寒意,“那……那我們怎麼辦?”

京城法院外,晨光微露。

月塵身著深色西裝,獨自站在法院臺階前,神情冷靜而堅定。他的身後停著一輛黑色轎車,車門開啟,月無雙、白秋蘭、白秋潔依次走下。

“塵兒……”月無雙欲言又止,眼中滿是心疼。

“媽,放心。”月塵微微頷首,目光掃向遠處疾步走來的西裝男子——陸家聘請的金牌律師張啟明。

張啟明身著定製西裝,手提鱷魚皮公文包,昂首闊步走來。他瞥了月塵一眼,嘴角掛著一絲輕蔑的笑。

“月先生,久仰大名。”張啟明伸出手,語氣帶著明顯的諷刺,“久聞您是趙神醫的弟子,今日一見,果然氣度不凡。不過……”他壓低聲音,“打官司不是靠醫術就能贏的。”

月塵並未伸手回應,只是淡淡道:“張律師,請注意你的態度。這不是醫術的問題,而是事實與證據的問題。”

張啟明笑容一僵,隨即冷笑道:“年輕人,法庭不是靠嘴硬就能贏的地方。我經手的豪門案件,沒有一起敗訴過。勸你識相點,撤訴吧,否則……”

否則怎樣?”月塵打斷他,目光如刀,“威脅我?還是威脅證人?”

張啟明臉色微變,正要反駁,法院大門開啟,書記員出來宣佈開庭時間已到。

“咱們法庭見。”張啟明拂袖而去。

法庭內,莊嚴肅穆。

法官敲響法槌:“現在開庭審理月塵訴陸子鋒遺棄罪、厲媛侵佔財產罪一案。請原告陳述訴訟請求。”

月塵起身,聲音沉穩:“我方訴訟請求明確:陸子鋒作為生父,十五年未支付撫費,構成遺棄罪;厲媛非法侵佔我母親月無雙贈予我的房產收益及財物,構成侵佔罪。”

張啟明站起身,整理西裝:“反對!原告證據不足,訴請無事實依據。”

法官:“被告律師請具體說明。”

張啟明:“原告聲稱被斷絕生活來源,但無直接證據證明陸先生有支付撫養費的法定義務。此外,房產收益由厲女士代為管理,屬於合法委託關係,不存在侵佔。”

月塵冷笑:“張律師,你似乎沒仔細看證據清單。我方已提交月無雙與陸子鋒的離婚協議,明確約定房產收益歸我所有,且需我母親簽字才能動用收益。”

張啟明:“協議真實性存疑,且原告當時未成年,監護權歸陸先生,收益由監護人代管合情合法。”

月塵:“監護權不等於所有權。協議明確房產歸我母親所有,收益歸屬我。且離婚協議經公證處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法官翻閱證據,點頭:“原告證據有效。被告律師請繼續。”

張啟明轉向陸子鋒:“陸先生,原告是否在您支付撫養費期間主動斷絕聯絡?”

陸子鋒站起身,目光躲閃:“是的。他被送到國外後,從未主動聯絡過家裡。我們多次嘗試聯絡他,但……”

“但從未提供過我的聯絡方式,對嗎?”月塵打斷道,“我被送到國外時只有十一歲,連自己的手機都沒有,如何主動聯絡?更可笑的是,我母親月無雙的住址和聯絡方式,你們從未告知過我。”

月無雙起身作證:“我可以證明,從離婚後,陸子鋒從未主動告知我兒子的下落。直到去年,月塵回國,我們母子才重逢。”

張啟明:“反對!月女士與原告存在母子關係,證詞可信度存疑。”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月無雙是本案關鍵證人,其證詞需結合其他證據綜合判斷。”

張啟明轉向月塵,語氣挑釁:“月先生,你說在國外生活困難,請問你是如何生存的?靠乞討?還是靠你所謂的‘師父’?”

月塵目光驟冷:“張律師,注意你的言辭。我十一歲被送往國外,半年後陸家斷了一切費用。我在街頭流浪三天,險些餓死,是師父趙無極偶然路過救了我,並收我為徒。兩位師姐白秋蘭、白秋潔可以作證。”

白秋蘭起身:“我可以證明,月塵被送到國外後,陸家從未支付過任何費用。他被送到我們中醫館時,瘦骨嶙峋,衣衫襤褸。”

白秋潔補充:“月塵在中醫館學習期間,從未收到過陸家的任何資助。我們曾多次詢問他的家庭情況,但他不願多說。直到去年才得知真相。”

張啟明冷笑:“三位證人皆與原告存在親屬或師徒關係,證詞缺乏客觀性。”

月塵突然拍案而起:“張律師,你口口聲聲說證據不足,那我問你,為何我的銀行賬戶十五年來沒有收到過任何來自陸家的匯款?為何我的護照顯示我從未回國?為何我母親的住址被你們刻意隱瞞?”

法庭一片寂靜。

張啟明額頭滲汗,強辯道:“這……這可能是財務疏漏……”

“疏漏?”月塵冷笑,“十五年,每年三百多萬租金,合計四千五百萬,這叫疏漏?更可笑的是,我十八歲生日時,母親送我的三百萬豪車,為何登記在陸昊名下?”

厲媛突然尖叫:“那是昊兒應得的!月塵從小不在家,自然就得歸昊兒!”

法官皺眉:“被告請注意,現在不是您發言的時間。”

月塵轉向厲媛,語氣如冰:“厲女士,你剛才的話已經構成自認,對嗎?”

厲媛啞口無言。

法官翻閱最後一份證據——銀行流水和房產登記記錄。

“經查證,原告月塵的銀行賬戶十五年無任何來自陸家的匯款;房產登記顯示,租金收益一直由厲媛個人賬戶收取;車輛登記在陸昊名下,但購車時間與月塵十八歲生日吻合。”

法官敲響法槌:“本庭宣判:陸子鋒犯遺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厲媛犯侵佔罪,數額巨大,判處無期徒刑;張啟明律師因偽造證據、威脅證人,吊銷律師執照,判有期徒刑三年。”

張啟明臉色煞白,癱坐在椅子上。

月塵起身,向法官鞠躬:“感謝法庭公正判決。”

月無雙衝上前抱住月塵,淚如雨下:“塵兒,你受苦了……”

陸子鋒在法警押送下經過月塵身邊,嘶啞道:“塵兒,我……”

月塵冷冷打斷:“陸先生,從你斷我生活費、隱瞞母親地址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我的父親。”

陸昊在旁聽席上歇斯底里:“月塵!你不得好死!韓家不會放過你的!”

月塵瞥了他一眼,淡淡道:“韓家二小姐韓文君是我未婚妻,不勞你費心。”

陸昊如遭雷擊,呆立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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