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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歪貨律師,姐妹情深!

2025-11-25 作者:天上沒有雪

林貝貝臉上笑容瞬間消失,原本趾高氣揚的氣焰也如同她那皺起的眉頭壓低了幾分。

她本以為進來的只是輔導員,沒成想進來了這麼多人。

而且這些人裡面,似乎還有穿著治安局制服的。

雖然級別不高,但這些人出現在這裡是要幹甚麼?

不僅林貝貝意識到不對,王君雅、徐林芳、張慧敏三人也意識到不對。

她們囂張氣焰被鎮壓,人不知道甚麼時候縮回林貝貝身後。

乍一看,是要與林貝貝共進退。

但細品,林貝貝像不像擋箭牌。

擋箭牌是幹甚麼的?

顧名思義,擋箭的唄!

“老班,這是整哪一齣?”

林貝貝也真是那個,不僅不慫反而是率先發難,“我不就是沒按照你的要求刪帖嗎?你至於叫這麼多人來嗎?

如果學校認為我的行為不妥,可以跟我的律師去談。

如果我犯法了,我接受任何法律層面的審判。

但我不接受任何不公正的待遇,我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pua,我也不會像任何所謂的妖孽低頭。

我堅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義的。”

說著,她拿出手機就開始打電話。

你還真別說,她還真有律師。

不過並非是她家裡養的私人律師,而是今天凌晨透過小黑書聯絡的姐妹。

姐妹說了,無償提供法律援助。

林貝貝倒也不是拿不出錢來,甚至她已經給姐妹發了6666的紅包。

她選姐妹的原因就一個——girl helps girl!

信任姐妹就完事了。

而且姐妹說的好有道理。

“林貝貝同學你誤會了,現在並非是學校找你談話,,秦天已經報案了,學校也只是配合治安局工作。”

327級青武系02班輔導員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說完二話不說就往旁邊一退。

他反正是盡力了,該為林貝貝考慮的已經考慮了。

無論是昨晚刪帖,還是今天嘗試讓林貝貝去外面解決,都已經是他能行的最大方便。

林貝貝不接受,那他也愛莫能助了。

而且說實話,他現在還真就不敢幫助了。

畢竟他為林貝貝考慮再多,人不僅不領情反而給他掛網上,這尼瑪多少有點離譜了。

但凡他不是這個班的輔導員,但凡他是代課老師,他高低也給林貝貝告了,真特麼慣著你臭毛病了。

“林貝貝女士你好,我是天齊律師事務所林曉薇,也是秦天先生的委託律師之一。

我這趟來,是代表秦天先生向您送達律師函。”

說著,林曉薇拿出一個資料夾。

“你等等,有甚麼話跟我律師說。”

林貝貝不慌不忙將電話擴音鍵按下,電話那頭立刻傳來一個尖細的聲音,“律師函嚇唬誰呢!我當事人收到了你們可以滾了。”

“姐妹,好樣的!”

林貝貝甚是歡喜,瞬間覺得6666紅包沒有發錯。

就衝“滾了”倆字,這錢就花得值。

“嚇唬誰了!不就是律師函嗎!”

“對對對!現在甚麼阿貓阿狗都能發律師函,你還以為我們啥都不知道呢?”

“有本事你直接抓我們唄!”

王君雅、徐林芳、張慧敏也立刻支稜了起來。

聽到她們的話,林曉薇頓時有些哭笑不得。

更讓她覺得麻爪的倒也不是這些小姑娘們的神奇腦回路,而是電話那頭所謂的律師。

那貨...真是律師嗎?

不能吧!

真沒這麼腦淤血的律師吧!

你這不是來平事的,完全是來拱火的吧!

哪有這麼給人代理案件的。

當然了,林曉薇也不準備提醒對面律師有問題。

她來,只是宣讀律師函的。

她甚至都不用開啟資料夾,就能背誦全文。

“林貝貝女士你好...”

“青陽天齊律師事務所接受秦天先生、陳倩女士以及天倩集團委託,指派......”

“經核查,你在青武秘密、小黑書、頭條、天鄰群實施了以下侵權行為...”

“1、侵犯隱私權:未經許可洩露秦天先生、陳倩女士隱私,你於炎歷329年9月6號...向青武秘密公眾號投稿《丹藥研究中心庫管xx老師:刻薄、媚天才、拿身份壓人,笑死人了!》一文中......”

“2、釋出不實資訊:您於炎歷...在小黑書釋出的稿件《姐妹們誰懂啊!這就是所謂的頂上之戰歷史第一人》《還說啥呢!戰鬥到底唄!》《姐妹們,他誹謗我》《喜大普奔,病魔總算戰勝了他...》中存在......”

“3、煽動網路暴力:您於炎歷...透過天鄰群、小黑數粉絲群等途徑組織群聊、引導評論、@他人擴散等手段,煽動不明真相的網路使用者對秦天先生進行人身攻擊、謾罵、侮辱。”

“4、精神損害:上述行為已導致我方委託人秦天先生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具體病例報告內附。”

“5、個人商譽損失:截至目前,我方累計損失潛在代言超過20億,具體清單檔案中有詳細名錄。”

“6、直接經濟損失:截至目前,天倩集團損失的運營推廣費、帶貨退貨費、人力成本費用高達兩點三億元......具體統計表格內附。”

“上述行為已嚴重違反以下法律法規:

《炎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名譽權)、第一千零三十二條(隱私權)

《炎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二條(網路資訊保安)

《炎國第一法院關於審理利用資訊網路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基於上述事實與法律,現向你提出如下要求:

1、立即刪除侵權內容:自收到本函之日起小時內,刪除所有在(平臺名稱)釋出的針對委託人的侵權內容...

2、公開書面道歉:自收到本函之日起日內,在(原發布平臺)釋出公開道歉宣告,承認侵權事實,向委託人賠禮道歉...

3、賠償經濟損失:賠償委託人因你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

4、保證不再侵權:保證今後不再以任何形式對委託人實施網路暴力或其他侵權行為。”

洋洋灑灑兩千多字,林曉薇一口氣唸完。

“嚇唬誰呢!你們說啥就是啥,姐妹不用怕她!”

電話那頭,林貝貝請的歪貨律師還在狗叫。

“對,我就沒聽過賠這麼多的。”

“就是就是。”

“這不就跟那些mcn公司一樣,漫天要價唄!你真當法院是你家開的。”

王君雅、徐林芳、張慧敏也站出來力挺林貝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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