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走出李二狗的茅屋,順手帶上了那扇破門。
夕陽的餘暉,將他瘦小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他沒有回頭,一步一步,走得不快不慢,和往日裡從田裡收工回家時一模一樣。
路過老張頭的田地時,老張頭正蹲在田埂上,吧嗒吧嗒地抽著旱菸,眼睛看著他。
王林心裡清楚,老張頭肯定看到了他跟著李二狗離開。
他沒有主動開口,只是像往常一樣,對著老張頭點了點頭,算是打了招呼,然後就低著頭,快步走回了自己的茅屋。
回到那間熟悉的,只屬於他一個人的小屋,王林反手將門閂插好。
屋裡很暗,只有一絲光從屋頂的破洞裡漏下來。
他沒有點燈,只是靜靜地站在黑暗裡,站了很久。
第一次殺人,是甚麼感覺?
沒有。
甚麼感覺都沒有。
不噁心,不害怕,也不興奮。
就像剛剛在田裡,隨手捏死了一隻啃食稻穀的害蟲。
腦子裡唯一的念頭,就是這件事處理得乾不乾淨,會不會留下甚麼手腳。
他仔細回想了一遍整個過程。
從引誘李二狗回屋,到用言語激怒他,讓他先動手,再到最後發動“玄水針”一擊斃命。
整個過程,都在他的計算之內。
唯一有點出乎意料的,是“玄水針”的威力。
他本以為,最多隻能重創李二狗,後面還得補上幾下。
沒想到,那顆經過極致壓縮的水珠,竟然直接洞穿了一個練氣三層修士的頭骨。
看來,自己對這些基礎法術的魔改,威力比想象中還要大。這是好事。
至於後面的毀屍滅跡,他也做得很徹底。
化屍粉是他用“驅蟲術”的原理,混合了好幾種坊市後山常見的毒草研磨而成,專門用來處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只要一點靈力催化,就能將血肉骨骼化為一灘毫無靈氣波動的汙水,滲入地下,神仙難查。
就連李二狗那個破儲物袋,他都用化屍粉處理掉了。
裡面的幾塊靈石和破爛衣服,他根本看不上。
留下儲物袋,就等於留下了一個巨大的隱患。
萬一哪天被人發現,儲物袋上的神識印記,會直接把他暴露出來。
這種低階錯誤,他絕不會犯。
他冷靜地評估著風險。
最大的風險,就是他跟著李二狗離開時,被不少人看到了。
不過,這同樣也是他計劃的一部分。
一個九歲的孩子,被一個臭名昭著的地痞帶走,結果地痞失蹤了。
誰會懷疑一個孩子?
他們只會猜測,李二狗是不是勒索成功後,拿著錢跑路了。
這才是最合理的解釋。
而他,王林,只需要扮演好一個被勒索後,敢怒不敢言的,可憐的受害者角色,就足夠了。
想到這裡,王林的心徹底定了下來。
他走到床邊,從懷裡掏出那個沉甸甸的靈石袋。
嘩啦啦。
二十七塊下品靈石,在昏暗的光線下,散發著誘人的光芒。
二十塊,是賣米的錢。
七塊,是從李二狗身上摸出來的。
這是他來到這個世界,擁有的第一筆真正意義上的“鉅款”。
若不是今年收成太多,不好處理,他也不打算拿去賣。
王林看著這些靈石,心裡卻沒有多少喜悅。
畢竟靈石對他而言,不過是身外之物。
多了還容易招人嫉妒。
他只覺得,這些東西,很危險。
財不露白。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李二狗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不是自己有點手段,今天躺在那灘黑水裡的,就是他王林了。
他將靈石仔仔細細地收好,藏在床下一個不起眼的瓦罐裡,那是他養父王大柱以前藏東西的地方。
然後,他脫下了今天穿在身上的所有衣服。
他走到屋角,用火摺子點燃了這些粗布衣衫。
火光亮起,映著他平靜的臉。
他看著火焰將衣服一點點吞噬,化為灰燼,連同上面可能沾染的,任何一絲屬於李二狗的氣息,都徹底消失。
做完這一切,他才感覺到了疲憊。
不是身體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算計人心,遠比練習法術要累得多。
他沒有再多想,吹滅火堆,和衣躺在了冰冷的床板上。
這一夜,他睡得很沉。
第二天,天還沒亮,王林就醒了。
他推開門,清晨的寒氣撲面而來,讓他精神一振。
他像往常一樣,扛起那把被他滋養得鋒芒內斂的鋤頭,走向自己的靈田。
周圍一片寂靜,只有偶爾的幾聲蟲鳴。
他走到田邊,沒有立刻開始幹活,而是盤膝坐下,運轉《五行基礎吐納決》。
他不是在修煉,只是在讓自己的心,徹底靜下來。
一遍,兩遍……
當太陽從地平線上升起,第一縷陽光照在他臉上時,他才緩緩睜開眼睛。
眼神裡,再無波瀾。
他站起身,開始了一天的勞作。
除草,鬆土,練習法術。
他的動作不急不緩,每一個步驟都一絲不苟,和他過去三年裡的每一天,都沒有任何區別。
陸續有其他的靈植夫扛著農具下地了。
他們看到王林,眼神都有些複雜。
有人看到他,會下意識地避開目光,快步走開。
也有人會遠遠地對他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王林知道,他們在議論甚麼。
他不在乎。
他只是默默地幹著自己的活,把自己偽裝成一塊石頭,一棵樹,融入這片貧瘠的土地裡。
他表現出的勤奮和規律,讓所有注意到他的人,都覺得他只是一個想拼命抓住好運,努力活下去的可憐孩子。
一個被地痞勒索後,驚魂未定,只能靠著日復一日的勞作來麻痺自己的孤兒。
這,正是他想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