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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芬恩點兵

“芬恩你要冷靜!”羅伯特先生道

“邦尼一定會沒事的!”威廉道

“芬恩,聽著!這血不是人血,我能聞得出來!”這是戴維

“芬恩先生,信上寫了,讓德魯先生明天中午之前去送錢,所以他們不會傷害邦尼的!”這是康沃爾

“沒錯芬恩!冷靜一點!邦尼會沒事的!我們會把她救出來的!”這是何西阿

“芬恩!怒不興兵!這是你告訴我的!”達奇道

芬恩豁然抬起頭,臉上掛滿淚痕,雙手十指相扣,指節泛白···坐在臺階上的身子蜷縮著,微微發抖···

他看向眼前的眾人···好多人啊···鄧巴局長似乎把整個黑水鎮警局都喊來了···

目光掃過亞瑟,亞瑟板著臉道“我們甚麼時候出發?芬恩?”他身後的蘇珊女士舉著把泵動式霰彈槍道“我們等你的命令!小芬恩!”

目光看向鄧巴局長,鄧巴指指身後的弗里曼和尼爾道“所有人取消休假,都在這了!”

還有人說了些甚麼,芬恩眼睛被淚水糊住了,還有些耳鳴···他沒聽清

“怒不興兵···怒不興兵···對····

興兵!”

“有地圖嗎?”芬恩忽地道···

“我那裡有,快去拿!”德魯先生對身後的一位牧場護衛喊道。

芬恩看著地圖,發現在盜賊領地的西面,下蒙大拿河西岸有一塊凸起,地圖上顯示這裡是個高地,但看不出具體地形於是他指了指這個位置道“亞瑟,你去過這個地方嗎?”

“當然,只要釀私酒的地方我都去過,這個位置可以涉水度過下蒙大拿河,這片衝擊平原的西側都是一些小丘陵,有些樹,可以潛伏不少人!東邊是他們的馬廄就在這條貫通南北兩側橋的這條路兩邊!”

“他們住在哪裡?”芬恩繼續問道

亞瑟指著地圖道“在這裡!衝擊平原南邊的橋頭這裡,聖路易斯河碼頭這裡,規模像一個小漁村,緊靠著碼頭,旁邊是他們的小貨場,用木板圍著,木板很高,裡面有多少人不知道!但是看規模至少能藏幾百人!”

不等芬恩發言,亞瑟繼續道“北面這個橋頭也有樹林,但這面不適合進攻!如果走靜水溪這面,也就是南邊橋頭,我們就需要強攻了!”

說完,亞瑟看著沉思的芬恩。

“好的,謝謝你!亞瑟!”

芬恩大腦極速運轉,一會兒道“哈維爾!二哥!我需要你們你們帶一隊警員,渡過上蒙大拿河,潛伏在衝擊平原西側這一片丘陵裡!伺機而動!記得穿上皮套褲,帶上毛毯披肩,最好是穿皮衣或風衣···這地方的環境應該不會很好···”

皮套褲這種東西是西部牛仔極具特色的服飾,這東西是幹嘛用的呢?西部牛仔可不是後世文藝作品裡那麼光鮮亮麗的,他們的生活環境極為惡劣,這個皮套褲就是套在褲子外面的一層厚牛皮或者厚帆布,可以防止長時間騎馬磨壞褲子,也可以防止野外的灌木刮破褲子,還有更重要的一點,防蛇蟲鼠蟻···

有的朋友會問了,那是不是跟我們的綁腿差不多?還是有區別的,雖然我們民族的綁腿也有降低褲子磨損的功能但主要功能是使人可以長途跋涉,打上綁腿之後走遠路腿不容易抽筋。

聰明的朋友又要問了,那是不是也能防蛇蟲鼠蟻?防不了的,因為我們穿布鞋穿草鞋···

牛仔也有綁腿,但他們的綁腿基本都是皮質的,主要功能是勒住靴子桶兒,還是為了防護···防止靴子太大了會掉,保護小腿不被蛇蟲叮咬···

所以這種皮套褲的正確穿法是把褲管塞進靴子之後,用綁腿捆住靴口,然後再穿上套褲,這種套褲的下襬口很寬大,甚至可以蓋住腳面···

至於毛毯披肩,在西部混最重要的一點是甚麼?如果只讓說一個的話,那就是拔槍的時候不要被東西掛到···

所以牛仔們穿的風衣不管是品質優良的霰彈槍風衣還是廉價的防塵風衣,到了腰部都會往後收,而且牛仔幾乎都不會繫上上衣釦子,為的就是快速拔槍,這在西部很致命··

而所謂的牛仔毛毯、毛毯披肩、牛仔鞍毯,其實都是源自印第安人,印第安人會織造一種非常厚實的毛毯,牛仔們把它鋪在馬背上可以很好的防止馬鞍磨傷馬背,把它圍在上身,用一個別針固定,防風效果很棒,保暖效果也好,還有最關鍵的,它會是一個開口的八字型,絲毫不影響拔槍。實乃居家旅行,殺人越貨,不二之選,家人們!還在等甚麼!只要九九八```

不好意思串臺了···

這些其實都是生存環境給逼出來的···你看達奇就從來不會把褲腿塞進靴子裡···因為他不用去野地裡討生活了···

但他還是得帶著帽子,這其實也是很有意思的,為甚麼所有人都帶著帽子?

為了保暖?大夏天保甚麼暖···為了衛生?保護頭髮?別鬧了,約翰那頭髮謙虛點說叫打綹兒了,不謙虛說那都擀氈了···

其實戴帽子最大的好處就是別人爆你頭的時候很容易打到的是帽子而不是頭,所以他們的帽子都是往腦袋上一扣,上面空一大塊兒,而且還喜歡帽子比腦袋大很多。

大部分東方人帶帽子就喜歡扣的嚴絲合縫,因為東方人對帽子的祖輩記憶是頭盔···扣不結實他掉···

川建國帶棒球帽和道明叔帶棒球帽一對比就很明顯···

其實槍套的綁法也有說法···

達奇跟何西阿的槍套在兩邊大腿外側或者兩邊腰側,這取決於他倆經常坐在或者站著,站著的情況下,雙手一提,大腿兩側的槍就可以拔出來。坐著的話,左右抱手反向拔槍最快!

而亞瑟他們大部分時間都是騎在馬上到處跑,騎馬的時候需要拉著韁繩,拉韁繩的手離自己身體哪裡最近?答對了!就是肚臍眼兒那···所以亞瑟為啥會在肚子那掛個槍套?還是為了快速拔槍!

“康沃爾先生!您能來,我感到很意外!也非常感動!真的!”芬恩對有些侷促的康沃爾道

康沃爾笑了笑道:“哦!芬恩!我以為我已經得到你的友誼了!我迫切需要你的友誼!說真的,你聰明的讓我害怕!”

“哦!您太給我留面子了康沃爾先生,您是讓我那個讓您先建鐵路然後我們會強行截胡的不要臉的強盜計劃給嚇到了吧!”芬恩笑了笑道···

康沃爾苦笑著道:“您還真是坦誠呢,芬恩,當你說出讓我投資鐵路和工廠,當我全都建好之後,您再讓亞瑟先生他們把專案攪合的無法執行···然後再讓威廉先生出面收購的計劃的時候,我整個人都快瘋了···您知道的,我在東部沒有找到機會才來西部的,在這裡我遇到過搶劫,綁架,勒索,槍擊····但直接當面說出計劃,還讓我毫無辦法,感到恐怖的,我真的是第一次遇到!”

“哦!抱歉康沃爾先生!”芬恩頓了頓,真誠的道“但從今天開始,您是我們自己人了,親愛的利維提克斯·康沃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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