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村後的商量
省城之行回來,嫂子們把見聞跟大夥說了一遍。
李鳳蘭有些心急:“那就是說,咱得先辦個合作社,有了公章才行?”
玉華點頭:“對,工作人員說得明明白白。咱要想鞋子打出去,就得有個名正言順的組織。”
可一說到“合作社”,嫂子們心裡犯怵。畢竟誰都沒辦過這種事。
二丫試探著說:“那是不是得湊錢?要是虧了怎麼辦?”
玉華思索片刻,提出:“咱可以學廠子那樣,誰出錢多少,就算誰多少股,將來分紅按股來。”
嫂子們一愣,覺得新鮮:“股份制?這不就是‘合夥’嗎?”
二、嫂子們的股份討論
李鳳蘭爽快:“我家這次賣了三雙鞋,攢了點錢,我願意拿二十塊入股!”
二丫有點猶豫:“我手裡沒多少現錢,要不我拿勞力?我來負責畫商標、設計花樣,也算股吧?”
玉華點頭:“行!股份不只是錢,技術、設計、勞力都能算。以後咱要記賬,寫清楚。”
大嫂翠花也開口:“我不識字,但我會納鞋底。我家出十塊錢,再算上我一雙手,也要有一份。”
嫂子們你一言我一語,最後定下:
玉華負責管理,算作組織股份;
鳳蘭出二十塊現金;
二丫出創意設計;
翠花出勞力與十塊現金;
其餘嫂子按各自能力、資金加入。
合作社的雛形,就這樣搭了架子。
三、第一次“寫章程”
玉華找來紙筆,學著她在書裡見過的模式,寫下幾條簡單的“章程”:
合作社取名“嫂子鞋業合作小組”;
成員以股份為基準,按股分紅;
大事集體商量,少數服從多數;
每人都有一票表決權;
合作社章程不得隨意更改。
二丫看得認真,還添了一句:“禁止偷工減料,鞋子要保質量,不然商標丟臉!”
嫂子們哈哈大笑,但都同意寫進去。
四、信心與憂慮
章程寫好後,嫂子們興奮不已,彷彿一下子從“做小買賣”變成了“辦廠的人”。
李鳳蘭摩拳擦掌:“以後咱也算‘股東’啦!”
然而,就在眾人的笑聲漸漸平息之後,一個擔憂的聲音突然冒了出來:“可是,如果真的賠了,那我們的錢不就都沒了嗎?”這個問題猶如一盆冷水,瞬間澆滅了剛剛還熱鬧非凡的氣氛。
玉華見狀,臉色一沉,但語氣卻異常堅定地說道:“做買賣本來就是有風險的,哪有隻賺不賠的道理?但是,我們有質量保證,還有良好的口碑,只要我們堅持下去,路就一定不會斷。而且,這次我們可不是瞎折騰,而是完全按照國家的規定來辦事。只要我們走正道,就絕對不會白白付出努力。”
聽了玉華的這番話,嫂子們紛紛點頭,表示認同。儘管她們心中的忐忑並沒有完全消除,但玉華的話卻讓她們的信念逐漸變得堅定起來。
接下來,玉華做出了一個重要的決定——去縣工商所申請成立合作小組。她小心翼翼地將嫂子們的“股東名單”和“章程”都整理好,然後裝進一個布袋子裡。
“這可是咱們的命根子啊,無論發生甚麼事情,都一定要把它保護好。”玉華一臉嚴肅地說道。
嫂子們面面相覷,心中湧起一股莫名的激動。她們突然意識到,自己不再僅僅是一群只會織鞋的婦人,而是真正擁有了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