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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經紀委監委,最高院決定,判其死刑!

2025-11-17 作者:何為霸道

“他這種人,也想當我老丈人?可笑至極!”

高育良聞言頓時大為震撼,因為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提過自己是受姐夫陸國峰所託,更沒有提過自己要給祁同偉介紹陸亦可。

可祁同偉一張口,就將他直接打了回來。

他可都沒來及開口啊。

自己這學生甚麼時候擁有如此逆天的推理能力了?

一時間,高育良如鯁在喉竟是不知道該說些甚麼了。

“高老師,沒其他事情的話,我就先回了。”

高育良訕笑了聲,“沒事了。”

祁同偉走出會議室的時候,孟德海神色匆匆的走了過來,“祁書記,肖鋼玉已經拿下了,現在就羈押在我們京州市公安局,不過陳海和趙東來都想要將肖鋼玉提走。”

“你不給不就行了,這種事情需要請示我?”

“多此一舉。”

孟德海深吸了口氣,不過沒敢吭聲。

他只是彙報一下工作,怎麼可能將肖鋼玉交給這兩個人?

政法委畢竟不是執法部門,將肖鋼玉直接帶去不合適,而如果按照祁同偉的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的身份將肖鋼玉提去省公安廳的話,那省公安廳的趙東來和陳海肯定也會在其中做文章。

孟德海此前在對待趙東來的時候就顯得過於弱勢,以至於祁同偉對他都產生了極大意見。

國安部門從上次之後可再也沒有聯絡過他,顯然是認定了他不能勝任這個聯絡人的工作。

如今他好不容易在祁同偉面前再三保證自薦,才得到這個機會進入省會京州市擔任局長,並且已經是副廳級幹部了,怎麼可能還被趙東來和陳海拿捏?

高育良看了眼孟德海,笑著問道:“這肖鋼玉抓捕的還順利嗎?”

“回高書記,這個不清楚,因為具體還是祁書記那邊的人抓捕的,只是羈押在我們市公安局而已。”

高育良略微有些遺憾。

其實他更加希望肖鋼玉和程度一樣可以直接被弄死,到時候也就徹底安全了。

如今肖鋼玉落到祁同偉手裡,對他來說還是有些危險的。

“那你們可要看好肖鋼玉,別像是當初的丁義珍一樣,直接死在了反貪局。”

孟德海急忙點頭,“多謝高書記提醒,我們市公安局肯定配合好省政法委,同時做好對肖鋼玉的安全保護。”

“高老師,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回去吧。”

“我和孟德海去一趟市局。”

高育良點頭離開。

他來這裡除了想見一面肖鋼玉之外,更多的還是來幫助陸亦可說媒的。

但是這兩件事情,一件事情都沒有辦成功,可以說今天完全是白來了。

肖鋼玉被祁同偉拿下了執法權,也就意味著祁同偉根本不可能將其交給省裡邊,尤其是檢察院和公安廳,甚至於紀委監委。

落到祁同偉手裡,就算是想弄死肖鋼玉都不太可能了。

畢竟祁同偉可不是侯亮平那個飯桶,讓丁義珍直接死在自己面前。

肖鋼玉就算是自殺都沒有這個機會。

至於陸亦可的事情,更是一肚子氣,話都沒有說出來就被祁同偉給拒絕了,這祁同偉心性如今已經成長的有些可怕了,讓他這個當老師的都有些後心發涼。

或許,祁同偉的提醒是認真的,他或許是真的考慮一下,在合適的時機退出漢東政壇了。

漢東局勢伴隨著沙瑞金的出現,已經亂成了一鍋粥,祁同偉背靠國安部和軍方,更是在漢東省大殺四方弄的人心惶惶,單單只是京海市和京州市的腐敗幹部,就已經幾乎被從下而上來了一次徹底的清算。

而漢東省可是有十三個市的,祁同偉要是接下來在和沙瑞金的博弈之中將目光放到巖臺市,甚至東山市綠藤市這些地方,局面更是不知道要混亂成甚麼樣子。

甚至有可能連同省長劉長林都要牽扯進來。

漢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林建國,政法委副書記孫海平,京州市公安局局長孟德海,京州市紀委監委書記易學習四人陪同祁同偉,進入京州市公安局,直接開始三堂會審。

祁同偉和孫海平直接現場監督指導。

肖鋼玉哪裡見過這種陣仗?

一個副部級,多個廳級幹部都擠到了審訊室,直接現場審查,肖鋼玉沒扛多久就洩氣了,幾乎將所有被調查出來的罪名全部認罪。

因為熟知劇情的緣故,當肖鋼玉交代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了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之後,祁同偉叫停了審查。

多個部門開始對肖鋼玉直接商議定罪。

最終彙總成多部門的聯合處理辦法,走特殊通道對肖鋼玉進行管控,羈押,宣判。

整個工作持續了整整一天一夜。

等到次日晚上,漢東省省委高層專項會議召開,並且透過了對肖鋼玉的最終處罰決定。

先是省紀委書記田國富開口,“根據漢東省紀委監委對漢東省京州市檢察院檢察長肖鋼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調查,肖鋼玉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不遵守政治責任,對上級政策落實不到位,敷衍應付,無視組織規定紀律,接受影響司法公正的旅遊安排,無償接受非法企業提供的無償服務,在接受調查時抗拒調查,不主動交代自身問題。”

“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無視選拔規定,收受他人財物,廉潔底線失守,濫用職權為他人謀利,親屬收受對方財務回饋,安排親屬蘿蔔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舉辦宴會非法斂財,持有多個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嫖娼,收受鉅額財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公正紀律,司法紀律,生活紀律。”

“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嚴重受賄犯罪,性格惡劣,影響巨大,決定對其嚴肅處理!”

“依據《組織處分條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決定對肖鋼玉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收繳所有違法所得!”

緊接著,省高院院長李嘯聲站起身來,神色嚴肅,“根據紀委監委移交證據,經過檢察院公訴和宣判,決定對肖鋼玉實施以下刑事處罰!”

“肖鋼玉,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翫忽職守罪。”

“經最高院批准,判處肖鋼玉死罪,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依法收繳所有非法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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