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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1章 第14章 妹夫,我的夫14

2026-04-13 作者:兔子今年十萬歲

楊寶衫從不記仇,有仇當場就報了。

之後更是在侄子侄女的豔羨下,獨得老孃恩寵,又額外吃了一碗雞蛋羹。

香,真香,這就是生活啊,舒坦~

孫秀秀和劉文梅腸子都悔青了,早知道這樣,她們幹哈要嘴賤呢。

這下好了,不僅沒得到好,又被小叔子糟踐了兩個雞蛋。

苦,太苦了!

人類的喜怒哀樂,不會對想要追求進步的時間有任何影響。

它悄摸的努力,就到了豐收的季節。

豐收是喜悅的,但秋收是苦逼的。

這時候,只要能動的,都得去地裡搶收,否則就是思想有問題。

沒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包括總是各種躲懶的楊寶衫。

這自然不包括林雨桐,她是個掛逼。

她甚至都沒出場,只將傀儡轉換成自己的模樣,就躲在隨身洞府中,日日跟統爹開黑。

待秋收結束,楊寶衫累的恨不得重新投胎,林雨桐已經玩嗨。

“好巧啊。”

楊寶衫蠻驚訝的,以前從未遇到的人,現在卻經常遇見,這難不成就是上天所說的緣分?

“是挺巧的,你看著好像不大精神。”

蔫噠噠的,都不太水靈了,好在面板還算給力,暴曬後,也就黑了一個度。

不像老林家的男人,要不是齜著牙,她都瞧不見人。

“這陣子搶收忙活得腳打後腦勺,我半條命都快搭進去了,瞅著能有精神頭才怪!”

“這不剛緩過點勁兒,尋思著上公社食堂好好犒勞犒勞自己。”

說這話的時候,楊寶衫還特別關注林雨桐的反應。

今早他可是剛往外撂腳,兩個嫂子就開始摔摔打打,爺爺個腿的,活像是他欠了她們錢似的。

也就是他還沒成家,不然一定要分出去,這日子過得真他丫的憋屈。

“是該犒勞犒勞自己,年紀輕輕的不吃點好的,難不成要等老了吃不動了,再來彌補。”

到時候這也吃不下,那也吃不了,活著還有甚麼意思。

不管是好吃的還是喜歡的衣裳,想要就趁年輕趕緊得到,別等。

就像小時候總盼著長大有錢,天天能買各種零食。

可真等長大了、有錢了,當年心心念念盼著的東西,如今再吃也沒了那時的味兒,更找不回當初那份歡喜。

林雨桐的話,深得楊寶衫喜歡。

可不就是,人這輩子就沒打算活著回去,累了就歇著,苦了就吃點甜的,想要就想法子得到。

不然等老了,快要死了,這也沒吃過,那也沒享受過。

回憶過往,全特麼是遺憾,這樣的人生,還不如投胎成一頭豬呢,起碼肚子吃圓了。

“你跟旁人可不一樣,他們總說我瞎折騰、不會過日子,還說我以後準保後悔。”

楊寶衫好激動,這可是第一個跟他產生共鳴的人。

當下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的思想,他真的難以接受。

可主流如此,他也不敢頭鐵的做甚麼先鋒軍,只能偷摸的慰勞自己。

就這麼著,新華大隊混混頭子的名號,順理成章落他頭上了。

給他氣得夠嗆,乾脆直接跑縣城裡逍遙了三天,直到兜裡沒錢了,才不情不願地回了家。

“那是他們嫉妒你,卻又沒辦法宣之於口,只能想法子詆譭你,只有這樣,他們心裡才會舒服些。”

“沒關係,你雖然損失了名聲,但你得到了實惠,不像他們,得到了名聲,卻有吃不完的苦,你賺到了!”

楊寶衫聽的眼睛發光,腦袋跟小雞啄米似的,不停的點。

原來如此,那些人其實羨慕他羨慕的不要不要的,不過他們慫,不敢跟別人不一樣。

“你說得對,虧得我心大,不跟那些糊塗玩意兒一般見識,不然早憋屈死了。”

“林雨桐,你跟旁人不一樣,不覺得我有毛病,這滋味兒,老舒坦了。”

“這麼著吧,今兒我做東,請你搓頓好的!”

林雨桐驚異的掃了楊寶衫兩眼,這傢伙就不是個大方的,居然請她吃飯,不會是情緒上頭了吧。

那她一定要答應,不為別的,就想看看這傢伙肉疼的表情。

一路上,楊寶衫都還在興奮中。

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有人這麼認可他,要不是五音不全,真想高歌一曲。

到了公社食堂,人並不多。

物資緊張,豬肉、白糖有票都難買到,糖醋排骨、紅燒肉甚麼的,就不要想了,能有豬肉燉粉條子,都算兩人來得早。

楊寶衫要了兩份米飯和一份豬肉燉粉條,共花了六毛錢,半斤糧票和三兩肉票。

直到從兜裡掏傢伙的時候,他才心疼的滴血,錢就算了,糧票和肉票是他好不容易換到的,就這麼沒了。

他怎麼就突然這麼大方了呢,按理說不應該啊,果然人不能聽好話,容易飄。

林雨桐瞧著他忽閃忽閃的睫毛,以及他那被挖到肉的懊惱,心情美妙的不得了。

就連味道一般的豬肉燉粉條,她也越吃越香,原身跟楊寶衫處的心累,估計是價值觀不同。

一個老想攢,一個總想花。

一個努力幹,一個加油耍。

勁兒不一處使,日子自然越過越累,偏原身又性子內斂,甚麼委屈都往心裡憋,半句也不肯往外說。

她甚至啥都自己扛,把楊寶衫的那一份也扛了過來。

家裡、地裡、孩子,原身每天忙忙碌碌,為了能讓兩個嫂子少說兩句,她恨不得把自己當牛使。

不會真有人覺得,這樣的人,會有人心疼吧?

事實上,只要你肯吃苦,就有吃不完的苦。

沒有人心疼你。

一旦你不願吃苦了,他們反而會責怪你。

原身的記憶裡,就充斥著楊寶衫的各種不解,也有很多勸誡。

可惜好面的人,喜歡虛名的人,即便肉體快要崩潰,但只要名聲好,只要被人那麼一吹捧,便覺得甜。

後來楊寶衫便不勸了。

帶不動,根本帶不動,既然如此,他自在逍遙就行。

林雨欣眼裡的楊寶衫奮起,為了林雨桐去鎮上開小賣部,那簡直是胡扯八道。

人們慣來喜歡女冠男戴,把女人的功績,都強硬的安在男人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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