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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猞猁到手。

2026-02-02 作者:筆沒墨水

幾百米的距離,三人很快就趕到了........

隨著距離拉近,一股濃烈的血腥味,夾雜著野獸特有的騷臭氣,順著風就飄了過來。

“就在前面那片林子裡。”

宋福根壓低聲音,伸手撥開面前的一叢灌木。

眼前的景象,讓見慣了大場面的三兄妹,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涼氣。

這是一片開闊的林間空地,中間長著一棵百年紅松。

最粗壯的樹杈上,離地約莫五米高的地方,正騎坐著一個二十出頭的青年。

這青年的衣服,已經被掛成了布條,臉上全是血道子,手裡死死攥著一把開山砍刀,整個人抖得跟篩糠一樣,褲襠下面溼了一大片,顯然是嚇尿了。

地上,則是扔著一把槍......

而在樹下,則是一場慘烈的屠宰場。

兩隻獵狗,橫七豎八地躺在血泊裡。

宋福根一眼就認出來了,這都不是周圍農村常見的土狗,狼青。

而是從老毛子那邊弄來的西伯利亞萊卡犬,看樣子還是純種。

這種獵犬,是能狩獵狗熊的存在,價格也是不菲。

可現在,都成了死肉。

喉管被整齊地切斷,所以才弄得滿地都是血.......。

最讓人毛骨悚然的,其中一隻獵犬已經被啃的,血肉模糊。

旁邊,蹲著一隻大猞猁,渾身土黃色的皮毛,上面帶著黑色的斑點,兩隻耳朵尖上豎著兩簇標誌性的黑毛,像兩根天線。

此時,這畜生正慢條斯理地撕扯著獵犬的肚子,當著樹上青年的面,大口大口地嚼著熱氣騰騰的狗肉和內臟。

它那雙泛著綠光的眼睛,時不時輕蔑地往樹上瞟一眼。

它並沒有急著上樹,儘管憑它的本事,竄上去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在享受,享受獵物的恐懼,享受這種掌控生死的快感。

它知道樹上那人沒槍了,就像貓戲老鼠一樣,它要先吃飽了,再慢慢收拾那個嚇破膽的兩腳獸。

“救.,.......救命.......啊......”

樹上的青年,一邊哆哆嗦嗦的撅著刀,一邊衝著林子裡,無力的哀嚎著。

顯然,剛才和這猞猁,已經鬥了幾次。

宋福根眯起眼睛,也是暗驚,這猞猁的個頭,實在太大了,快趕上遠東豹了。

至少,得有七八十斤。

“福根,咋辦,救人不?”

“這人好像也是參加比賽的選手,那兩條獵犬和其他獵犬不同,我有印象。”

“就是,我記得他們明明是兩個人,兩把槍的。”

宋福根看出了門道,另一個人應該是跑了。

猞猁這東西,智商極高,甚至懂戰術。

它一會吃飽了,還會再次嘗試上樹的。

“大哥,動手吧,先救人再說。”

“這猞猁,也是猛獸,最少能給個80點的積分。”

“也算是咱今天,遇到的第一個大貨了。”

“行,這玩意不好對付,咱仨一起開槍,千萬別分開。”

“二妹,你護在我倆周圍。”

大哥說完,直接就舉起了56半。

三人中,他的槍法最準,可最多隻有開兩三槍的機會。

甚至說,只有開一槍的機會,畢竟猞猁這玩意,實在太靈活了。

第一槍要是打不中,讓它跑起來可就難了。

而且腦子,也沒黑瞎子,野豬那麼愣,受了傷,或者被驚到,肯定會優先逃跑。

這時候,也顧不上皮子的完好程度了。

宋福剛直接瞄準了猞猁的胸前。

打獵這種事,瞄準獵物的腦袋,傷害固然高,但也容易打空。

一是目標小,二是經常動,特別是在進食的時候。

而瞄準胸前,則就穩妥多了,但皮子上肯定會有個大窟窿,相比於完整的猞猁皮,價值要低上兩成。

但眼下是救人,還是穩妥點好。

就在這時,那隻正在進食的猞猁突然停下了動作。

那對帶著聰明毛的耳朵猛地轉動了一下,那顆碩大的貓頭緩緩轉向了宋家兄妹藏身的方向..........

綠幽幽的瞳孔瞬間收縮成針芒狀。

“動手。”

“砰。”

大哥宋福剛的槍響了。

宋福根的槍也響了。

雖說,這隻猞猁已經足夠警覺,甚至也動了身子,但還是晚了。

槍聲一響,子彈瞬間就射入了它的肩膀。

也幸好,這一槍是瞄準的胸口,就算猞猁動了,還是打中了肩膀。

若是瞄準的腦袋,必然要打空。

56半的子彈,威力不小。

一槍就將猞猁,掀了個小跟頭,一瘸一拐的想要逃跑。

可中了槍,速度根本提不起來。

大哥直接起身,穩住槍身,又是三槍點射,最後一槍直中胯骨軸。

猞猁的身子猛地一僵,下半身瞬間癱瘓,只能靠著兩隻前爪在地上絕望地抓撓,嘴裡發出呼哧呼哧的粗重喘息聲。

瘋狂的翻滾,嚎叫,撲騰了十幾秒.........才躺在原地,沒了動靜。

“呼,總算拿下了。”

宋福根沉穩的收起教練槍。

他也開了三槍,中了一槍........不過和大哥不同。

最後中的這一槍,是猞猁倒地後的補槍..........

不愧是山裡的猛獸,直接給了500點的經驗值,基本上把剛才兌換情報的花費,收回了大半。

直到這時,樹上那個青年才回過神,看著地上死透了的猞猁,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媽呀.......嚇死我了.......它終於死了.......”

宋福根走過去,抬頭喊道:

“行了哥們,下來吧,沒事了。”

那青年哆哆嗦嗦地往下爬,結果腿軟得根本使不上勁,最後還是宋福剛搭了把手,才把他像死狗一樣接了下來。

這人一落地,直接癱坐在地上。

宋福根遞給他一壺水,仔細打量了一番。

這人大概二十四五歲,面板白淨,手上還帶著一塊浪琴手錶,純機械的......在這年頭,也算是少見的貨了。

這傢伙,腳上蹬著一雙嶄新的高筒牛皮靴,一看就是城裡來的公子哥。

“謝謝幾位大哥大姐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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