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分類 排行榜 閱讀記錄 我的書架

第276章 第274章 首次協調會

2025-11-14 作者:枕月碼字人

次日縣委會議室裡,專項小組首次協調會準時召開,

除了組長葉懷民、副組長陳知遠,身為副組長的縣長李偉明、組員常務副縣長黃志強也早早到場。

兩人坐在會議桌的一側,表面上神色平靜,指尖卻不時無意識地摩挲著桌沿,眼神裡藏著幾分不易察覺的緊繃,

他們很清楚,這場會議要梳理的運煤路費用問題,直接關係到煤礦企業的核心利益,更牽扯著縣裡多年來的隱性規則,容不得半點馬虎。

葉懷民坐在主位上,目光緩緩掃過在場的交通局、財政局、松嶺鄉負責人,以及李偉明、黃志強二人,

率先開口定調,語氣沉穩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嚴肅:

“今天召集大家開這個會,核心目標只有一個 —— 把三家煤礦運煤路的權責劃分、費用支出、歷史遺留問題徹底捋順,不留任何模糊地帶。

在會議開始前,我先強調一點:此次會議的重點是‘摸清事實’,不是‘追究責任’。

不管之前存在甚麼問題,大家都要如實彙報,有疑問、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提,不用有任何顧慮。

只有把情況吃透,咱們後續才能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既維護縣裡的財政秩序,也保障企業的合理權益。”

這番話既給了在場幹部 “卸包袱” 的空間,也明確了會議的核心方向。

葉懷民頓了頓,目光最終落在角落裡的交通局局長劉開安身上:

“劉局長,首先請你彙報福安、宏遠兩家煤礦運煤路的養護情況。

包括日常養護的費用標準、近三年的總支出金額、道路損壞的主要原因,

以及此前的責任認定情況,都要講詳細、講清楚,不能有遺漏。”

劉開安心裡 “咯噔” 一下,手心瞬間冒出細汗,早就料到自己會是這場會議的 “第一個焦點”,

畢竟交通局是道路養護的主管部門,所有費用支出、責任劃分都繞不開他。

深吸一口氣,拿起面前的彙報材料:

“各位領導,我先重點彙報福安和宏遠煤礦的運煤路線情況。這兩家煤礦的運煤車輛主要通行兩條線路:

一條是縣城東側的環城路,另一條是西北線縣道。

按照縣裡此前的養護標準,日常道路維護(包括路面清掃、小型裂縫修補、交通標識維護等)按‘每公里每年一萬元’的標準撥付財政資金;

如果出現因車輛碾壓導致的路面坑窪、路基損壞,甚至區域性塌陷等嚴重問題,需要額外申請專項維修資金,走應急審批流程。”

“近三年,這兩條路的日常養護和專項維修,縣財政累計撥付了多少資金?” 葉懷民沒有繞彎子,直接追問最核心的資料,目光裡帶著幾分審視。

劉開安聲音也輕了幾分:“根據財務臺賬統計,日常養護費用每年大概一百萬元,三年累計三百萬元;

專項維修方面,這三年因運煤車高頻次通行、部分車輛超載,先後出現過五次較大規模的路面損壞,累計申請專項資金三百萬元 —— 兩項加起來,總支出是六百萬元。”

“六百萬元。” 葉懷民重複了一遍這個數字,指尖輕輕敲擊著桌面,語氣裡多了幾分嚴肅,

“劉局長,根據《黑石縣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因企業生產運輸導致的道路損壞,責任主體應為相關企業,維修費用理應由企業承擔,財政僅負責公共道路的日常基礎養護。

那這六百萬元裡,屬於‘運煤車損壞導致的專項維修費用’有三百萬元,為甚麼也由縣財政全額承擔了?交通局之前沒有做過責任認定嗎?”

這話像一道驚雷,讓劉開安的臉色瞬間白了幾分。捏著材料的手指關節泛白,猶豫了幾秒,還是硬著頭皮抬起頭,

目光不自覺地飄向常務副縣長黃志強:

“葉書記,這事…… 其實是有原因的。當時黃副縣長在協調煤礦和交通局的工作時,

特意跟我提過,說咱們黑石縣招商引資不容易,宏遠、福安兩家煤礦是縣裡的納稅大戶,要儘可能給企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適當照顧一下。

所以在專項維修費用的申報上,就沒要求企業承擔,暫時由財政兜底了。”

所有人的目光瞬間聚焦到黃志強身上。黃志強卻像是早有準備,立刻皺起眉,語氣帶著幾分 “詫異” 和 “不解”:

“劉局長,你這話可就不對了。我確實說過要‘最佳化營商環境’,也提過要對企業的合理訴求給予支援,

比如簡化道路通行許可的審批流程、協調解決運輸高峰期的交通擁堵問題,

但我從來沒說過‘讓財政全額承擔運煤車導致的維修費用’啊?

會不會是你當時對我的話理解有偏差,把‘政策支援’和‘費用承擔’混為一談了,才造成了現在的情況?”

劉開安心裡瞬間涼到了底 —— 怎麼也沒想到,黃志強會當場 “甩鍋”。

明明三年前黃志強私下找他時,說得很明確:

“煤礦是縣裡的重點企業,別把關係鬧僵,維修費用先從財政走,以後再說”,

甚至還暗示他 “別較真,大家都是為了縣裡的‘穩定發展’”。

可現在葉懷民追問,黃志強卻把責任推到他 “理解錯誤” 上。

心裡又氣又急,卻不敢當眾反駁 —— 黃志強是常務副縣長,官比他大兩級,硬剛只會讓自己吃不了兜著走。

無奈之下,只能咬著牙低下頭,語氣帶著幾分憋屈的妥協:

“可能…… 可能確實是我當時沒理解透黃副縣長的意思,在後續工作中也沒及時跟領導溝通確認,才導致費用全部由財政承擔了,是我工作不到位。”

葉懷民將這一幕看在眼裡,心裡早已明瞭 —— 黃志強這是在利用職權推卸責任,

但之前已經明確說了 “不追究責任”,此刻沒必要揪著這點不放,否則只會讓會議陷入僵局,偏離 “摸清事實” 的核心目標。

繼續面向劉開安:“既然現在把情況說清楚了,那咱們就按規定來核算 —— 剔除財政應承擔的日常養護費用,

這三年裡,福安、宏遠兩家煤礦因運煤導致的道路損壞,按責任比例應該承擔多少專項維修費用?”

A−
A+
護眼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