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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第122章 分國法:《真田諸法度》

2025-11-17 作者:吉良上總介

第122章 分國法:《真田諸法度》

上田城。

評定間內。

真田昌幸身前的案几上,靜靜的擺放著真田信幸、保科正俊、河原綱家、矢澤賴綱等人幾個月的心血;真田家成為戰國大名邁出的第一步——分國法《真田諸法度》。

分國法共三卷,分為“領國治理”“軍役定書”“軍法”三卷。

第一卷是關於領國治理的相關法則。

大體內容如下:

一、凡真田家所轄領地,土地均為真田家所有。沒有真田家的允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沒收農民的田地。

一、凡領內糾紛,均需上報真田家裁決,私下不得擅自處理。如果因私下處置不當而爆發械鬥甚至一揆,則不論是何原因,矛盾雙方都將受到同等處罰。

一、凡真田家所轄領地範圍,任何寺廟不得開展宗教辯論,不得以宗教名義聚集民眾。如確有舉辦大型祭祀的需求,須提前向真田家報備,獲准後方可施行。

一、凡真田家臣,不經准許不得私自結親、締結協議、參與一揆。不經請示,不得與他國勢力進行書信往來,如果收到別國書信,須上報真田家。

一、凡真田家所領,水田、旱田之年貢繳納均直接收取糧食作物,領內其他產出則視情況折算銅錢相抵,允許不直接繳納錢幣。

一、若遇糧食歉收之災年,真田家可視情況減免年貢,領內家臣及國眾需照令遵行,不得私自收取被減免的份額。

一、凡領內新開墾之土地,歸開墾之人所有,但需如實上報並繳納足額年貢。如有瞞報,一經查實,沒收土地。

一、凡領內民眾,犯殺人、縱火、劫掠、姦淫等罪行,均需受到嚴懲。若被害人為婦女及幼童,則罪加一等。

一、凡真田家領內之礦產、河流、湖泊等均視為真田家所有。

一、傳馬制:沿途哨卡不再收取關稅,但商隊經過需要停留查驗貨物,無誤之後方可放行。持真田家“許可”可免除搜查、停靠驛站需繳納倉儲費、使用傳馬需繳納使用費。

一、家臣集住:真田家麾下家臣國眾均需搬至上田城(家督居城)居住,不經准許不得私自返回領內。如需返回領內,需留下家眷。

一、真田家可繼續增補條款,上述條令內容,真田家領內之人都需遵守。家督也不例外。

《真田諸法度》共計12條,幾乎包含了領國治理的方方面面。即便是真田昌幸一時間也挑不出任何毛病來,簡直歎為觀止。

“很難想象,這些內容居然是源三郎你一個人整理出來的,真是讓人讓人難以相信。”真田昌幸就一個普通國眾出身,雖然有點見識,但也不多。

這輩子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跟著武田信玄到過一回遠江,他哪裡見識過這些條例清晰的法度。

“即便是信玄公當年的《甲州法度次第》,如今看來,也遠不及源三郎所立法度啊。”真田昌幸由衷的感慨道。

即便真田昌幸誇讚的話語聽起來是很爽,但真田信幸並不認為這是他自己的能力,無非是拾人牙慧罷了。

很多內容都是借鑑了武田家以及別國大名的法度,再結合信濃的實際國情整理完成。

你要說工作量那確實很大,但你要說真田信幸自己有多厲害,那倒是不至於。

畢竟他也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

“若是父親認為沒有問題,那便開始施行吧?”

真田昌幸輕輕拂過手中的文書,感受著上面沉甸甸的文字,最後一臉堅毅的點了點頭,“施行!”

“立刻讓人抄寫,每個家臣、國眾、惣村、寺廟都要人手一份。”真田昌幸躊躇滿志的說道。

“哈!”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真田信幸制定的分國法調動了情緒,真田昌幸這會兒感覺渾身充滿了鬥志。

這種感覺,上一次出現還是在三方原跟著武田信玄一起追殺德川家康的時候。

接著,真田昌幸又直指一旁的“軍役定書”,“源三郎,你這軍役定書上的內容倒是頗為精細,將長槍足輕、鐵炮足輕、弓箭足輕、騎馬眾等按照武器型別單獨分類。”

“鎖定了家臣們的軍役任務,可如何保證家臣們能湊齊規定的人數呢?”

真田家之前的軍役定書,只規定了家臣出動的足輕人數,視情況會對武器裝備有要求,但並不會規定某某家臣全部動員單一的兵種。

真田信幸制定的軍役定書中,直接將足輕按照武器分類,並且要求家臣按照兵種單一動員。

比如以小山田茂誠舉例,小山田茂誠在出兵前才會收到具體的出兵安排。

根據小山田茂誠所領位村松鄉1200石知行,真田家以前的軍役定書可能規定小山田茂誠出動60名長槍足輕、10名騎馬眾、5名鐵炮足輕。

下一次作戰的時候,這個內容可能又會變動。    但新的軍役定書則會直接鎖死兵種,以後小山田茂誠只負責騎兵,那麼他就只需要動員60名騎馬眾。

並且如果小山田茂誠作為騎兵大將出陣,真田家還會將其他知行低的騎馬眾作為小山田茂誠的同心,一起編隊。

這樣的好處是鎖定兵種之後,以後作戰不需要再臨時部署軍役,家臣可以直接帶人參戰。

並且長期負責單一兵種作戰,也更有利於家臣熟悉佈陣和統帥士兵。

但缺點是,小山田茂誠萬一湊不齊那麼多戰馬或者會騎馬的足輕怎麼辦?

換成鐵炮同理,真田家的其他家臣上哪去搞那麼多軍役規定數量的鐵炮。特別是一些知行低的家臣,根本不可能完成這樣的軍役。

“父親所說的顧慮我也已經考慮過了,短時間內自然不可能完全施行這樣的軍役定書。”

“但是為了長遠考慮,本家需得早做準備。”

“信濃並不缺戰馬,況且還可以從上州購買。鐵炮的話,我已經與堺港商人搭上了線,想要購買鐵炮已經不再是難事。”

“如果給家臣們半年到一年的時間進行準備,明年便可以照此施行。”

“順便,大量的採購也能吸引商人前來信濃經商,帶動領內各城下町的發展,可謂是一舉兩得。”真田信幸信心十足的解釋道。

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一點真田信幸沒說,那就是可以趁機搞清楚家臣和國眾們的知行情況。

根據國眾和家臣購買武器裝備的時間、多寡便能大概算出對方領內的實際石高,這比讓國眾和家臣自己上報可來得更真實。

至於全面檢地的事現在倒是不急,反正等兩年羽柴秀吉會出手的。

聽完真田信幸的解釋,真田昌幸陷入了沉思。

聽起來倒是好處多多,可一旦下令,家臣們必然會心生不滿,因為這會產生大量的財政支出。

假設一個家臣原本只需要準備五支鐵炮,然後再準備一些長槍、弓箭,便可以完成真田家的軍役。

現在真田家給他鎖死10支鐵炮足輕的軍役,那他原本庫存的長槍和弓箭就沒用了,還要額外再買五支鐵炮。

一來二去,財政負擔會相當的大。

“所以接下來,關於軍役的首要任務是清查領內的武器裝備情況。”真田昌幸很快想出了辦法,“讓家臣們統計各自手上的武器裝備,互相置換,以此來減少額外的支出。”

“儘可能的將家臣的負面情緒降到最低。”

說完,真田昌幸又立刻補充道,“還要派人定損,記錄武器裝備的磨損程度,不能出現一支全新鐵炮卻換來幾把破爛長槍這種事。”

跟聰明人說話就是省心,真田昌幸一瞬間便替真田信幸想好了對策。

“父親所言極是。”真田信幸也連忙附和。

“可這樣一來,又得忙起來了啊!”真田昌幸只感覺心好累,怎麼當了大名以後,一天天要處理的事情能這麼多?

早知道還不如當個普通國眾呢才怪,這種一聲令下所有人都得圍著自己轉的感覺真是太爽了!

信玄公的快樂,直到今天真田昌幸才真切的體會到。

“一步步來,先將領內法度施行,等家臣們搬到上田城之後再宣佈軍役定書吧。”

“至於最後的這些軍法內容,倒是與本家之前的大差不差,就照著施行即可。”

所謂的軍法,其實就是軍事紀律規則。

比如規定開戰之後不得搶先鋒、聞鼓則進聞金而退、不得爭搶首級、沒有命令不能擅自離開部署的陣地等等。

不過日本戰國時代打仗完全是草臺班子,即便是最簡單的軍事紀律也往往會有人不遵守。

比如搶先鋒這種事,在各大合戰中都是屢見不鮮的。

有些大名家中的軍法甚至還會規定不得朝友軍開槍這種讓人匪夷所思的內容

奧州的伊達獨眼龍聽到之後表示遭遇嚴重的削弱補丁.

“另外還有件事。”真田昌幸突然抬起頭,“前不久,你母親從大阪城來信,稱最近織田家內部有些不太平。”

“羽柴筑前守和織田家那位的關係似乎開始惡化。”

“母親現在已經能出色的完成這樣的任務了嗎?”真田信幸彷彿沒聽懂真田昌幸的言外之意,反倒誇起了山手殿。

那個有些虛榮又有些自卑的山手殿,以前是最不喜歡當人質的,現在也可以為真田家盡一份力了。

難道大阪城的水土,真能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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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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