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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前倨後恭,請客、斬首、收下當狗!

2025-11-06 作者:曹仁不會飛

事先,馬龍有過不少設想。

談崩了,大吵一頓,甚至一言不合開戰。

或者是生意不做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不曾想,也就短短几個小時的工夫,賣魚強就拿著幾份合同,回來找馬龍簽字。

怎麼談判進展的如此順利?

那麼,之前是誰在跟馬龍裝逼?

難道說,這裡面是賣魚強在搬弄是非?以便現在找馬龍邀功?

經過一番瞭解,馬龍從賣魚強口中,得知了事情大致的經過。

談判起初,全字頭幾家社團的話事人,也跟賣魚強大吵大鬧的一番。

賣魚強見勢不妙,腳底抹油,提前撤了。

沒想到,有幾家全字頭的社團話事人卻追了出來。

賣魚強還以為要被人留下來了,誰曾想人家主動滑跪,表示要跟海鮮貿易公司籤合同。

有人做了帶投大哥,其他人也就沒甚麼骨氣了,相繼做出了“俺也一樣”的決定。

最終,賣魚強拿回來幾份訂單合同不說,還美滋滋的吃了一頓大餐。

只能說,形勢比人強,幾家全字頭社團,終究還是對現實做出了妥協。

值得一提的是,這件事對賣魚強而言,也顯得過於離奇,過於匪夷所思。

上一秒還有人在罵娘,下一秒就有人說要籤賣身合同,出賣社團和漁民的利益。

偏偏,人家還是社團的話事人。

偏偏,有人帶頭這麼做後,其他人也跟著照做了。

這事情把賣魚強搞懵逼!

也是因為全字頭幾家社團的話事人滑跪的太快,讓賣魚強擔心裡面有詐,不得不回來找馬龍做決定。

賣魚強雖然代表海鮮貿易公司,跟全字頭幾家社團的話事人簽訂了合同。

但因為事先沒有做好籤合同的準備,沒有將公司的公章帶過去,合同上並沒有蓋章。

從社團的角度出發,兩邊已經達成了生意合作。

從公司角度出發,這份合同並不受法律認可、保護。

“老闆,合同沒問題。”

合同到手了,馬龍也找手下查了一下合同。

發現裡面確實沒甚麼問題,頂多就是合同內容比較簡單。

價格也確認過了,確實便宜了不少,比賣魚強找漁民直接收海鮮還要便宜。

確認全字頭那邊並沒有耍花招,馬龍也被這出鬧劇,搞得哭笑不得。

一開始想要跟人家好好做生意,公平對待,人家趾高氣揚。

現在想要翻臉,人家反而卑躬屈膝。

這不禁讓馬龍想起狄閣老的經典臺詞——前倨而後恭,思之令人發笑!

只能說,這就是人性!

一開始全字頭那邊還以為海盛社有求於他們,需要他們手裡的海鮮,所以有些自以為是,自視甚高。

等發現海盛社不需要他們的海鮮,而他們拒絕這筆生意,漁民們的海鮮就只能爛在船艙裡。

到時候,他們不但沒了海鮮這樁生意,社團的根基也會隨之化為烏有。

畢竟,漁民是純樸的,也是狡黠的。

為了生存,人家可以自己裡找海盛社談,而不是一定要靠全字頭社團謀生。

所以,沒等海盛社出招,部分全字頭社團的話事人,就因為社團有可能出現的內亂,提前見好就收,跪下來要飯吃。

而其他全字頭社團的話事人,也擔心三個和尚沒水吃,立刻選擇認慫。

或許,這也是因為東管幫早已將他們訓化好的緣故,所以馬龍拿捏他們,顯得如此簡單。

合夥做生意,55分成的情況本就是極少數的。

大多都是73分成,而出大力氣的往往只能拿3成。

偏偏這3成,還是靠跪著,才能拿到手。

為甚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因為資本掌握在人家手裡,話語權也在人家手裡,主動權自然就在人家手裡。

跪著的人若是不肯跪,這樁生意就輪不到他們來做,大有其他人願意跪著接手。

無論是運氣也好,實力也罷。這個世界總有那麼一批人,率先掌握了資本和話語權。

而不曾得到這些,或者只得到一小份的後來者,無論是為了生存,還是為了理想,都需要按照他們的規則辦事。

這也就成為了被剝削者。

沒有窮人,哪來的富人?沒有被剝削者,剝削者靠甚麼生存?

能站起來是隻有少數。

大多數人吃了人家“請客、斬首、收下當狗”的那一套,被迫只能跪著、躺著,聽人家的吩咐。

這也是為甚麼,有人跪著,有人躺著。

因為還有一群坐著的人,需要有人跪著,有人躺著,供他們不勞而獲,供他們享樂。

絕大多數人,都想成為坐著的人,不勞而獲的人,整日享樂的人。

全字頭社團靠著艇戶發家,靠海鮮生意壯大。

一旦沒了海鮮生意,就成了無根之萍,沒有人再供他們剝削。

這些年,香江有不少社團,因為原先的生意沒得做,進而導致社團分崩離析,乃至消亡的。

全字頭社團背後沒有甚麼靠山,也沒甚麼老闆。

以前跟著東管幫混,日子還過得下去。

現在東管幫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全字頭社團的處境自然更加艱難。

全字頭大小社團的話事人很清楚,即便他們不跟海盛社做生意,他們手下的人也會私下裡找海盛社談。

到時候,他們還能不能保住現在的榮華富貴和社團地位,那就不好說了。

反正,也是要跟著其他社團混飯吃。

這一次,大不了少吃一點嘍?大不了繼續向下剝削其他人嘍!

只要漁民那邊還能過得下去,他們肯定不會反抗的。

同理,只要社團還能靠海鮮生意繼續經營下去,他們也沒甚麼理由拒絕跟海盛社做生意。

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

這是叢林法則,也是江湖規矩!

經此一役,馬龍也想明白了,同樣是做生意,對待不同的人,要採取不同的態度和方式。

之前跟王德揮做生意,馬龍想要借雞生蛋,有求於他,故而姿態放的很低。

跟董皓雲做生意,馬龍擔心他勢力太大,不得不設計讓他需要自己,以此抬高身價,謀取平等對話的地位。

至於南越滬圈華商,馬龍反倒是佔據上風的一方。

不過,大致上馬龍還是很客氣的。

可是社團做生意,就沒必要那麼客氣了。

人家是上不了檯面的小癟三,是處於社會底層的人士。

即便是社團話事人,也不過是富豪、大亨的馬桶。

人家早就習慣的卑躬屈膝。

馬龍若是不夠強硬,人家反而不太習慣。

請客、斬首、收下當狗。

不得不說,這個套路真特麼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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