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來賓,大家好上午好。
我是今天的新娘,林望舒。
首先,我想先謝謝今天來到這裡的每一位。
謝謝你們見證我與周嶼先生的相遇、相知,也見證我們終於走到這一刻。
人生很長,能被這麼多溫柔的人祝福,是我莫大的幸運。
第二個感謝,我的父母和家人。
因為有你們長久以來的愛和包容,才有了今天站在這裡的我。
謝謝你們給了我一個有底氣去愛人的人生。
你們教會了我善良與勇敢,也教會我如何被愛、如何去愛。
今天我站在這裡,即將帶著你們給我的愛,去建立一個新的小家。
第三個感謝,我的丈夫的父母,我的公公婆婆。
謝謝你們培養出真誠善良的周嶼。
也謝謝你們一直以來對我的接納、包容與疼愛。
讓我在走近他的同時,也走近了一個溫暖的家。
最後,我想感謝這位即將正式成為我丈夫的——周嶼先生。
你總是說,感覺自己很幸運。
你總是說,我的存在,讓你的人生變得完整。
你總是說,和我在一起,就算髮呆也感覺好幸福啊。
可對我來說,何嘗又不是如此呢?
甚至,我總是覺得,我比你更幸運。
甚至,一個很普通的早晨、每一次稀鬆平常的對視、每一句你叫我的名字、每一次你下意識牽住我的手,都讓我覺得——
我比昨天更幸福一點。
我的人生,也比昨天更完整一點。
當然,我也會時常偷偷計較,我有沒有比你愛我,更愛你一點。
是的,我甚麼都想比你“多一點”。
特別是,愛你,這件事。
有陣子,你總是問我:到底是甚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你的?
我總是回答,秘密。
你又會說,我是個秘密精,一肚子都是秘密。
而今天,我想主動與你分享我的這個“秘密”。
這個“秘密”,說來話長。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幾年前。
那一年,我七歲。
那一年,爸爸媽媽開始下海經商,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學。
我被放在了外公外婆家。
原本熱熱鬧鬧的家,忽然變得冷清。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我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甚麼叫孤獨。
有一次放假,姐姐從迪士尼給我帶回來一個草莓熊。
她抱著我說,草莓熊會代替她陪著我。
於是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總是抱著那個草莓熊,坐在大院門口,看院子裡的小孩玩。
大院裡有很多孩子。
可他們大多是男孩。
他們從小一起長大,一起打鬧,一起玩那些我看不太懂的東西。
我不知道該怎麼半路融入他們。
也不知道該怎麼走過去,告訴他們,我其實也很想一起玩。
直到有一天。
我終於鼓起勇氣,抱著我的草莓熊,走到了他們面前。
我問他們,我可不可以加入。
為首的那個孩子王,是個眼睛大大的小男孩。
他的眼睛亮得像剛從銀河裡撈出來的星星。
只是他又瘦又矮。
個子還不到我的肩膀。
他上下打量了我好幾眼,然後很冷漠,也很認真地說:
“女孩子太麻煩了,穿裙子,講究多,不和女孩子玩。”
嗯。
這個冷漠拒絕我的孩子王,就是我今天的新郎,周嶼先生。
......
是的。
從小在父母和姐姐溺愛下長大的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拒絕。
就是被我的丈夫,周嶼先生。
當時,真是把我氣壞了。
回家以後,我非鬧著剪去了自己的長髮。
也脫下了我最喜歡的小裙子,換上了衣服和褲子。
從那以後,旁人見到我,不再驚呼“好漂亮的小女孩”。
而是會說——
“好俊俏的小男孩。”
我並不在意。
也許一開始只是賭氣。
可後來我慢慢發現,這樣好像也不錯。
簡單,方便,自在。
從那一天起,我放下了草莓熊。
開始學著玩他們玩的東西。
拍畫片,玩四驅車,鬥陀螺......
那段時間,父母沒有時間陪我,卻總是給我很多零花錢。
所以,我的“裝備”永遠都是最好、最強的。
我的四驅車,用的是最好的馬達和防撞杆。
我的陀螺,五塊全是鐵。
我的畫片,也永遠是最厚、最新、最稀有的那一摞。
拍過幾次畫片,鬥過幾次陀螺,賽過幾輪車以後,大院裡的小孩,基本都被我“打”服了。
除了那個叫周嶼的小男孩。
他好像沒甚麼零花錢。
他只有一輛原裝的新三角箭。
沒有錢買配件,也沒有錢改裝,只能自己拆了裝、裝了拆,在院子角落裡一個人瞎搗鼓。
他自己改的那輛原裝車,竟然跑得很快。
有一次,我差一點就輸給他。
他的陀螺也很簡陋。
過年的時候,他買了一個新的白色陀螺。
他說那個陀螺叫“北斗”。
只有一塊鐵,其他都是白色的塑膠外殼。
在我們一群鋼鐵陀螺裡,顯得又輕,又單薄。
可就是那個白色的“北斗”,在一堆鐵疙瘩裡面,堅持了很久很久。
當然,最後贏的還是我。
不過不知道為甚麼。
那天之後,我記住的不是自己贏了。
而是“北斗”。
其實也不是“北斗”。
是,“北斗”的主人。
他沒有最好的馬達。
沒有最貴的陀螺。
也沒有可以隨便花的零花錢。
可他總能靠著一些奇奇怪怪的辦法,把一件普通的東西,變得很厲害。
我想,我與你的故事,應該就是從那一天,正式開始的。
現在看來,有個詞很適合當時的我。
氪金玩家。
靠著“氪金”,我取代了那個曾經冷漠拒絕我的孩子王,成為了大院裡的新孩子王。
大家都聽我的。
而前孩子王周嶼小朋友,總是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
那時候,我以為那是崇拜。
幼稚的我甚至以為,那是喜歡。
很久以後的後來,我們在一起後,有次覆盤起這件往事。
周嶼還義正言辭地說,是因為小時候自卑所以疏遠我,其實背地裡偷偷喜歡著我。
雖然他說的和真的一樣。
真得差一點我就信了。
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終於,在某一次我的“循循善誘”下,周嶼先生說出了心裡話。
他說:
“說實話,真的挺害怕的。”
“一個人,比你高,比你壯,比你還帥,還比你有錢很多。”
“當時都絕望了。”
“感覺怎麼打都打不過。”
.......
由此可見,當時的周嶼先生,應該是真的對我恨之入骨。
可是我呢。
我對當時的周嶼小朋友,崇拜得毫無邏輯。
.....喜歡得一塌糊塗。
在當時的林望舒小朋友眼裡,那個瘦瘦小小、頭髮軟軟的小男孩,就像是一個無所不能的超人。
他不僅甚麼都會,經常能做出一些外面都買不到的小玩意兒。
他還甚麼都知道。
總喜歡一本正經地給我們講那些聽上去雲裡霧裡的“星河宇宙”。
比如說——
“如果人掉到木星會發生甚麼?”
“火星上真的有生命嗎?人類移民火星可行嗎?”
“金星為甚麼是逆行的?它是不是有點叛逆?”
“海王星上的風暴,到底能有多冷?”
“你知道公元前,有人就靠著一根樹枝,一雙腿,就丈量出了地球的周長嗎?”
......
他可以從太陽系的第一個行星,一直講到最後一個。
從水星講到火星。
從木星講到海王星的冰風暴。
講到冥王星時,還要替它打抱不平。
他說得眉飛色舞,像是自己真的曾經在那些遙遠的星球上生活過一樣。
小時候的我,其實聽不太懂。
可不知道為甚麼,至今我都還記得他說話時的樣子。
記得他蹲在大院的樹蔭下,拿著一根樹枝,在地上畫太陽、畫軌道、畫那些大大小小的星球。
記得他講到興奮的時候,眼睛會亮起來。
像是那片很遠很遠的星空,忽然落進了他的眼睛裡。
也落進了我的眼睛裡,我的心裡。
那時候的我還不懂甚麼叫喜歡。
我只知道,我很想聽他說話。
哪怕聽不懂,也想聽,也喜歡聽。
我很想知道,他下一次又會做出甚麼奇怪的小玩意兒。
很想知道,他那輛新三角箭為甚麼能跑那麼快。
很想知道,那個白色的“北斗”,為甚麼明明那麼單薄,卻能堅持那麼久。
也很想知道。
為甚麼那個瘦瘦小小的小男孩,明明沒有我那麼好的裝備,卻好像擁有一個比所有人都更遼闊的世界。
我總覺得,他的世界好大,好遠。
像一片永遠望不到盡頭的星空。
而我,
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抬頭,看見了那片星空。
........
是的。
我意識到,我喜歡上了周嶼小朋友。
可週嶼小朋友,是個大笨蛋。
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學來的。
張口閉口,句句都是“好兄弟”。
他和我稱兄道弟。
帶我去爬樹,叫我兄弟。
帶我去買汽水,叫我兄弟。
贏了四驅車,要拍我肩膀,說:“好兄弟,厲害啊。”
輸了陀螺,也要咬著牙說:“好兄弟,下次再來。”
那個時候,我每天都在日記裡寫:
“好煩,真是不想喜歡周嶼了。”
“再也不要喜歡他了。”
“誰喜歡他誰是小狗。”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又會很沒出息地寫:
“周嶼真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
“他今天修好了我的四驅車。”
“他說我的車其實很有潛力。”
“他說我是他見過最厲害的兄弟。”
……
現在想想,小時候的我,真的很矛盾。
一邊因為他把我當兄弟而生氣。
一邊又因為能成為他的“好兄弟”,偷偷開心很久。
因為那意味著,他會帶著我玩。
會把自己新做出來的小玩意兒,第一個拿給我看。
會在我贏了別人以後,故作鎮定地說:“還行吧,也就比我差一點。”
也會在我不高興的時候,彆彆扭扭地把一瓶汽水塞到我手裡。
他從來不知道。
那瓶汽水我其實捨不得一口氣喝完。
我會很慢很慢地喝。
好像只要那點甜味留得久一點,那天的開心也能留得久一點。
所以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的秘密,就是這樣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日記本里。
藏在一句又一句“再也不要喜歡他了”後面。
也藏在第二天,又一次忍不住寫下的——
“可是周嶼今天真的好厲害。”
“我好像還是很喜歡他。”
......
可是,故事卻沒有按照林望舒小朋友期待的節奏發展。
我和周嶼先生,也並沒能順理成章地成為青梅竹馬。
因為在三年級的時候,我的家庭發生了一些變故。
父母把我接回了家,也替我辦好了轉學。
我不得不離開那個大院。
離開外公外婆家。
離開那些吵吵鬧鬧的孩子。
也離開那個張口閉口叫我“好兄弟”的周嶼小朋友。
那天,我其實很想和他好好告別。
想告訴他,我要走了。
想告訴他,以後可能不能再一起拍畫片、鬥陀螺、賽四驅車了。
也想問問他,能不能不要那麼快就忘了我。
可是小時候的我,總是有一點驕傲。
也有一點彆扭。
明明心裡很難過,嘴上卻說不出來。
最後,我只是站在大院門口,看著他像往常一樣蹲在樹蔭下,低著頭搗鼓那輛新三角箭。
我抱著已經很久沒有抱過的草莓熊,猶豫了很久很久。
然後走過去,對他說:
“周嶼,我要走了。”
他愣了一下,抬起頭看我。
那一瞬間,我其實很希望他問一句:
“你能不能不走?”
或者至少問一句:
“那你甚麼時候回來?”
可是他沒有。
周嶼小朋友抿著嘴很認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說:
“好兄弟,一路順風。”
然後,就跑沒了影。
你們看。
周嶼先生,真的是個大笨蛋。
我都要走了。
他還在叫我兄弟。
是不是真的很過分?
太過分了。
不過在離開之前,我還是寫了一封信給他。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寫過的第一封信。
嚴謹點說,那其實是一封情書。
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書。
也是,唯一的一封情書。
字寫得歪歪扭扭。
有些地方還用了拼音。
我在信裡告訴他,我要轉學了。
當然,我還寫了一些現在想起來很幼稚的話。
於是,在離開後的每一天,我都會去檢查信箱。
看看有沒有我的回信。
有時候早上檢查一次。
放學回家,又檢查一次。
週末的時候,甚至一天要去看好幾次。
那時候,我總覺得,也許下一秒,信箱裡就會出現一封屬於我的信。
也許他會在信裡說,他收到我的信了。
也許他會說,那個大院裡少了我以後,大家都很不習慣。
也許他還會說,那輛新三角箭又被他改得更快了。
也許,他終於不會再叫我兄弟了。
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
等到春天過去。
等到夏天的蟬聲又響起來。
那封回信,始終沒有來。
我有時很生氣。
我就會在日記裡寫:
“周嶼果然是大笨蛋。”
“再也不要喜歡周嶼了。”
“他最好永遠也不要給我寫信。”
可第二天放學回家,我還是會繞到信箱前,踮起腳尖,往裡面看一眼。
因為小時候的喜歡,就是這麼不講道理。
明明嘴上說著不要。
心裡卻還是偷偷期待。
期待有一天,那個總是叫我兄弟的小男孩,會把我的名字寫在信封上。
然後告訴我,他不會忘記我。
可久而久之,我終究沒有等到那封回信。
我也不再期待了。
隨著年齡漸長,隨著時間往前走,我也漸漸融入了新的生活,新的學校,新的環境。
可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
命運也很奇怪。
在往後的很多很多年裡,我竟然再也沒有遇見過一個男生,像小時候的周嶼那樣,讓我崇拜,讓我好奇,讓我心生歡喜。
我的生活,我的情緒,就像一潭波瀾不驚的水。
平靜,安穩。
也沒有甚麼不好。
只是偶爾,某個很普通的瞬間。
比如路過玩具店,看見擺在櫥窗裡的四驅車。
比如聽見小孩子在樓下鬥陀螺。
比如抬頭看見夜空裡很亮的一顆星星。
我還是會想起那個大院。
想起那個白色的“北斗”。
也想起那個總愛叫我“兄弟”的小男孩。
後來,明明臨安也就這麼大。
可自從兒時分別以後,我們好像真的就這樣,一別兩寬,各自長大了。
時間是總能治癒一切,因為它會讓人遺忘。
久而久之,我想,我大概也不再喜歡他了。
畢竟那只是小時候的小打小鬧。
是七歲的小女孩一時幼稚的執拗,小小的不甘心與勝負欲。
是日記本里那些寫完又劃掉、劃掉又捨不得撕掉的秘密。
直到高中開學的第一天。
一場大雨,把我們困在了臨安中學門口的屋簷下。
所謂重逢,從來沒有任何的預告,就這麼猝不及防地發生了。
那天的雨下得很急。
天色沉沉,校門口擠滿了躲雨的新生和家長。
傘面碰著傘面,書包挨著書包,所有人都在抱怨這場來得不是時候的大雨。
而我站在屋簷下,抱著剛領到的新書,看雨水從簷角連成一線,砸在青石板上。
就在那個時候,我聽見身旁有人低聲說了一句:
“這雨估計一時半會兒停不了。”
聲音有些陌生。
又莫名熟悉。
我轉過頭。
然後,看見了他。
很多年不見,他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又瘦又矮、個子還不到我肩膀的小男孩了。
他長高了很多。
比我高了很多很多。
不再是記憶裡那個瘦弱的小男孩。
他長成了青春期小女孩都會喜歡的模樣。
穿著乾淨的校服,肩膀被雨水打溼了一點,頭髮還是軟軟的,眉眼依舊。
好像和小時候相比,已經變了很多。
可又好像,甚麼都沒有變。
只是,他似乎都不認識我了。
他也看見了我。
只是,也就僅僅看了我一眼。
然後便像看見一個陌生人一樣,很自然地偏過了頭。
那一天,周圍所有人都在時不時偷偷打量我。
只有他沒有。
只有他,再也沒有多看我一眼。
實不相瞞,那一刻,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心跳如雷。
雨還在下。
屋簷外,是連成一片的雨幕。
屋簷下,是吵鬧的人群。
可那一瞬間,伴隨著轟鳴的心跳聲,我卻覺得四周忽然安靜了下來。
像是很多年前,我坐在大院門口,第一次聽他講起宇宙星河。
我很開心。
開心於很多年後,我竟然真的又見到了他。
我也很失落。
失落於他好像已經不記得我了。
我更期待。
期待他能忽然回過頭來,試探著喊一聲我的名字。
可是那天,我們最終誰也沒有開口。
那一句呼之欲出的“周嶼,好久不見”,最終只落在了我的日記本上。
不過,也是從那一天起,我覺得——
也許,我和周嶼小朋友的故事,已經結束了。
但是,我和周嶼同學的故事,就此開始。
也是那一天,我意識到——
原來不是我喪失了愛人的能力。
也不是這些年裡,我對甚麼人都提不起興趣。
而是兜兜轉轉,我的心好像還是很固執。
它走過很多年,經過很多人,安安靜靜,波瀾不驚。
可當那個人再次站在我面前時,它還是會很不爭氣地、很清楚地告訴我——
林望舒。
你還是隻會為他心動。
是的,那一天。
我又一次喜歡上了同一個人。
這一次,是周嶼同學。
......
我一直覺得,高中時期的周嶼先生,是很耀眼的。
他成績和籃球都很好。
有一些女同學暗戀他。
我也一樣。
我會和大多數女同學一樣,假裝路過籃球場,只為了多看他一眼。
看他接球,看他起跳,看他投籃。
看陽光落在他的校服上,看他跑過球場時,衣角被風輕輕掀起來。
有時候他贏了球,身邊的男生會大聲歡呼。
我也會跟著笑。
只是笑得很輕。
因為那時候的我,還沒有資格光明正大地為他高興。
我只能站在人群之外,裝作只是剛好路過。
也只能把那些很小很小的歡喜,偷偷藏進心裡。
高二開學典禮上,他作為學生代表發言。
我站在臺下,仰頭看著他。
看他穿著乾淨的校服,站在晨光裡,聲音清朗,神情認真。
那一刻,我竟然會暗暗覺得驕傲。
明明他不是我的甚麼人。
明明我們連一句正式的“好久不見”都還沒有說出口。
可我還是會覺得——
你看。
那個站在臺上的少年,是周嶼。
是很多年前,在大院裡給我講宇宙星河的小男孩。
是曾經只有一輛原裝新三角箭,卻能差一點贏過我的周嶼。
是那個沒有最好的裝備,卻總能把普通東西變得很厲害的人。
他真的長大了。
也真的,變成了一個很厲害、很耀眼的人。
嗯,我真的好喜歡周嶼。
可是,在高中前兩年裡,我們的故事似乎只停留在開學那一天的重逢。
除此之外,再沒有更多進展。
其實,那兩年裡,我們在學校裡遇到過很多很多次。
可是,每次我想鼓起勇氣和他打招呼,他都會錯開視線。
或者在我還沒來得及開口之前,就先一步轉身離開。
有時候是在走廊。
有時候是在操場。
有時候是在食堂門口。
也有時候,只是隔著一整片喧鬧的人群,我遠遠地看見他。
他總是安安靜靜地走過去。
像是真的沒有認出我。
也像是真的不打算再和我有任何交集。
所以我也開始變得彆扭。
我想,既然你不記得我,那我也不要記得你了。
既然你不看我,那我也不要再看你了。
可是人的心,哪裡有嘴巴那麼硬呢。
嘴上說著不要。
可每一次年級大會,我還是會下意識在人群裡找他的身影。
每一次聽到有人喊“周嶼”,我還是會忍不住回頭。
每一次看見他站在公告欄前,看見他從籃球場邊經過,看見他低著頭抱著書走過長廊,我都會在心裡悄悄想——
他今天好像又長高了一點。
他今天好像有點累。
他今天,還是沒有看我。
那三年裡,我以為我們只是兩條偶爾擦肩而過的平行線。
明明同在一所學校。
明明有過那麼遙遠又親密的童年。
可我們之間,卻始終隔著一層很薄、又很遠的沉默。
薄到我只要往前一步,就好像能打破。
遠到我每一次想邁出那一步,又會忽然失去勇氣。
.....
那時候的我,總是在想。
如果有一天,他終於想起我了。
如果有一天,他終於在走廊裡停下來,喊我一聲“林望舒”。
我一定會很平靜地看著他。
然後輕描淡寫地說一句:
“周嶼,好久不見。”
就好像我並沒有等這句話等了很多年。
也沒有在每一次擦肩而過時,都偷偷練習過無數遍。
可是很遺憾。
高中前兩年,我們之間始終沒有等來這樣一個開場。
我看著他在球場上奔跑。
看著他站在領獎臺上。
看著他被老師誇獎,被同學圍繞,被其他女生喜歡。
也看著他離我越來越近,又好像越來越遠。
有時候,我會覺得委屈。
明明小時候,是我先走向他的。
是我先剪掉頭髮,換掉裙子,放下草莓熊,跑進他的世界裡。
可長大以後,我卻忽然不敢了。
不敢問他還記不記得我。
不敢問他有沒有收到過那封信。
不敢問他為甚麼,從來沒有給我回信。
更不敢問他——周嶼,你是不是早就忘了我?
所以那三年裡,我做過最勇敢的事情,也不過是在人群裡多看他幾眼。
在操場邊假裝路過。
在公告欄前裝作看成績,其實是看他的名字。
在開學典禮上,仰頭望著他,心裡偷偷替他驕傲。
然後回到座位上,繼續做那個安靜、從容、好像甚麼都不在意的我。
現在想來,那真是一段很笨拙的時光。
他笨拙。
我也笨拙。
他明明認出了我,卻不敢靠近。
我明明喜歡著他,卻不敢開口。
我們就這樣在同一所學校裡,隔著走廊、操場、雨天和人群,互相錯過了兩年。
可即便如此,我也從來沒有後悔過那段暗戀。
因為那時候的周嶼同學,確實值得喜歡。
他讓我知道,原來喜歡一個人,不一定非要擁有。
也可以只是遠遠看著他,就會覺得今天的天氣很好。
只是聽見他的名字,就會覺得開心。
只是知道他過得很好,站在很耀眼的地方,就會替他開心很久很久。
.......
再後來,高三。
我本以為,我們還是會和以前一樣——兩條平行線,各自向前,再不相交。
可命運大概是看不下去了。
上天似乎終於聽到了少女的祈禱,有了迴音。
它用一種很突然,也很像青春的方式,把我們又一次推到了彼此面前。
於是,我和周嶼同學的故事。
終於從那一刻起,熱烈而盛大地開始了。
也是從那以後,我發現,原來喜歡一個人,真的會讓人變得勇敢。
很勇敢,非常勇敢。
因為周嶼同學,我變得越來越坦蕩,也越來越堅定。
我不再只是遠遠看著他。
不再只是在人群裡尋找他的身影。
不再只是把一句句想說的話,偷偷寫進日記本里。
我開始努力靠近他。
勇敢地把那些藏了很多年的喜歡,一點一點的表達出來。
而周嶼同學,也終於不再裝作看不見我。
他會回頭。
他會對著我笑。
他會穿越重重人潮,朝我飛奔而來。
他會在我每一個想走向他的時刻,先一步朝我走來。
那一年,高三的日子很辛苦。
有寫不完的試卷,有考不完的模擬考,有從早到晚都亮著燈的教室。
可在我的記憶裡,那一年卻很明亮。
因為在那段最緊張、最用力奔跑的青春裡,我們常伴彼此左右,一起走過了許多個清晨和深夜。
再後來,高考結束的那個夏天。
蟬鳴很長,晚風很熱。
那一天,我看見了群星墜落。
那一天,我們像是終於走完了很多很多年的沉默。
那一天,我和周嶼同學,在一起了。
那個曾經總是和我稱兄道弟的小男孩,終於牽起了我的手。
而我也終於可以告訴很多年前的林望舒小朋友——
你看。
他以後仍是周嶼。
但也是,我的周嶼。
........
今天是2012年5月18日。
下個月的這個時候,就是我和周嶼先生的戀愛四週年紀念日了。
在一起的四年裡,我們幾乎形影不離。
一天二十四小時,我們有十幾個小時都待在一起。
一起學習,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發呆……
用周嶼先生上週的新評價來說:
“我們就像是兩條懶洋洋的海豹,每天黏黏糊糊地搭在一起。”
聽起來好像不太浪漫,但我卻很喜歡這個形容。
如此長久而親密的相處,並沒有讓我們感到厭倦。
相反,每一個普通的日子,都像四年前的那個夏天一樣熱烈,甚至更加熱烈。
久處不厭。
我也在這四年裡,發現了越來越多關於你的好。
也許在別人眼裡,你不是完美的。
可是在我眼裡,我甚至找不出一個足夠合適的詞,來形容我的老公有多好。
是的,在我的眼裡。
周嶼先生,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人們總說,婚姻是責任,是承諾,是柴米油鹽,是漫長歲月裡的相互扶持。
這些當然都對。
可是今天,站在這裡,我可以很驕傲地說——
我的婚姻,首先是愛情。
婚姻從不是我是人生裡某個必須完成的步驟。
但,我真的很愛很愛我的丈夫,周嶼先生。
我很確定,往後很長很長的一生,我都還想和你一起走下去。
我想和你一起經歷清晨和黃昏。
一起面對熱鬧和冷清。
一起承擔責任,也一起收藏浪漫。
餘生從來不是某個盛大的遠方。
而是,你。
......
最後。
周嶼,你以前總是問我,到底是甚麼時候喜歡上你的。
其實,我確實沒有辦法給你一個具體的答案。
如果一定要回答的話。
我想,第一次喜歡上你,大概是在七歲那年的夏天。
可是後來的每一次重逢,每一次相遇,每一次相知,都讓我又一次喜歡上你。
而每一次重新喜歡上你,都讓我比上一次,更加喜歡你。
當我終於清楚地意識到,我喜歡你這件事時,才發現——
原來,我已經喜歡你好久好久了。
現在,也是。
我們明明已經在一起很久了,我卻還是會在某個很普通的瞬間,忽然覺得——
喔,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愛很愛你。
老公,我愛你。
很愛很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