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
昨天收購剛完成,早上新聞剛出來,還沒過幾個小時。
藿一東就打來了電話。
秦迪當然知道,這通電話和青州英泥脫不了干係。
昨天回來之後。
一個下午的時間。
他就把幾家公司的瑣事都處理得差不多了。
今天不需要去公司。
他要見一個人。
地址在中環,獲多利大道。
匯豐銀行總部。
最高層的董事長辦公室裡。
秦迪再次見到了那位實際上掌控港島金融命脈的人物——匯豐大班沈粥。
沈粥見到秦迪,臉上依舊帶著笑容。
並沒有因為秦迪成了“華商第一人”,還搶了他同族的公司,就露出甚麼不悅。
其實說到底……
秦迪能拿下那家公司,沈粥這位大英子民,也出了不少力。
若不是匯豐銀行鐵了心要把英資公司手裡的股票賣給他。
秦迪也不會這麼順利。
換句話說——匯豐和沈粥,才是捅向英資最狠的那一刀。
“早上好,秦生。我們又見面了。您這趟紐約之行,收穫不小啊!”沈粥一見面就這樣笑呵呵地說。
顯然,秦迪在紐約股市撈了十幾億美元的事,他已經知道了。
這也不奇怪。
秦迪在紐約的操作,資金賬戶都是從匯豐出的,他們自然清楚。
“……不算多,換算成港幣也就六十多億,連買下匯豐都不夠。”秦迪笑眯眯地回應。
“……餓。”沈粥一時語塞,不知道該接甚麼。
六十多億還不多?港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商人,總資產加起來都沒這個數!
“秦生,您今天是來還貸款的吧?”他換了個話題。
他覺得。
秦迪回港第二天就來見他。
大機率是因為——
和其他華商一樣。
有錢了就急著還銀行的錢,不想讓銀行多賺利息。
這幾乎是所有華商的習慣。
就像那些英資商人,能賴賬就絕不還錢。
這兩種生意人,是沈粥這類銀行資本家最不喜歡的。
那甚麼樣的商人,才是銀行喜歡的?
當然是那些持續貸款、持續付息的商人!
為甚麼後來的李跑跑和包船王,能深受沈粥和匯豐青睞?
因為他們不僅敢借,還敢欠,更關鍵的是,他們也願意還。
在他們發跡的那些年裡,匯豐從他們身上賺了幾十億。
這才是匯豐“欣賞”他們的根本原因。
“還貸款?為甚麼要還?我不是一直給利息嗎?匯豐要強行收回貸款了?”
“……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您現在資金應該很充裕,有十三億美金……我以為您這次來,是打算還貸款。”
秦迪卻笑著眨了眨眼:
“只要匯豐不強制收回貸款,我就會一直用下去。”
這句話,配上他那表情,讓沈粥心裡一動。
他是在告訴我甚麼?
他願意讓匯豐一直從他身上賺錢?
沈粥心裡琢磨著。
作為匯豐的大班,沈粥今天對秦迪的態度明顯熱絡。
比他們第一次見面時,還要熱情許多。
是因為秦迪第一個挑戰英資企業?而沈粥過去又有“英資屠夫”的稱號?
當然不是。
沈粥之所以被稱為英資屠夫,是因為那樣做,對匯豐有利。
就像另一個世界裡,他曾說過的那句話——
“有兩艘船,一艘叫同胞,一艘叫華人。我和匯豐只上那艘不會沉的船。”
這個人,徹頭徹尾就是個資本家。
對這種人來說,唯一重要的是——利益。
今天的秦迪,讓他比之前更加重視。
理由,還是因為利益。
沈粥看中的,不是秦迪眼下在港島那幾個億的資產。
港幣?
匯豐根本不在意。
因為它本就是港幣的發行銀行之一。
沈粥真正在意的,是秦迪手上的十三億美金。
現在是1978年。
港府的外匯儲備,也才不過億美金。
秦迪一個商人,就掌握著港府十分之一的外匯。
這樣的商人不拉攏,他沈粥就不配做匯豐的大班。
沈粥還在想,怎麼才能讓秦迪把這筆錢存進匯豐。
沒想到,秦迪已經主動開口:
“大班,我這次來,有兩件事。第一件,我想繼續向匯豐貸款。”
“哦?你……好吧,請講。”沈粥有些意外。
手握十幾億美金,還來找我貸款?
這傢伙,到底要做甚麼生意?居然需要這麼多資金?
“我準備用我在高·盛賬戶裡的13億美元,向匯豐申請50到60億港幣的授信額度。”秦迪微笑著說。
這句話讓沈粥來了興趣。
“您真打算這麼做?”沈粥忍不住問,“雖然匯豐會給您不錯的條件,但如果拿到這麼高的授信,利息也不會低。”
秦迪說的授信額度,指的是把他在美國的13億美元作為抵押,交給匯豐,然後換取港幣資金,用於港島的投資運作。
對秦迪而言,這種做法有兩個優勢。
第一,他的資金不需要離開美國,也就不用支付高額的離境稅。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外國投資者如果要把在美國賺的錢轉出境外,需要繳納大約30%的稅款。
換算下來,如果秦迪要把這筆錢帶回港島,光是稅收就要交掉將近4億美元。
如果留在美國繼續投資,這筆稅就不用交。
那麼問題來了?
是願意損失一筆稅款,把資金拿回港島使用,還是讓這筆錢一直留在美國繼續增值,卻無法動用?
這對一般的企業家來說是個兩難。
他們只能在“被抽稅”和“資金凍結”之間選一個。
但對跨國企業來說,這不是問題。秦迪採用的方法,就是大公司常用的跨境資金排程手段之一。
這種方法既能避開美國的高稅,又能把資金用在港島。
具體操作是,把在美國的現金抵押給匯豐,然後由匯豐提供貸款。
這種操作有兩個小缺陷。
首先,是抵押不可能按全額放款。
13億美元最多隻能換回大約10億美元的授信額度。
其次,是貸款利息。
既然是貸款,自然要支付利息。
這等於是變相給匯豐送利潤,所以沈粥才會提出疑問。
不過話說回來,這個方案是高·盛那邊兩位負責人推薦的,他們會配合操作。
這種方式下,資金其實沒有離開美國,仍留在高·盛賬戶中。
在這個結構中,匯豐是貸款方,秦迪是借款方,而高·盛則作為擔保方,也能收取一筆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