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聽你的,這就去給宇寧請假,先帶他回去避避風頭。”
李雪萌對著電話那頭篤定說道,眼底只剩倉皇逃離的急切。
掛了電話,她一刻不敢耽擱,牽著宇寧快步往家裡趕。
走到家門口,映入眼簾的是敞開的房門,屋內一片空寂。
陸振鵬和陸母,全都不見蹤影。
李雪萌心頭一鬆,左右張望確認沒人,迅速拉著孩子閃身進了屋。
宇寧眨巴著眼睛,滿臉疑惑看向她。
“媽媽,爸爸和奶奶去哪兒了?”
“他們不在家,媽媽帶你回外婆家住一段時間,好不好?”
李雪萌壓著心底的慌亂,柔聲哄著兒子。
“可是我還要上學呀,不能請假的。”
宇寧小聲反駁,小臉上滿是不捨。
“媽媽已經幫你請好假了,回外婆那邊,照樣能上學。”
“在這裡,奶奶和爸爸心情都不好,你待著也不舒心,聽話。”
李雪萌耐著性子勸說,指尖已經開始攥緊行李袋。
宇寧想了想,乖乖點頭。
“好吧,媽媽,我跟你走。”
“乖,你去自己房間,把常穿的衣服裝進書包,快點收拾。”
李雪萌連忙催促,自己轉身快步走進臥室。
她拉開衣櫃,胡亂翻找著日常衣物,動作急促又慌亂。
指尖忽然觸到一個厚實的信封,抽出來一看,正是陸振鵬之前拿回來的補償款。
點清數目,整整剩下九萬。
李雪萌看著這點錢,臉上瞬間露出嫌惡的神情,不屑地啐了一口。
“廢物,就這麼點錢,連我平日裡買個限量款包包都不夠。”
“枉費我陪著他這麼多年,費盡心思哄著,到頭來就值這麼點。”
罵歸罵,她還是麻利地把錢塞進貼身的包裡,死死按了按。
再少也是肉,這筆錢絕不能留下。
快速裝好自己的衣服,見宇寧已經揹著小書包站在門口,她拎起行李袋,拉著兒子的手就往門外走。
不敢有絲毫停留,只想徹底逃離這個是非之地,再也不回來。
宋沫沫日日等著開庭,滿心都是沉冤得雪的篤定。
此時她正悠閒坐在陸振鵬家隔壁的星巴克,選了靠窗的絕佳位置。
指尖輕輕摩挲著咖啡杯壁,目光始終緊盯小區門口,只為第一時間見證陸振鵬身敗名裂的落魄模樣。
她神色淡然,眉眼間沒有半分焦急,反倒透著一股勝券在握的從容。
忽然,她的目光驟然一凝。
只見李雪萌一手拖著大行李箱,一手緊緊拽著兒子宇寧,包袱款款地快步走出小區大門。
女人神色慌張,頭也不敢回,腳步急促,分明是想帶著孩子連夜逃離。
宋沫沫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立刻拿起手機,撥通了代理律師駱律師的電話。
電話很快接通,駱律師沉穩的聲音傳來:“宋小姐,您有甚麼吩咐?”
“駱律,我在小區隔壁星巴克,發現被告人李雪萌帶孩子收拾行李要離開,疑似潛逃,要不要制止?”
宋沫沫聲音平靜,語氣卻無比篤定,沒有絲毫慌亂。
“宋小姐,麻煩你立刻傳送精準地址,我馬上趕過來,同時同步司法部門,絕不能讓她跑掉!”
駱律師的語氣瞬間變得嚴肅,當即掛了電話著手安排。
宋沫沫快速傳送定位,放下手機,依舊端坐著喝咖啡,靜靜看著門口的動靜,眼底沒有一絲波瀾。
片刻之後,駱律師將緊急情況上報律所,律所王秘書立刻對接相關部門,提交所有證據材料。
李雪萌拉著宇寧,慌不擇路地衝到路邊,隨手攔了一輛計程車。
她一刻都不敢耽誤,拉著兒子快速坐進車裡,聲音顫抖地催促司機。
“師傅,快開車,往遠了開,別問去哪!”
她緊緊攥著包裡的九萬塊錢,心跳快得幾乎要炸開,只想趕緊逃離這座城市。
計程車一路疾馳,越開越偏,周遭的街道越來越陌生,人煙也越來越稀少。
李雪萌起初只顧著慌張,並未察覺異樣,直到車子緩緩停下,她抬頭一看,瞬間臉色煞白。
眼前赫然是派出所的大門,冰冷的牌匾讓她渾身發抖。
司機停穩車,面無表情地轉頭:“到了,麻煩客人下車。”
李雪萌嚇得渾身僵硬,死死抓著車門,聲音發顫地嘶吼。
“這裡是哪兒?我不去這!你們搞錯了,快放我走!”
“我要回家,你們要幹甚麼!”
就在這時,公安大隊隊長帶著兩名警員快步走了出來,神情嚴肅,步伐沉穩。
隊長手中拿著一張蓋著鮮紅公章的拘捕令,徑直走到李雪萌面前。
“李雪萌小姐,有人控告你涉嫌詐騙夫妻共同財產,現依法對你採取控制措施,請你配合。”
李雪萌嚇得面無血色,連連搖頭,抱著宇寧往後退,瘋狂辯解。
“沒有!我沒有詐騙!你們肯定是誤會了,我甚麼都沒做!”
“我是冤枉的,快放了我!”
隊長神色冷峻,直接亮出證據,語氣鏗鏘有力。
“作為本案被告,我們已掌握完整證據,證實你非法侵佔宋沫沫夫妻共同財產共計320萬元。”
“三日後正式開庭審理,你有任何辯解、任何證據,都留到法庭上跟法官說。”
李雪萌瞬間癱軟在地,看著身邊嚇得大哭的宇寧,再想到自己即將面對的庭審,滿心都是絕望。
第二日,便是法院傳票開庭的日子。
陸振鵬的病情總算穩定下來,身體依舊虛弱,臉色蒼白得沒有一絲血色。
一大早,法院的開庭通知便送到了病房,要求他即刻到庭參加庭審。
他躺在病床上,想到宋沫沫的決絕無情,心口陣陣發悶,恨意與不甘湧上心頭。
即便身體還未痊癒,他也咬著牙,強撐著虛弱的身子,換好衣服趕往法院。
他不肯在宋沫沫面前示弱,更不想任人擺佈。
法庭內莊嚴肅穆,眾人落座後,庭審正式開始。
宋沫沫的代理律師站起身,手持證據,語氣沉穩地看向法官。
“法官大人,這是我的當事人提交的全部證據。”
“被告陸振鵬,在與我方當事人婚姻存續期間,未經配偶同意,私自向李雪萌轉賬,累計金額高達320萬元。”
律師頓了頓,繼續陳述案情,將所有細節一一說明。
“經查實,李雪萌多次以孩子病重急需錢救命、家中困難要蓋房等虛假理由,向陸振鵬索要大額錢款。”
“涉案金額巨大,且款項用途均為虛構,我方當事人有充分理由懷疑,李雪萌蓄意利用陸振鵬,實施婚姻財產詐騙。”
“懇請法官大人,依法判決全額追回被非法轉移的320萬元夫妻共同財產,
同時准予我方當事人與陸振鵬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