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晚上,406寢室發生了一件大事。
吳百樂晚上沒有回來睡覺。
自從上大學以來,除了和室友們出去露營,在外面住過幾個晚上外。
他這是頭一回夜不歸宿。
寢室裡,向飛灌了一大口啤酒,說道:“老六這傢伙是怎麼回事?不會又談戀愛了吧?”
劉正昌回道:“他談戀愛也是談素的,用不著在外面睡覺……”
向飛接著說道:“有沒有可能,他突然開竅了?”
“應該不會吧……老六說了,談戀愛就好好談戀愛,不搞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那都是瞎幾把亂扯的!世上哪有不啄食的鳥?哪有不沾腥的貓?老六是個悶騷的性子,真嚐到了女人的味道,說不定比咱們玩得還猛。”
楊帆插話道:“你們有這扯淡的工夫,就不能打個電話問一下?”
向飛打了個酒嗝,回道:“不能打,說不定他現在正打樁呢,咱們一個電話過去,不是掃了他的興嘛……”
楊帆翻了個白眼,說道:“你以為誰都跟你一樣?”
說完,拿出手機給吳百樂打去了電話。
接通以後,沒幾秒鐘,楊帆的臉色就古怪起來。
他聽見吳百樂那邊,傳來了某種喘息聲。
作為一個在鵬城和莞城各大會所裡歷練過的人,他一聽就知道那是在幹嘛。
楊帆朝著手機說了句:“不小心按錯了,你繼續忙。”
隨即,結束通話了手機。
向飛也是老司機,一聽這話就知道里面有事。
他睜大著眼睛問道:“老六真在打樁?”
楊帆沒好氣地回道:“你管得著嗎?”
向飛嘖嘖道:“咱們寢最後一隻童子雞不見了……”
與此同時,十幾公里外的一間出租房裡,地板上東一件西一件,滿是散亂的衣服。
床上一對不著寸縷的年輕男女,正摟在一起
吳百樂抹了把臉上的汗,說道:“芸姐,別去服裝店裡上班了,跟我走吧,以後我養你。”
女人笑了笑,回道:“我要是不去上班,天天守著你,要不了幾天你就膩了。”
吳百樂保證道:“不會的!我好好跟你處物件,等畢了業咱們就結婚!”
女人伸出手在他背上撫摸了兩把,語氣中帶著些許傷感地說道:“我比你大了六歲,咱們怎麼結婚?”
吳百樂立馬回道:“大六歲怎麼了?只要真心相愛,就是大十歲也沒有關係!再說了,女大三抱金磚,我這是抱了兩塊金磚!”
“你現在還小,不知道甚麼是愛……”
“我知道,我們現在就是愛!”
女人沒有說話,只是用手在他的背上繼續撫摸著。
吳百樂聞著身旁的幽香,小腹處的火焰再次升了起來。
他翻了個身,將女人壓了下去……
房間裡又響起了木床的“吱呀吱呀”聲,還有壓抑的喘息聲。
……
沒錯,吳百樂談戀愛了。
半個多月前,就開始談了。
女方名叫計芸,是一家七匹狼服裝店的導購。
人長得挺漂亮,心形臉、細細的眉毛、小巧的鼻子,一雙水汪汪的眼睛……穿著旗袍走路時,氣質很是出眾,像是從江南仕女圖中下來的人物。
其實要說容貌絕美,計芸也談不上。
以楊帆的眼光來看,最多就是個七八分。
可是審美這個東西,是因人而異的。
有些男人會尤其鍾愛某些特定型別的女人。
吳百樂就是這樣。
計芸的外貌條件,完美符合了他對女性的所有幻想。
兩人第一次在街上偶遇時,吳百樂當場就呆住了。
就那麼一眼,他覺得自己遇到了一生所愛。
那天他買完東西,本來是要去數碼店裡看店的。
可見到計芸以後,像是丟了魂一樣。
吳百樂東西也不買了,店也不看了。
就跟在計芸的身後,一直跟到了對方上班的店裡。
那是一家七匹狼的男裝店,生意還行,每隔上一會兒,就有客人進去買衣服。
吳百樂站在店外,透過透明玻璃,往裡面看了一個上午。
他看到計芸給其他男人介紹衣服時,心裡不由生出一種莫名其妙的嫉妒。
尤其是看到對方蹲下,給男顧客拿鞋子時,那股嫉妒更是從胸膛洶湧而出,幾乎將他整個人都給淹沒了。
吳百樂是談過戀愛的人,雖然沒有發展到最後一步,但是男女之間該如何相處,還是有數的。
他知道,一個男人看中一個女人後,最好的接觸方式,就是直接上去搭訕,要聯絡方式。
可是他站在外面,猶豫了好久,愣是沒有進去。
他心裡有些怕。
他害怕在計芸面前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導致他們之間後續沒有了發展的可能。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的車被鍾惠借走了。
吳百樂覺得,第一次見面,應該要適當地展示出一點自己的實力。
這是向飛教他的。
向飛的原話是:老六,你以後要是看中了哪個妹子,就換一身名牌衣服,然後將雅閣開到她的旁邊,下車問她要電話號碼……你信我的,她肯定會給!
一個長相周正的十九歲男生,穿著考究的衣服從雅閣裡下來,問一個妹子要聯絡方式……那個妹子確實很難拒絕。
向飛在長相偏醜的情況下,靠這一手去搭訕,十個妹子裡面,最起碼能要到六七個電話號碼。
吳百樂長得比他帥,成功率只會更高。
於是,吳百樂當即就打車回學校,把自己以前和向飛一起買的、從沒有穿過的傑克瓊斯男裝,給拿了出來。
下午,鍾惠把車還回來後,吳百樂第一時間就開著車,趕到了那家店的外面。
接下來的故事就很俗套了。
吳百樂成功地要到了計芸的聯絡方式,並且在當天晚上,就約了對方一起出去吃飯。
然後就是兜風、逛超市、看電影……一個多禮拜後,兩人走到了一起,並且滾了床單。
吳百樂不知道的是,在這段感情裡,計芸隱瞞了一件事。
那就是:她並不是如自己所說,正處於單身,而是已經訂了婚。
並且,訂婚物件是一個姓熊的社會人。
她不同意這門婚事,跑了出來,認識了吳百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