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激情四射,另一邊,林夕月已經接收完劇情。
這又是一個年代位面,現在是1975年。
原主林夕月,今年17歲,父親是N省機械廠的技術員,母親是供銷社的售貨員。
哥哥在部隊當兵,今年剛提升為副連長。
林爺爺育有三子,三個兒子中,唯有林父生下一個女兒,其他兩家全是小子。
作為林家唯一的女孩兒,原主可謂是千嬌百寵的長大。
自小父母疼愛,哥哥寵溺,就連爺爺奶奶,叔伯嬸子,表哥表弟們,也對她疼愛有加。
只是,原主的生活並不完美,她右臉上有一塊胎記。
小時候還看不出甚麼,可隨著年紀的增長,胎記越變越大,顏色也越來越重。
直至現在,胎記已經覆蓋了半張臉。
哪個少女不愛美?
在懵懂的年紀,原主就知道自己與眾不同,容貌有瑕。
在小朋友們無意間的嘲笑和排斥中,原本愛說愛笑的她,開始沉默寡言,性格也變得內向。
家人的安慰陪伴,始終代替不了小夥伴。
原主渴望同齡人的陪伴。
九歲時,原主在學校裡,看到一個女同學偷偷在哭。
雖然兩人不太熟悉,但原主心善,猶豫片刻,還是上前詢問。
那女同學說,她後媽虐待她,不讓她吃飯,肚子餓。
原主心生不忍,便把自己書包裡的小餅乾,送給了對方。
那女同學就是呂知瑩。
從那以後,呂知瑩開始纏著原主,原主也漸漸將其視為好友。
原主家境好,不缺那點吃喝,便時常幫助被後媽虐待的呂知瑩。
不論是好吃的,好玩的,甚至衣服鞋子,都毫不吝嗇與好友分享。
林父林母看在呂知瑩處境艱難,又願意陪著自家女兒的份上,便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權當不知道。
初中畢業後,呂知瑩的後媽不想自己孩子下鄉,便堅持讓繼女下鄉。
原主這個傻姑娘,為了陪著好友,放棄了上高中的機會,沒與父母商量,就直接報名當知青。
林家眾人得知真相時,一切都晚了,木已成舟。
儘管對原主怒其不爭,林家人還是時常給她郵寄很多物資。
不是爺爺送來肉乾零食,就是叔伯們送來衣服,布料,或者父母送來錢票。
哥哥和眾位表兄弟們,也不甘示弱,不是寄信就是寄東西。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鄉下的原主,並未享受到這些。
這個傻姑娘,在知青院被一個男知青,也就是剛才那個男人,顧今良熱烈追求。
原主從未與異性接觸過,有些害怕,不太想接受。
但好友呂知瑩卻笑著勸她,能有一個男人,不計較她的外貌,只愛上她的靈魂,這是多麼偉大的愛情啊。
在好友日復一日的勸說下,原主慢慢接受了顧今良,兩人處了物件。
原主沒有隱瞞戀情,告知了父母。
林家人不瞭解此人的品性,也曾暗自擔憂。
只是,看到女兒字裡行間中所描述的,覺得男孩兒人品還行。
文質彬彬,也不在意女兒面上的瑕疵,也就沒有反對。
前幾日,原主家裡託關係,給原主和顧今良找到兩份紡織廠的工作,於是寫信讓他們回城。
原主欣喜不已,興高采烈的跑去告訴了顧今良。
可第二日,呂知瑩卻莫名生病了。
顧今良就勸說原主,呂知瑩身體不好,不能再幹農活了,不如讓她借原主的工作名額,先回城養病。
等一年後,林夕月的年紀到了,顧今良就和原主結婚,這樣原主也能回城了。
兩全其美,三人都能回城了,多好的事。
善良的原主雖然心裡不舒服,但還是同意了。
可那兩人回城後,卻原形畢露,甚至得意忘形的來信告訴原主,他們早就是一對了。
之所以欺騙原主,不過是原主家庭條件好,他們想佔點便宜罷了。
回憶起自己曾經,將家裡寄來的東西和錢票,全部和這兩人分享,自己卻時常捉襟見肘,生活困頓。
原主瞬間暴怒。
原主雖然內向自卑,但終究是被家裡呵護長大的孩子,並不怯懦。
原主震怒後,開始伺機報復。
她將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訴了大隊長。
大隊長為人正直,立刻義憤填膺,表示願意幫她作證,並出具證明,證明她與顧今良是物件關係。
原主又請了幾日假,拿著隊裡開的證明,親自去N省紡織廠舉報。
顧今良和呂知瑩都在紡織廠工作,他們是正式職工。
兩人計謀成功後,便得意忘形,高興於利用併成功甩掉了原主。
他們毫無顧忌,公然在廠子裡出雙入對。
但這一日,兩人卻突然被廠長請到辦公室。
當看到冷笑著的原主,以及原主帶來的一系列證據,證明他們欺騙感情,騙取工作名額時,兩人嚇得魂飛魄散。
這個年代,流氓罪可不是小事,會被槍斃的。
為了脫罪,顧今良立刻交代,是呂知瑩讓他這麼做的。
因為呂知瑩嫉妒原主一個醜八怪,卻得到了家裡人所有的偏愛。
所以,她想讓原主人財兩空,嚐嚐痛不欲生的滋味。
面對兩人的懺悔和求饒,原主拒不接受。
最後,顧今良和呂知瑩都被抓走,下到農場改造。
原主雖然報了仇,卻從此封心鎖愛,再也不相信友情和愛情。
她本打算孤獨終老。
可造化弄人,幾年後,那兩人出來了,幾年的農場改造生活,讓他們恨透了原主。
在一個普通的下午,原主在下班路上,毫無防備之下,被兩人持刀捅死。
雖然那兩人也沒撈到好,一個槍斃是跑不了的,但原主恨呀!
因為她的死,爺爺奶奶沒承受住噩耗,爺爺當場倒下,奶奶幾天後也跟著沒了。
林父林母一夜白頭,幾年後,思女抑鬱成疾的他們撒手人寰。
哥哥大受打擊,在執行任務時出事犧牲了。
就因為這兩個爛人,原主一家團滅。
原主認為,她自己無論有甚麼樣的結局,都是她活該,是她咎由自取。
因為她腦子有坑,識人不清,但她的家人是無辜的。
原主以靈魂為代價,要任務者出手,為她報仇。
原主的心願是,要兩個人死,但不能輕易死。
自己一家太慘了,幾條鮮活的人命,都因為他們而消失。
所以,那兩個人要受盡折磨,聲名狼藉,吃夠人間的苦,覺得活著都是種煎熬時,再讓他們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