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杜蕾斯找你買創意!
元宇宙與哥倫比亞影業就票房分紅、後續版權分紅、榮譽分享與獎項申報、後續專案優先權、創意控制權等方方面面展開了激烈的爭吵。
哥倫比亞手握過半版權,而且這個專案只有好萊塢才能支援陳元做出來,態度自然是非常強硬。
陳元自忖與《邊緣行者》電影強捆綁,在商談中也察覺哥倫比亞影業對於專案後續開發,同一世界觀下獨立作品的開發權相當較真,
從而分析出哥倫比亞影業對開發夜之城這個電影世界的興趣非常高。
而後續專案開發的前提是《邊緣行者》電影能成功塑造出一個有魅力的,有生命力的‘夜之城’世界。
所以陳元也是相當的有恃無恐。
兩邊吵的很激烈,好幾次都拍了桌子,要不是阿爾文還有平野慎一拉著,陳元差點跟哥倫比亞影業派來商談合作的負責人打起來。
最終雙方都誰都奈何不了誰,陳元在版權問題上讓步,不再執著於把電影的版權重新拿回元宇宙,
哥倫比亞影業也在創意控制權上放手,允許陳元在續集以及衍生作品中獲得更大的創作自主權。
做出這樣的抉擇主要是因為陳元知道哥倫比亞影業對這一IP野心很大,根本不會把已經拿到手的版權讓渡出分毫,
跟哥倫比亞影業爭奪版權只是他虛空造牌,他要的一直都是創作權。
《邊緣行者》還要再拍兩部才能把這個悲劇故事講清楚,也只有悲劇才能讓這個故事完整融洽,讓觀眾們銘刻牢記。
陳元擔心哥倫比亞影業會插手他的創作,這並非空穴來風,
之前有幾位哥倫比亞影業的高層就讚揚了他創造的各個角色形象鮮活的曼恩小隊團體,認為這樣的小隊作為主角,電影的拓展性將會很可觀。
他在對曼恩小隊進行改編加工的時候,參考了不少記憶中的《速激》電影情節,描繪了曼恩小隊超越血緣的深厚情感。
好萊塢的人精們發現了這種將團隊故事作為故事核心驅動力的好處,
既能是故事中矛盾衝突的根源,也可以是化解危機、團結力量的關鍵。
陳元就怕哥倫比亞影業的人讓他一直把曼恩小隊的故事拍下去,拍成另一個《速激》系列。
而在陳元的故事裡,曼恩小隊絕大多數人都要嗝屁。
比起一個成功的系列爆米花片,陳元更想給世人奉獻一出悽美的愛情故事,
讓他們聽到《守寡的小曲》就忍不住唏噓流淚,這更有意思,不是嗎?
所以創意控制權陳元絕對不會鬆手。
原則性的爭端解決,票房分紅,後續版權分紅,都按照好萊塢的慣例分配執行。
最終後續作品中的收益,陳元不用投錢就能拿到專案淨收益的26.5%,後續版權以及周邊銷售的收益也是這個比例。
中影需要負責專案30%的製片成本,負責在中國本土的拍攝事宜,但收益僅僅只能拿10.5%。
陳元還給彬彬爭取來了400萬美元的片酬,片酬是好萊塢衡量一個演員價值最直觀的資料,不得不爭。
幾方都不滿意但也都能勉強接受。
《邊緣行者2》的劇本大綱陳元早已寫好,專案的前期籌備也可以動起來了。
除此以外,陳元還把《功夫熊貓》的票房分賬給催了回來。
他孃的《功夫熊貓》的海外票房時至今日還有近三分之一的份額沒給他。 雖然陳元知道一部電影,不論國內外,整個回收賬期短則兩三年很尋常,長則五六年也不稀奇,
畢竟電影票房錢需要從全球電影院裡往上收,但還是要在心裡罵幾句碧陽的哥倫比亞。
當最終的詳細合約簽訂後,大家都鬆了一口氣。
夾在中間的製片人阿爾文覺得自己可算是解脫了,他是《邊緣行者》的製片人,受僱於哥倫比亞卻不是哥倫比亞的員工,
製片人就是負責溝通製片公司與製片團隊的中間人,
他很看好《邊緣行者》的潛力,更認為維吉爾是不論中國還是好萊塢都不可多得的電影天才。
他將《邊緣行者》視為自己事業更進一步的臺階,只是第一部電影的成功就讓他名氣陡增,一些製片廠的中型專案都找上了自己。
要是續集再成功,他就獲得了獨立執掌真正大專案的資格。
誰最希望電影能成功且一直成功下去,那個人裡一定有他阿爾文。
在元宇宙總部陳元的辦公室裡,阿爾文詢問陳元:“維吉爾,你甚麼時候能啟動續集專案?”
跟哥倫比亞影業的談判足足耗了一個多星期,陳元連《天下第一》的拍攝都耽誤了。
陳元揉著眉心,一想到自己又要開始跟個陀螺一樣忙個不停,就感覺一陣頭疼。
儘管他挺喜歡拍戲的,製作電影的時候開掛也很爽,這也是給他自己打工,但人一旦怠惰下來,就會天然抗拒再次忙碌起來。
怎麼給他給自己放的假感覺還沒開始就要結束了呢?
“兩個月以後吧,我把我手頭的工作忙完就開始弄,爭取讓續集在05年年末,或者06年年初上映。”
“好,那我先去跟演員們商談續集合約,安排他們的檔期。”
“嗯,麻煩你了,阿爾文。”
“哦,對了,有一家公司想要購買《邊緣行者》裡的形象概念授權,出價還不少呢。”
“甚麼公司,要買甚麼授權?”
“杜蕾斯,開價300萬美元,同時購買中文的‘超夢’,以及英文‘Braindance’商標(Brain(大腦)和Dance(舞蹈))
還有你在電影裡,跟露西小姐一起體驗月球超夢時,裝超夢儲存卡的‘登月海報’塑膠包裝的形象。
至於具體是甚麼東西的商標,不用我多說了吧?”
“沃特,你沒跟我開玩笑?”
看到陳元少見的窘迫模樣,阿爾文哈哈大笑,
“沒開玩笑,是真的。真沒想到你當時的惡趣味創意竟然會有這麼高的價值!”
切,不就是賣一個概念麼,他陳元豈會懼怕這種程度的流言蜚語,而且這明明是一件美談啊,有甚麼丟人的!
“400,不,500萬美元才賣!告訴杜蕾斯,否則我會把相關的概念賣給岡本,並指導對方拍一支廣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