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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章 第662章 惻隱之心

2025-12-29作者:買條魚

“幹活吧。”老闆娘白了他一眼。

胖子老闆嗯了一聲,隨後又去扛大米。

扛起一袋大米往外走的時候,難免有些唏噓。

清清不會出來了,會老死在裡面。

她還年輕啊,這輩子算是毀了。

之前聽人說,裡面的環境很差。

一旦住進去了,很少有人熬過五年。

裡面暗無天日,潮溼陰暗不說,臭蟲蚊子遍地都是。

住的差吃得也差。

每天吃兩頓飯,早上吃硬饃饃,下午吃土豆白菜。

一年到頭,都是這樣吃。

偶爾吃一頓糙米飯,七分糙米三分精米。

精米不是當年的,而是好幾年前的陳米。

餵給豬狗,豬狗都不吃的那種。

豬狗不吃,但是裡面的人吃啊。

不吃的話,就得捱餓。

本來。

裡面的伙食沒有這麼差的,一個月可以吃一次精米,三個月可以吃一次肉。

但伙食費全被監獄長和他的手下貪了。

把精米換成糙米,肉是完全沒有。

豬狗不吃的東西,偏要餵給你吃。

愛吃就吃吧,不吃拉倒。

吃不好穿不暖還睡不好,在這種環境下,很容易生病的。

剛進去的時候,不管身體多棒,在裡面熬個一兩年,也會熬出問題的。

五年之內出不去,肯定會因為各種原因死在裡面的。

因此。

只要不是死刑,裡面的犯人都會想盡各種辦法出去。

家裡有錢的,直接拿錢行賄當差的。

只要錢拿夠了,當差的就會找個理由把人給放了。

有錢賄賂,這是最好的情況。

差一點的,沒有錢但是有一技之長的,可以在裡面謀份差事。

事情做好了,巴結好當差的。

只要犯的事不嚴重,也會被放出去的。

再差一點的,沒有錢賄賂,也沒有一技之長。

男的肯巴結當差的,做當差的哈巴狗,博得當差的高興。

哪天當差的一高興,就把人給放了。

女的話,如果有點姿色,肯主動獻身的話,當差的也會放人。

這是前三種情況。

還有第四種情況,就是清清這種情況。

進監獄的時候,她身上的五十塊錢被搜了去。

進到裡面,沒有錢賄賂了。

沒錢賄賂,也沒有一技之長。

還不肯巴結人,主動獻身出去,這就難了。

她長得有幾分姿色,期間有兩名當差的明裡暗裡的暗示過她。

只要肯犧牲犧牲自己,就可以放她出去。

但是,都被清清給拒絕了。

她已經犯過一次錯了,不想再犯第二次。

就算死在裡面,她也不會做出賣色相的事。

她不肯犧牲自己,那就只能待在裡面了。

跟她差不多一同入獄的兩個室友,因為犧牲了自己,早早的就出去了。

但是她沒有出去,一直被關在裡面。

剛進去的時候,有九十多斤。

關了一年時間,掉了二十斤,只剩七十斤了。

身子日漸的垮了下去,再關上個半年,一準死在裡面。

其中一個當差的,和她祖籍是同一個地方的。

雖不是同一個村的,但只相差十幾裡地。

知道她的身世後,覺得她挺可憐的,動了惻隱之心。

“不用住這了,你走吧。”

某天監獄長不在的時候,這個當差的把清清從牢房裡提了出來,把她帶到了外面。

開啟手銬後,對她說了一聲。

突然就被放了, 清清一臉的驚喜。

正要開口說幾句感謝的話的時候,被當差的催促趕緊離開。

“快走吧,再不走待會被人看見就走不成了。”

聽了這話,清清心一緊,道了聲謝後,匆匆的離開了。

看著她走遠後,當差的回到牢房,在日誌本上寫下“犯人張清清,身患傳染疾病,為了防止她傳染給其他人,遂放他離開”一行字。

寫完這行字後,當差的放下筆,便若無其事的做別的事去了。

牢獄犯人這麼多,多她一個不多,少她一個不少。

就算被典獄長知道了,也不會怎麼樣的。

畢竟清清無依無靠,屬於榨不出油水那一類人。

一直關著她,得消耗糧食呢。

與其消耗糧食,不如放走她得了。

就這樣,清清被僥倖的放了出來。

清清離開米店附近後,在街上漫無目的逛了一陣。

逛了幾個小時天黑了,街上的人少了,她連個去處都沒有。

夏天的話,隨便找個地方對付一晚就行了。

但這是寒風呼嘯的冬天,睡在外面會被凍死的。

一定不能睡在外面,得找個遮風躲雨的地方才行。

她在附近走來走去,希望找到一個廢棄的房屋啥的。

不管裡面有多差,只要四面有牆不漏風就行。

對付一晚上,明天再想辦法。

可是,這是在縣城,土地金貴著呢。

找了一圈,根本沒有找到一間廢棄的房子。

找房子花了一個多小時,街上的人比剛才更少了。

不僅街上的人更少了,風好像比剛才更大了。

啊秋,啊秋。

連打了兩個噴嚏,清清覺得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如果再找不到住的地方,她非被凍感冒不可。

身子本來就虛脫,再一感冒的話,情況會更加嚴重的。

不能再漫無目的瞎轉悠了,得趕緊找到住的地方。

突然之間,腦子靈光一閃,想到了一個地方。

她可以去當初住過的那個破舊的小旅館住一宿。

就算沒有錢,也可以去碰碰運氣。

之前住在那裡的那些阿姨已經認識她了, 和她們說一下,相信那些淳樸的阿姨願意收留自己的。

“對,就去小旅館。”

決定好以後,清清便朝小旅館走去,去之前裹了裹身上的破棉襖。

這件棉襖已經穿了一年,是她進牢獄的時候穿的。

白天的時候當衣服穿,晚上的時候就當被子蓋。

因為穿得太久的緣故,裡面的棉花掉得差不多了。

穿在身上,一點都不保暖。

頂著寒風走了二十分鐘,總算是來到了小旅館門口。

抬眼望去,小旅館門口的牌子都換了。

匆匆看了一眼,便走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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