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經過相親,結識了現在的丈夫劉明志。
婚後不到三個月,婆家人和孃家人就開始催生。
說原主的孩子生下來,他們給帶,原主只管生,不用養,月子出了,該上班就上班。
他們說的信誓旦旦,原主也就信了。
十月懷胎,原主生下了一個雙胞胎。
可是之前說給原主帶孩子的婆婆只照顧了原主幾天月子,就跑了,一問就說自己腰痠背疼,實在撐不住了。
原主找到了親媽,親媽卻說,哪有孃家媽給帶孩子的,也不來。
而原主的丈夫劉明志也是一個眼裡沒活的。
原主戳一下,他動一下,戳的多了,他還不耐煩。
原主月子過得十分難。
可更難的是月子出來後。
孩子沒人帶。
請月嫂,劉明志說月嫂貴,有那錢還不如自己在家照顧,讓原主在家照顧小孩,等孩子上學了,原主再去上班。
原主不願意,月嫂不行,婆婆總可以吧!
劉明志卻說他媽身體不好,照顧不了,而且新時代了,照顧孫子不是婆婆的義務。
原主都氣得想要和他離婚了,可是劉明志不肯啊!
兩個兒子,跟他,他不會照顧,跟原主,他又捨不得。
兩人鬧了一通後,劉明志這時不覺得他媽身體不好了,讓他媽來幫忙照顧孩子。
而劉母是一個光說不做的,見到孩子餓了,叫原主,拉了,叫原主,做飯,叫原主……
劉母來不僅沒有幫上任何忙,反而原主覺得自己多了一個主子。
原主無數次跟劉母吵起來,劉母卻在劉明志面前哭,說自己不好,幹甚麼都不能讓原主滿意。
劉明志一聽,就彷彿被點燃了引線的炸藥桶,一下子就炸了,對原主大發脾氣。
而每當這時,劉母就在一旁假惺惺地勸著。
當劉明志一走,她居高臨下地看著臉上帶傷的原主,十分蔑視地說道:“這就是你讓我來給你帶孩子的下場。”
原主嚎啕大哭,只覺得自己嫁進了火坑。
當天就扔下孩子跑回了孃家,原主的父母倒是來給原主做主了,把劉明志教訓了一頓。
可對於離婚十分不贊同,說要為兩個孩子著想,還說誰家過日子不發生矛盾?就算原主和劉明志離婚了,將來再婚也是。
劉明志被教訓後老實了一陣子,可他不給原主生活費了。
原主只能用自己的彩禮錢,兩個孩子就是個吞金獸,日常的奶粉和紙尿褲就要花不少錢,原主的彩禮錢很快花光了。
而這時,兩個孩子也三歲了,原主把兩個孩子送到了幼兒園,自己找了一份工作。
日子就這樣堅持了下來。
當孩子五六歲的時候,一直沒露面的劉父劉母出來了。
隔幾天就拿一些小孩喜歡吃的零食來家裡。
抱著兩個孩子哄,說兩個孩子是他們的寶貝蛋。
兩個孩子被她哄得喜笑顏開的。
原主認為她和劉母之間的矛盾只是大人之間的,並不想幹涉孩子跟劉母之間的關係。
可是偶然的一次,原主生病回家的時候,聽到劉母在兩個孩子面前說。
“你媽這個狠心的,眼裡只有錢,你們這麼小就把你們扔在幼兒園,我的乖孫呀,真可憐。”
“以後奶奶經常來家裡看你們。”
原主直接冷著臉推門而入,伸手就要拉兩個孩子走。
可兩個孩子黏在劉母身邊,不願意跟原主走。
原主心寒的不行。
儘管知道孩子現在還小,不是很懂事,但還是很生氣。
之前幾年,孩子可都是她帶的。
劉母才來幾次。
原主不顧兩個孩子的意願,強行把兩個孩子帶進房間,然後來到客廳裡,劉母大吵一架。
劉母又開始哭,這次不僅在家裡哭,還去外面哭。
“說原主見不得孩子跟奶奶親近,把孩子吼了一頓,又把她吼了一頓。”
周圍人對原主還是瞭解的,所以也沒站著劉母。
劉母見沒達到目的,就發了一個朋友圈。
原主被一眾親戚教訓了一頓。
劉明志知道後,也回來教訓原主,說孩子不是原主一個人的,讓原主不要這麼自私。
原主冷笑。
現在知道孩子不是她一個人了。
當初帶孩子的時候哪裡去了?
原主質問劉明志。
劉明志惱羞成怒,就推了原主一把。
原主一頭撞到了床頭櫃上。
直接摔倒在地上,頭還磕破了。
而劉明志卻看都沒看原主,摔門離去。
最後還是幼兒園的老師,見原主遲遲不接孩子,覺得不對勁,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才發現臥室裡已經死去的原主。
劉明志被警察逮捕了。
不過由於他不是故意的,只被判了有期徒刑。
兩個孩子也很投身劉母的懷抱,並且信了劉母的話。
他們媽水性楊花,和人在家裡亂搞,被他爸抓了個正著。
他爸失手推了他媽,他爸是無辜的,可憐的。
……
“所以結婚生子是為了甚麼?”徐盡歡嘆氣。
要是知道男方是個好的,和他在一起會幸福快樂,結婚未嘗不可。
結婚是一種主動選擇的,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好訊息是原主這時候還沒有和劉明志領結婚。
壞訊息是兩人訂婚了。
上午訂的。